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寫作的注意事項-請示

請示寫作的注意事項:

請示寫作的注意事項-請示

1

請示應做到一文一事。

一個請示只能有一個請求事項,而不能有多個請求事項。這是因爲,多個請求事項會給上級機關的批覆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缺乏針對性和單一性,導致請求的事項不突出、不明確,不利於所請求事項的及時解決。另外,若請示多個跨部門、跨領域問題,也給上級機關指示和批准帶來了公文處理上的難度,影響辦事效率。

2

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

請示若有多個主送機關叫多頭請示,多頭請示會使受文的多個上級機關不便於批覆,或者說無法批覆。尤其會造成批覆的結果不盡一致,容易把問題做成“夾生飯”,從而延誤了問題的解決。一般情況下,請示不宜向上級機關的領導者個人行文。

3

請示的事項應當力求明確、簡潔。

請求上級對什麼問題作出指示、要求批准什麼事項,必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模棱兩可、含混不清、拖泥帶水,不知所云。否則,上級機關很難做出指示或批准。

4

不能越級請示。

不允許越級請示。這是由各級機關的職責路線和職能所決定的.。

5

請示不能同時抄報下級機關。

請示雖然是正式公文,但不能抄報下屬機關。這是由請示的性質所決定的。請示屬於上行文,在尚未得到上級機關指示或批准前,不宜將尚無定論的事項告知下級機關。假設已經告知了下級機關,而又沒有得到上級機關的指示或批准,就會在下級機關造成思想上或政策上的混亂,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和動盪。

相關知識

一、格式

1、標題字體格式:華文中宋、二號、加粗、居中

2、正文字體格式:首行縮進2個字符、字體:仿宋四號字體

3、頁面設置:上左右均2.5cm、下2cm

4、段落:固定值27磅,特殊情況可以自行根據頁面設置,調整。

二、寫作要點

請示的寫作分爲三部分:首部、正文、尾部。

1、首部

主要包括標題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容。

(1)標題。請示的標題一般有兩種構成形式:一種是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XXX市人民政府關於XXX的請示》;另一種是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關於開展春節慰問工作的請示》。

(2)主送機關。請示的主送機關是指負責受理和答覆該文件的機關。每件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請示。

2、正文

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語組成。

(1)開頭。主要交代請示的緣由。它是請示事項能否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上級機關批覆的根據。原因講的客觀、具體,理由講的合理、充分、上級機關纔好及時決斷,予以有針對性的批覆。

(2)主體。主要說明請求事項。它是向上級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也是陳述緣由的目的所在。這部分內容要單一,只宜請求一件事。另外,請示事項要寫的具體、明確、條項清楚,以便上級機關給予明確批覆。

(3)結語。另起一段,習慣用語一般有“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覆”,“以上請示,請予審批”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等。

3、尾部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內容。標題寫明發文機關的,這裏可不再署名,但須加蓋單位公章,成文時間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