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乙方:

裝修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

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確保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爲明確責任,做好施工期間的治安、消防工作,特簽訂本裝修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爲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監管方,乙方爲裝修施工執行方,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各項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執法和主管部門的檢查。

2、乙方應在進場施工前到甲方辦理裝修施工審批手續,經審查批准後,方可進場施工。

3、乙方負責其所承包裝修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需要加強施工期間的防火工作。

4.1 乙方需於施工前明確指定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並通知甲方其具體職務及聯繫方式等。

4.2 乙方負責對其進場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防火知識教育,包括火災報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動火程序及現場禁菸規定等。

4.3 乙方需於施工現場配備適量滅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4 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5、乙方需加強施工用電的管理工作。

5.1 乙方於施工中使用電氣焊或其它動火工具,其操作人員必須執有電氣焊操作證和甲方安保部審覈批准後開據的動火證。

5.2 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線或使用電熱工具必須經甲方工程部批准。

5.3 乙方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施工用電情況,並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關閉電源。

6、乙方需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6.1 乙方需嚴格控制稀料、汽油、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大廈,如有需要必須經甲方安保部門批准並由乙方指定專人保管。當天施工使用剩餘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大廈內存放。

6.2 乙方應嚴格施工現場的管理,所有的裝修材料須符合消防規範的要求,材料應碼放整齊,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應及時清除。

7、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8、經甲方確認,乙方在施工期間無違反本責任書及其他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爲且驗收合格,甲方可如數退還乙方裝修施工押金;如乙方在施工期間,違反本責任書及其他相關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並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裝修押金作爲違約金;因乙方過失,造成重大責任事故,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9、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裝修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施工裝修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特制定本責任書如下:

1. 乙方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市場吸菸、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爲。否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2. 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3. 乙方施工人員、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地點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4. 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在施工期間不得動用電焊或明火施工。

5.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滅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線路整齊規範不得使用不合格的電線或電氣設備。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不得臨陣逃脫。

6. 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7. 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

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並向甲方安全部門報告。

8. 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

9. 對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經常檢查、定期總結,同時接受消防監督機構的檢查監督。

10. 發生火災要積極組織撲救,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並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11. 火災撲滅後,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12. 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單位離開現場爲止。

1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爲加強龍騰裏食街消防安全管理,明確裝修施工消防責任,根據南寧市公安局施工消防管理要求,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擬簽訂裝修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裝修施工消防規定

1、裝修必須提出裝修申請,裝修申請需註明裝修材料及相應防火措施;

2、所有敷設的暗線,必須保護在PVC管內,同時要求所有電氣的安裝施工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如有變動,必須獲得管理處批准;

3、施工現場嚴禁施工人員滯留生火做飯、燒水等動火操作事件發生;

4、裝修材料、垃圾嚴禁阻礙影響消防通道暢通;

5、施工單位不得在大廈內任何部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燃油、天那水、乙炔、煙花、彈藥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6、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明火,如需動火,必須報管理處審批,由管理處指派有關人員現場監督方可施工;

7、 施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學品,必須申報管理處審批由管理處指派有關人員現場監督方可施工;

8、施工現場必須放2—3個滅火器。

二、違規責任

1、裝修現場一經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現象,我處將收回裝修許可證,責任施工單位停止施工,重新施工需待確認整改的我處重新審定,另行通知,重新發放《裝修許可證》方可施工;

2、裝修現場出現火情,造成損失,裝修單位負賠償責任,業主或租戶承擔連帶責任;

3、違規裝修引起火災安全事故根據《消防法》有關規定由裝修單位負法律責任。

龍騰裏食街管理處 施工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裝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爲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成都市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責任書,請裝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責任人(以下簡稱責任人)嚴格遵守執行。

1、責任人作爲裝修施工執行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成都市各項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執法和主管部門的檢查。

2、責任人負責其裝修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安全。

3、責任人負責對其進場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防火知識教育,包括火災報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動火程序及現場禁菸規定等。

4、責任人需於施工現場配備至少兩隻滅火器。

5、責任人需加強施工用電的管理工作。

6、責任人於施工中需要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必須提前向物業服務中心申報。

7、責任人需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

房號: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特制定本責任書如下:

1. 乙方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市場吸菸、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爲。否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2. 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3. 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4. 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在施工期間不得動用電焊或明火施工。

5.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滅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線路整齊規範不得使用不合格的電線或電氣設備。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不得臨陣逃脫。否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 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7. 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並向甲方安全部門報告。

8. 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