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能源發展公司實習報告

抓住西部大開發契機,堅持能源可持續發展

青海能源發展公司實習報告

—青海省能源發展調研報告

一.青海省基本情況調查

青海省位於青藏高原的東北部,與四川省,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接壤。全省土地面積爲72.23萬平方公里,佔約佔全國面積的7.5%,在西部地區土地面積僅次於新疆、西藏和內蒙古,排第四位。青海省是長江、黃河和瀾滄江的發源地,境內有全國最大的內陸鹹水湖—青海湖。

青海人口518.16萬人,是西部地區人口最少的兩個省(區)份之一。少數民族約佔全省總人口的38.2%。

(一) 國民經濟發展特點

青海省經濟特點是:地域面積大,但人口少;資源蘊藏豐富、但經濟落後。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地處邊遠,交通不便,與內地交流形式還處於初級的物質流通階段;同時省內資源分佈不均勻,開採業比重偏大,資源的原始轉移降低了產品的附加值,使企業自我發展速度緩慢。近幾年在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國家財政政策的推動下,青海省經濟發展有了明顯的變化。

“九五”是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綜合實力增強的時期,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8.8%,分別比“七五”、“八五”增速提高3.6和1.2個百分點。從1997年起連續四年增速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扭轉了近20年增速長期落後於全國平均水平的局面。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地方財政收入都有很大的提高,見表1。

表1 青海省人均國民經濟主要指標 單位:元/人

國內生產總值財政收入注:按當年的實際價格

雖然近幾年青海省各方面變化很大,但由於經濟長期低速增長、生產和消費起點低、基礎設施建設任務繁重,使經濟發展的整體水平難以快速提高,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僅爲全國平均水平的73%,城鎮人均收入僅爲全國平均水平的82%,農村人均收入僅爲全國平均水平的66%。

(二)經濟結構特點

青海省經濟結構的特點是以傳統的基礎產業爲主,還處在工業化發展的初級階段,結構層次較低。農牧業比重高於全國的相應比重,基本上處於小農經濟和遊牧狀態,勞動生產率低下;資源開發型工業占主導地位,沒有形成較長的產業鏈,大量的初級能源和原材料產品進入市場,因此,主導功能不明顯,關聯效應較差,對地區經濟發展的帶動力弱;現代意義的第三產業比重很小,交通、通訊、商儲服務等傳統基礎設施不完善,信息、金融、房地產等現代意義的基礎設施更是落後。

近幾年青海產業結構發生變化,1995年第一、二、三產業產值分別佔總產值的23.5%,39.6%,36.9%;2000年分別爲14.6%,43%,42.4%。

“九五”期間,青海省第一產業增長速度以較低水平緩慢增長,2000年出現了負增長。第一產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所佔比重有繼續下降的趨勢。

第二產業增長以較高水平8—13%的速度波動增長,其中,工業以7—10%的適中速度增長,建築業以16—27%的較高速度增長。

第三產業以較高水平8—12%的平穩速度增長,而且增長速度逐年加快,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所佔的比重有繼續上升的趨勢。

隨着“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進一步實施,青海省工業得以迅速發展,工業用電佔全社會用電量的90%以上,其中有色金屬及黑色金屬用電量又佔工業用電的80%左右,說明基礎工業和重工業比重很大,如青海鋁廠、西寧鋼廠等,這些行業產品和市場易受國內和國際金屬價格的影響,競爭相當激烈,同時也是高能耗、低附加值的行業。

二.青海省目前能源發展水平

(一)能源資源及開發程度

水能資源 青海省是三江源頭,全省水能理論蘊藏量在1萬千瓦以上的河流有108條,理論蘊藏量達2537萬千瓦,分別佔全國的3.5%和西北地區的27.8%,在國內居第5位,名列西北五省(區)之首。5000千瓦以上的水電站站址共有185處,裝機容量2376萬千瓦,見表2。

