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確保裝飾裝修期間的消防安全,遵照濟南市政府的有關規定,裝飾裝修工程區域在裝修期間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現物業管理處(甲方),與業主(使用人)及其委託進行裝修工程的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一併爲乙方),訂立消防安全委託書如下:

裝修消防安全承諾書

甲方責任:

1、依據消防局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負責向乙方介紹與本工程有關的小區消防設施和有關規定;

4、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5、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權,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並上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乙方責任:

1、負責小區單元室裝飾裝修工程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不發生火災事故。

2、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姓名:),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消防安全負責。

3、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3.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複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

3.2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4、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5、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時,須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應有專人呈報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帶入,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能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爲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6、施工區域禁止吸菸。

7、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至少配備二個。

8、發生消防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及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9、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至指定區域,特別是刨花鋸末應每天清除,設專人負責,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10、乙方施工人員下班時,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時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1、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物業服務企業):

乙方:(業主) (裝飾裝修施工單位)

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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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

爲加強裝修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州市消防條例》和廣州市消防局對施工管理得有關規定及要求,本着“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制訂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如下:

1.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爲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並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保安部備案。

2. 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 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誌,乙方應對職工安全、防火知識教育,上班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並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4. 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5. 乙方應制定使用電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並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

7. 從事電器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保衛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 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做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 不準在施工建築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0. 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11. 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碘鎢燈作爲強熱光照明。

12. 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3. 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採用可燃保溫材料。

14、施工現場,未經保衛科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枯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15、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

18、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20施工現場應有專職安全負責人,檢查監督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21、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2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一些易燃易爆雜物及時清掃,清除火災隱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滅火器須自行配備進行,並經保衛科檢查是否合格。

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承諾書

本單位在朝陽區鐵建廣場樂想匯27#1408室建設工程施工期間,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北京市消防條例》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該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作出如下承諾:

一、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施工現場備案時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本次室內裝修工程所在的建築整體已經通過消防驗收,且裝修建築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

三、總平面佈局和平面佈置、耐火等級、建築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的消防設計符合國際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

四、所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材料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規定。

五、在施工過程中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不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降低消防安全標準。

六、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負責。

七、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和保衛方案施工。

八、如有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爲,本單位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建設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年 月 日

裝修消防安全承諾書範本

爲維護泰德大廈1210單元在裝修期間的消防安全,遵照大連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現泰德物業公司(甲方)與業戶(乙方)及其委託進行裝修的裝修公司(丙方),訂立消防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甲方權力和義務:

1、依據消防的相關法律法規,審定的設計方案,對裝修進行監督。

2、協調乙方及丙方進場施工事宜。

3、負責向乙方及丙方介紹與裝修有關的消防設施和有關規定。

4、負責協調乙方及丙方施工中的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5、對乙方及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及丙方施工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有權責令乙方及丙方進行改正,直至達到甲方要求。

二.乙方及丙方權力和義務:

1、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

2、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及丙方進場施工事宜。

3、乙方及丙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責任人,向甲方瞭解與裝修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裝修安全負責。

4、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4.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複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4.2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4.3進行動用明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用明火許可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4.4乙方及丙方施工中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時,應呈報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運入裝修單元,並必須定點存放,物品存放量不宜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爲限。施工完畢後,如有剩餘,則必須馬上將剩餘物品運離大廈。

4.5施工區域禁止吸菸,並保證已開通煙感及探頭不受遮擋。

5、裝修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配置要求爲:200平方米以下配3具2kg的滅火器,200-600平方米配5具2kg的滅火器,600平方米以上配8具2kg的滅火器。

6、發生消防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或撥打119),同時打碎報警器進行報警,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7、現場當日廢料應清理完畢,特別是刨花鋸末應每天清除,設專人負責,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8、乙方及丙方裝修人員離場時,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時須將電器設備電源切斷。

9、乙方及丙方應嚴格遵照消防局審定的方案施工,如有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得到批准後再施工。

10、乙方及丙方應對裝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及丙方(業主)(蓋章):

日期: 日期:

裝修公司(蓋章):

日期:

大廈裝修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確保大廈 樓 單元 裝修工程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實行防火責任制,現裝修事務部要求

裝修公司簽定本承諾書,承諾要點如下:

1.依據裝修設計方案,接受裝修事務部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如裝修事務部發現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下令改正或下令停工直至不安全因素消除爲止。

3.負責上述單元施工期間消防安全責任,保證不發生火災等事故。

4.開始施工前三天通知裝修事務部,以便裝修事務部提早安排進場事宜。

5.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裝修事務部解釋消防安全工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6.用電、水和動火前應得到裝修事務部批准後方可使用。

7.電氣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操作證須給於裝修事務部檢查和複印存檔。在用電前要向裝修事務部書面申請,由裝修事務部人員檢查配電箱合格後方可合閘使用,責任分界以配電箱出線開關下口爲界,開關以上由裝修事務部負責,開關以下由裝修公司負責。

8.用水應事先向裝修事務部提出,由裝修事務部批准後方可進行分接。

9.進行動火工作前,應向裝修事務部申辦動火證,操作應由有焊工本人員執行,嚴禁違章操作。

10.遵守保安規定,並聽從保衛人員的安排。

11.在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物品時,須提前做好安全存放工作,並報裝修事務部,得到裝修事務部批准後方可帶入,物品存放量以當日使用量爲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量帶離現場。

12.公寓範圍內禁止吸菸,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並不受遮擋。

13.施工區域應配備足夠消防設備,四公斤abc乾粉手提滅火器數量不少於每一百平方米兩具。

14.當發生消防事故時應及時處理,同時報告裝修事務部或打碎報警玻璃進行報警,事後書面報告事故原因,並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

15.當日施工垃圾應當日清理,尤其是刨花鋸沫或易燃垃圾。施工堆料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損壞、挪用消防設備。

16.每天施工完畢後,安全負責人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電氣設備應切斷電源。

17.裝修設計修改後應重新申報審批,審批後才能再施工。

18.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服從裝修事務部人員監督檢查,並制定安全制度。

裝修公司施工負責人簽字及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