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注意事項

1.一般規定

防雷接地注意事項

(1)水處理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地系統,即三相五線制,零線與地線不得混用。

(2)設備及配電箱外殼必須與地線可靠連接,不得直接與零線相接。

(3)施工現場嚴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線。

(4)接地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5)接地線線徑不得小於工作零線,架空間距大於12m時,應採用不小於10mm2的絕緣銅線。設備外殼地線,採用不小於2.5mm2的銅芯軟線。

(6)地線必須採用黃綠相間導線,相線爲黃色、綠色或紅色,零線爲藍色,不得混用。

2.電氣設備保護接地

下列水處理電氣設備應做保護接地:

電機、變壓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

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配電屏與控制屏的金屬框架,

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起重機軌道、滑升模板金屬操作平臺等,

安裝在電力線路杆(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3.接地與接地電阻

(1)配電總箱處必須設重複接地裝置,大型固定機械設備必須單獨設置重複接地裝置。

(2)接地裝置的電阻值不得大於10Ω。

(3)每一接地裝置必須採用兩根以上的導線,在不同點與電氣裝置連接。

(4)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線,應採用絕緣良好的電纜。

(5)電動工具所使用的插座必須有地極插空。

(6)每一用電設備的開關處,均須安裝漏電開關。

4.防雷

(1)塔吊、井字架應設置防雷裝置,其接地衝擊電阻不大於30Ω。

(2)安裝避雷裝置的機械設備,其用電線路應採用鋼管,鋼管須與接地裝置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