按河流分:黃河干流在青海境內全長1983公里,可建電站25座,裝機容量可達1937萬千瓦。其中龍羊峽以下河段資源集中,壩址條件優越,離負荷中心近,可建大中型電站13座,裝機1316萬千瓦,平均發電量爲371億千瓦時;龍羊峽以上河段可建大中型電站12座, 裝機600多萬千瓦;。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大型水電站有龍羊峽、李家峽、公伯峽3座,待建的有拉西瓦、積石峽、寺溝峽3座,擬建的中型水電站有7座。

表2 青海省水能可開發情況 可開發水電站(座)

大型電站:

25萬千瓦以上中型電站:

2.5—25萬千瓦小型電站:

0.5—2.5萬千瓦83

煤炭資源 青海省煤炭資源主要分佈在祁連山、柴達木盆地北緣、崑崙山、唐古拉山、積石山地區,預測遠景儲量380.42億噸,目前已探明地質儲量46.06億噸。煤質大多數爲低磷、低硫、低灰、高熱的優質煤炭。

石油、天然氣資源 青海省石油天然氣資源主要聚集在柴達木盆地,儲量豐富,前景良好。 目前已探明石油地質儲量2.28億噸,天然氣儲量1575億立方米。天然氣氣田集中,丰度高,埋藏淺,氣質好,爲全國四大氣田之一。

太陽能資源 青海省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太陽日照時數長,日光透過率高,全年日照時數2500—3650小時,年均日照率達60—80%,年接受太陽能摺合標準煤1623億噸,合電量360億千瓦時。

風能資源 按“中國風能區劃標準”,青海省屬“風能較豐富區”。全省90%以上的地區年平均風速在3米/秒以上。全年可利用風能時間在3000小時以上,年平均可用風能密度在60—100瓦/平方米以上。年風能資源理論值摺合標準煤7854萬噸,相當於電能1745億千瓦時。

(二)能源工業和一次能源生產

青海省國民經濟基礎一直十分薄弱,工農業不發達,人們生活水平低下,能源蘊藏量豐富但就地消費量少,大部分能源資源直接運往外省,難以使省內能源工業迅速發展。近十年,隨着經濟發展,能源資源由直接外輸型逐漸轉爲深加工型,省內優質能源的消費比例也隨之提高。

電力工業 其特點:水電資源豐富,是“西電東送”的重要基地,但煤炭資源比較貧乏,電源佈局以水電爲主,火電爲輔。

2000年底青海省發電機組容量395萬千瓦,其中水電佔總裝機容量的79%,火電佔21%。青海省擁有330和110千伏線路4457公里。2000年全省發電量133.78億千瓦時,其中水電佔80.5%,火電佔19.5%。

青海省電網是西北電網的一部分,是青海省的主力電網,330千伏和110千伏電網的覆蓋率爲36%,用電量佔全省的90%以上。青海電網不同其他省市,分爲三部分:青海電網,海西中部電網,和其他小電網及獨立電網。青海電網共有大、中型發電廠6座,總裝機355.15萬千瓦,其中火電廠3座,裝機64.9萬千瓦,水電廠3座,裝機290.25萬千瓦,水、火電裝機比例爲81.7%和18.3%。330和110千伏線路 長4024公里。青海電網覆蓋面積14萬平方公里,用電人口約332萬人,分別佔全省總面積的20%和總人口的65.5%。2000年,青海電網最大用電負荷138.65萬千瓦,年用電量98.4億千瓦時,最大負荷利用小時爲7097小時。

海西中部電網共有發電廠6座,總裝機12.2萬千瓦,其中火電廠2座,裝機3.6萬千瓦;水電廠3座,裝機6.1萬千瓦;燃氣電廠1座,裝機2.5萬千瓦。110千伏送電線路164.6公里,35千伏送電線路247公里。2000年該電網電量約爲3億千瓦時,最大供電負荷約爲5萬千瓦。

