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宅基地協議書

甲方:永嘉縣鶴盛鎮 村委會

收回宅基地協議書

乙方:

隨着改革新形勢發展,爲了有利於新農村建設和村委會工作的需要,加強村內空閒地、宅基地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結合本村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大會一致通過。現將本行政村的自然村和獨立茅戶遷址到本行政村內居住的有關事項,乙方和甲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有原老屋 處 間,佔地面積 平方米,小地名坐落 安着,由村委會收回。

二、甲方將乙方安置村內地基 處 間,佔地面積 平方米,小地名坐落 安着。

三、乙方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之前,乙方先將原土地使用權證提交給甲方保管。待乙方的安置地基審批手續完畢後,由甲方申請將乙方的原土地使用權證予以註銷。如乙方不按時提交原土地使用權證,甲方不給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在乙方的安置地基審批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註銷乙方原土地使用權證。如果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甲方給予恢復和適當賠償。

五、如果乙方的安置地基無法通過審批,則原老屋仍爲乙方所有,

並放棄安置地基。甲方應及時發還乙方的原土地使用權證。

六、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訂立。本協議一式二份,各存一份爲照。

甲方:村委會代表 簽名(蓋章)

乙方:戶主 簽名(蓋章)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收回宅基地協議書 [篇2]

甲方:**縣**鄉***村村民委員會

乙方: 身份證號:

爲實施元氏縣佃戶營村旅遊規劃,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規範農村建設用地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河北省宅基地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村委兩委會及村民代理同意,擬對界牌莊進進旅遊開發。對涉及其中的宅基地按以下兩種方法處理:一是符合《河北省宅基地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應當收回的依法收回;二是對不符合收回條件的,按租賃方式取得其使用權,統一進行規劃開發。

一、乙方宅基地位於**莊 位置,東臨: 西至: 北鄰: 東接:面積爲 平方米,地下附着物包括:(石木、磚混、簡易)房屋平方米及其它所有附着物。依據規定及雙方協調,決定採用以下( )種方式進行。

(1)、根據《辦法》規定,對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縣(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收回的宅基地應當收回。對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的,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地上附着物狀況對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現經雙方最終確定補償價格爲人民幣 元整。宅基地及地上所有附着物均由集體收回。

(2)依據租賃辦法進行房屋租賃,租期20年,年租金 元,甲方對租賃房屋進行統一管理,乙方不得干涉,租賃期滿,甲方可優先續包,如甲方不再續包,可移走部分由甲方移走,不可移走部分交給乙方。

二、費用支付:

(1)對宅基地收回的,租金自協議簽訂後,15日內乙方騰清交房,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款 元,至乙方銀行賬號: 。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初次支付爲本協議簽訂後15日內乙方騰清交房後,支付方式爲上付,即每年支付週期初付清本年資金至乙方提供的開戶行,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乙方賬號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款項不及時到位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對於收租的宅基地及附着物,甲方可按照統一規劃進行使用或轉包,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及使用方對其進行裝修整治以及經營管理,否則承擔所有已發生費用(包括承包費、裝修費、管理費、配套費、管理運營費及相關所有費用)的五倍。

四、甲方按照規定,可優先使用乙方有勞動能力的成員在園區務工,但乙方必須遵守最終使用方的管理規定及勞動紀律,並接受管理,否則甲方及使用方可以辭退。

五、本協議簽訂即有法律效力,參與方均遵守本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上報各級管理部門及相關方四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收回宅基地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中央大道拓寬工程建設,需要佔用回收紅線內農戶宅基地面積,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中央大道拓寬紅線範圍內宅基地一處,面 積 ㎡,經審查屬於已批未建,甲方按 元/㎡標準,空基餘坪(未批未建) ㎡,甲方按 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共計金額 元。

二、甲方在協議簽訂之後,及時足額支付補償款給乙方,不得拖欠,並回收乙方土地證、土地審批申請書等一切手續原件。

三、乙方宅基地開挖山體土方 立方米,按10元/m標準予以補償,計補償款 元。

四、乙方領取補償款後,必須配合支持中央大道工程建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影響阻礙工程施工。

五、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否則依法依規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縣國土局、縣城投公司、中央大道指揮部、西湯河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縣國土局: 城投公司:

溫泉鎮: 西湯河村委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