安置房過戶的注意事項

在學習中,說到知識點,大家是不是都習慣性的重視?知識點就是“讓別人看完能理解”或者“通過練習我能掌握”的內容。哪些纔是我們真正需要的知識點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置房過戶的注意事項知識點,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置房過戶的注意事項

一、拆遷安置房是否能買賣

拆遷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進行上市交易。

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簡單的可以根據土地性質判斷,集體土地,是歸集體所有,鄉鎮多半是這樣的土地性質。

如果是國有土地,即可辦理到房產證,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遠拿不到房產證的,比如集體土地,除非他進行地性質變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時間內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遷安置房。

國家在這方面都是有相關規定的。

房產一般有兩證,房產證和土地證,房產證簡單的說就是表示這房子歸你所有,如果建築物沒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興建,必須經相關部門批准。

土地證表示此土地歸你所有,無論建築物是否存在,別人是無權在你的地盤建東西的,這就是侵犯你的權益。

二、拆遷拿安置房注意事項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產證不能一概而論,這需要看其擁有的產權是否是全產權,以及拆遷協議上的相關規定。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質對於房產證辦理是至關重要的,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安置房的所有權一般歸屬當地或區域房管部門所有。房產證是需要通過房管部門來辦理的,需要按照現行的房屋平均售價的一定比例繳納費用,然後辦理產權證。

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並對房屋行佔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其它任何房產證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麼性質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產證後纔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三、買安置房注意事項

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在購買時要分清情況: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爲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所以說,弄清這套拆遷安置房的性質對於您的購買至關重要。您可以考慮對拆遷協議進行更名,更名時,要進行公證。

如果此套拆遷安置房在拆遷時就手續不全,實際中拆遷協議也是不能辦理過戶的,房產證通常會按照拆遷協議等相關資料辦理,房產證辦理下來之後產權仍屬於原房主,則不利於您維護權益。您可以向出售單位確定相關事宜,或者仔細查看您所簽訂的購房協議。

拓展資料:

無論是買房還是賣房都是需要對辦理流程進行了解的,其中安置房交易的話,一般需要覈實身份、選房確認、公證公示等等,那麼安置房買賣流程是什麼?

1、覈實身份:

安置房對購買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對購買者的身份進行覈實。購買者如果是被徵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及《選房順序號單》原件;購房者如果是被徵收人的委託人,則需出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複印件、經公證機關公證過的委託書和《徵收補償安置協議》、《選房順序號單》的原件;購買者如果是被徵收人的合法繼承人,需要出示被繼承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繼承人身份證原件、經公證的繼承財產的相關證明和《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及《選房順序號單》原件。

2、選房確認:

工作人員會按選房順序號的先後順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現場進行選房,購買者按應享受的面積,選取安置房後,就可以在房號確認單上簽字確認。

3、公證公示:

選房過程將由公證處派員進行公證,確保整個過程公開、公正、透明,並且還會將選房情況及時進行公示,對選房過程進行監督和公開報道。

4、結算領房:

購買者憑房號確認單、選房確認審批表,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在10日內到資金結算組辦理房屋差價款結算手續,並領取領房單,憑領房單到所屬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安置房交接手續,領取安置房鑰匙。

無論是安置房還是其他類型房屋,辦理過戶手續是需要繳納稅費的,其中安置房過戶費包含交易服務費、登記費、土地收益金等等,詳細要了解清楚安置房過戶稅收怎麼算?

1、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爲80元/套,買方承擔。

3、土地收益金: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

4、核檔費:50元/宗。

5、契稅:稅率爲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買方承擔。

6、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7、營業稅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8、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賣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