其他地區小電網。包括海西西部地區、果洛大部分地區及其他孤立運行的小電網,這些地區電網多爲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用電水平較低,尤其冬季小水電停運,供電狀況更差。石油天然氣工業 青海省石油天然氣特點是儲量豐富,前景良好,但探明程度低。石油天然氣資源自用量很少。目前青海省石油年開採能力已達到397萬噸;石油年加工能力27萬噸。2000年,天然原油產量200萬噸,天然氣3.9億立方米,加工原油62萬噸。西氣東輸的澀—寧—蘭天然氣管道建設已列入國家和省實施西部大開發工程。

煤炭工業 目前,青海省初步形成了以大通、熱水等大中型煤炭生產企業爲骨幹及一批州、縣、鄉煤礦組成的煤炭工業佈局。2000年,全省共有礦井111處,生產能力338萬噸,原煤產量222萬噸,當年從省外購進300萬噸。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青海省可再生能源特點是地屬風能和太陽能豐富區,利用太陽能資源解決了淺山地區和沙區農戶因炊事、採暖破壞自然植被的現象,太陽能採暖溫熱利用和光電利用改變了傳統的農作方式。

截止2000年底,青海省已建成風—光互補電站6座,合計光電功率1316WP,風機功率3600W;太陽能光伏電站9座,光電功率21406WP;太陽能電池42WP,太陽能熱水器0.65萬平方米,太陽房19.53萬平方米,太陽竈3.5萬臺,解決了部分邊遠地區的生活照明問題,受到廣大農牧民的歡迎。

從表3可以看出1990-2000年青海省一次能源生產的結構特點及變化趨勢。這十年間,能源生產年均增長速度是4.46%, 前五年由於青海省經濟發展剛起步,能源發展速度相對緩慢;後幾年內地經濟繁榮,特別需要優質能源的供應,同時青海省經濟有了增長,能源需求供應速度加快。

青海省能源生產發展特點:由於煤炭資源儲量的有限和關停小煤窯政策的實施,是煤炭生產能源比例中逐年下降,2000年下降幅度增大;原油比例自1995年以後基本保持在30.5%左右,原油產量穩步增長;天然氣產量近幾年驟然增長,但所佔比例仍然比較小; 水電的比重在能源生產結構中佔居很大比重,幾乎佔一半,但水利的枯豐期和自然環境的變化已影響到能源生產結構,1995年-1999年西部大部分地區旱情較爲嚴重,對青海省水利發電影響很大,這段期間水電所佔能源生產比重降爲40%左右。

表3 青海省一次能源生產及結構 1990 1995 1999 2000

能源生產總量(萬噸標準煤)606.5571.6能源生產總量構成 (%) 其中:原煤29.7原油30.4天然氣1.4水電風電38.5年均增長率

(三)能源消費

青海省能源消費特點:一是除部分煤炭需從外省調入外,其他都當地加工和利用。“八五”和“九五”期間,能源消費年均增長速度快於能源生產速度,爲5.93%。能源消費狀況與能源生產狀況大致相同,以水電爲主,水電約佔能源消費結構45%左右,水電消費量每年呈遞增趨勢;煤炭調入量逐年增加,主要是終端煤炭消費增加;原油消費比重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從1995年呈上升趨勢,由於青海省原油當地加工能力和消費有限,約40%的原油直接運往外省,是資源原始輸送的主要產品之一;天然氣消費也存在同樣問題,隨着格爾木和西寧燃氣電廠的投產發電,會使天然氣消費迅速增長,見表4。

二是人均商品能源消費量不足爲全國平均水平80%。青海省除幾個大城市和工業區外,廣大農村和大部分城鎮、鄉鎮由於收入水平低,仍然使用大量的非商品能源。大量地砍樹毀林、燒草炊事和其他破壞生態環境行爲,使72萬平方公里的青海,水土流失面積達一半以上,是全國水土流失最嚴重的省份之一。

表4 青海省能源消費構成 1990 1995 1999 2000

能源生產總量(萬噸標準煤)606.5571.6能源消費總量(萬噸標準煤)504.4687.7能源消費總量構成 (%) 其中:原煤41.630.2

原油8.419.0

天然氣1.14.8

水電風電48.846.0

年均增長率

三.青海省主要能源問題分析

在西部大開發中,國家相繼實施的西點東送、西氣東輸、青藏鐵路及南水北調四項重大的基礎設施性工程,都與青海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如何使青海省一如既往地爲國家經濟實施資源優勢,又能利用國家項目迅速發展本省經濟,在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獲取資源,根據國家對西部地區大開發戰略決策,冷靜、科學和系統地研究和分析青海省的發展趨勢是十分必要的。1。選擇何種發展模式是青海省能源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問題。一般縮小區域間經濟發展差距的傳統模式有:大規模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模式,把資源優勢變爲經濟優勢;重複傳統工業化模式,繼續擴大能源原材料等基礎產業,依靠規模的擴張使經濟增長,以實現與東部地區的分工,形成一定的產業結構梯度。青海省過去就是採用擴大自然資源開發的模式來發展經濟的,隨着國民經濟的供求形勢發生了根本變化,供給過剩已延伸到能源、原材料和其他資源性產品,資源消費政策的變化及運輸成本的限制,大規模的開採使原本脆弱的生態環境更加不堪負重,也使青海這個資源省區的傳統優勢逐步喪失。隨着沿海地區大量進口石油、天然氣和一些礦物產品,及核電站的建立,將導致石油化工、鋼鐵、有色金屬等原材料工業,進一步向沿海地區集中,原來設想從青海省向外輸電或輸氣將會受到影響,資源優勢下降不僅不能促進和優化經濟發展,反而會成爲新的債務包袱。

2。如何看待能源外輸與內需,須用長遠眼光。

憑藉着西部大開發的東風,青海經濟將會有大幅度的增長,需要大量的`能源支持和配製,特別是優質能源, 如何解決能源資源外輸和內需矛盾,對青海省的發展是很重要的。

青海現有基礎產業已有一定規模,但由於多爲國有的大中型企業,經濟效益不好,技術水平落後,普遍開工不足;經濟的長期低速發展,使居民收入不高,難以刺激社會購買力;廣大農牧民生產和生活處於溫飽階段,自種自收,自養自用,對商品的要求只限於一般生活日用品。這些現象使青海省經濟一直處於低谷時期,以增大能源外輸量維護經濟活動。隨着國家四大工程在西部的開發,大量資金和技術的投入,可以救活省內一些基礎產業和相關產業,解決勞動力就業問題,同時擴大了能源內需和其他商品流通市場,激活經濟,形成經濟的良性循環。解決能源外輸與內需的矛盾的根本在於加快現有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實現工業的現代化和高科技化,而不是再建和新建一般性產業項目,有些項目只有短期效益,很容易面臨嚴重過剩,投資無效益,造成資金、資源和人力的浪費。

3。經濟發展速度、資源開發程度與生態環境保護三者之間的關係 青海省地處三江源頭,也是全國生態破壞最爲嚴重的省份,青海森林覆蓋率只有0.3%。近幾年青海省經濟快速發展取得了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經濟增長速度,但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犧牲生態效益而得到的工農業發展支撐的。

如何解決既要保護源頭水質不受污染,又要在脆弱的生態環境中建設和開發能源工程,如何面對生物多樣性銳減,土地、草原退化嚴重,水土流失加劇,水生態失調,沙塵暴頻率劇增,波及範圍增大等諸多治理問題,青海省啓動了大規模的生態恢復和建設工程,同時還要保持很高的經濟增長速度,但目前青海省的產業結構不可能大幅度升級,要達到如此高的增長速度,只能依靠基礎產業擴大規模和開發資源,以“量”取勝,大規模過度開發資源一方面提高了生態機會成本,另一方面一旦資源開發處理不當,保護不力,就可能帶來新的一輪生態環境破壞和更大範圍的資源破壞。

目前實施的“邊開發、邊治理”政策是否可持續,資源破壞的代價超過了資源開發的收益,環境污染的速度高於環境治理的速度,形成難以恢復的局面。如何處理好經濟發展、資源開發和生態保護之間的關係,要使三者的效益相結合,不可追求單方面的高效益,以犧牲生態爲代價,適當調整經濟增長速度,特別是對自然資源有影響的產業的增長速度,開發替代產業,調整資源利用結構。在生態環境破壞程度高的地區,是否象“退耕還林(草)”政策那樣,封住資源,或有節制地開採資源,把恢復植被和建設生態環境作爲主要發展方向。這樣,才能使經濟、資源和環境可持續發展。

4。打破區域界線,充分開發黃河水電資源。

黃河干流全長5464公里,河源在青海省,是黃河干流的流徑的第一個省份,境內1983公里,這裏山高谷深,河道窄,移民搬遷少,淹沒損失小,工程造價低,工期短,見效快。從龍羊峽到公伯峽270多公里的黃河段是修建大中型水電站的“富礦區”。還有湟水河等黃河支流上能建中、小型水電站10多座。這些水電站的建成,可以推動青海省工業和農牧業的綜合發展,加快了農牧區電網改造的速度,推動了“村村通”工程,改善了農牧民生活的質量。

黃河干流流徑的甘肅、寧夏,內蒙和陝西等地區也是相對貧窮和落後的地區,也是西部大開發的主要省份,青海是個水電資源大省,但是自身財力有限,聯合陝、甘、寧等下游省區,共同開發黃河上游豐富的水電資源是十分必要的,如青海境內的李家峽水電站是由陝、甘、寧、青四省區聯合開發建成的第一座大型水電站,5臺40萬千瓦的機組,總裝機容量達200萬千瓦,是黃河上游最大的水電站。4年多來,年均發電量達59億千瓦時。聯合的力量縮短了水電站的建設週期,投資建設的四省區也及時受益。區域間合作需要面臨如何共同開發和利用資源、如何分配利益和分擔風險、還有開採權和資源稅所屬、及生態環境治理等問題,只有解決好,才能使水資源充分利用,繼續實施可持續發展。

西部水電大開發和“西電東送”的實施,打破了我國能源資源分佈和經濟發展不平衡,也打破了區域劃分和行政壟斷,擁有水資源的省份聯合起來,爲缺能地區提供清潔的能源,從而獲得共同利益,達到共同富裕的目的。“西電東送”的北、中、南三條通道,其中以黃河上游爲起點,經寧夏、陝北向華北地區送電,構成“西電東送”的北路通道。隨着黃河上游水電滾動開發的實施,西北電網的電力容量和調峯能力將有很大地提高,不僅能夠滿足西北電網運行的需求,還有能力向外輸送調峯電力,更好地實施“西電東送”計劃。

5。如何以交通爲樞紐,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青海省地大人稀,經濟相對落後,資源和物質交流緩慢,嚴重影響經濟發展。青藏鐵路的貫通使青海成爲西藏地區連接內地貨物和人羣流動的集散地,能源消費的調入調出量增大,帶動了相關產業(如旅遊業、服務業等),成爲西南和西北、西部與內地連接的主要通道。對蘭青鐵路、青藏鐵路西寧—格爾木段的電氣化改造,進一步提高運輸能力;連接甘肅、新疆、四川、西藏的出省公路通道,構成了四通八達的運輸網,加上西北電網與華北電網相連,輸送天然氣的管線的延伸,將西部優質資源帶往內地,用沿海地區先進設備和產品發展西部,對促進全社會共同進步具有重要的意義。

(執筆人:蘇爭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