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律師實習日記4篇

時間過得真快,一天又過去了,我相信大家都是有收穫的,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日記吧。那麼日記有什麼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實習日記4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律師實習日記4篇

律師實習日記 篇1

已經入行有半個月了吧,法律這行入門還是比其他行當辛苦的,暫時是這種感覺。

開始的一個星期,我很無聊的坐在老闆指定的桌前,百無聊賴的看我的法學書籍,研究了一下民事證據的規定。

後來幫老闆提包的時間多了,就有機會蹭飯吃了,反正都是當事人請或者就是老闆請些廳級以上的領導吃飯這樣我也有機會沾沾光。說實話,和老闆出去吃飯也學不到啥,除了知道些律師的黑暗面外,就學會了

哪些菜好吃點。反正我秉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精神,着重研究吃雞還是不要白切的好,不安全,沒煮透,有病菌,所以紅燒的比較好吃。當然吃飯的日子也不是經常有的,吃了幾次又不多的時候,人就會很懷念了,什麼時候還能再去加加餐呢。

本來老闆說好新年新氣象要帶我們出去吃一頓的,可是不知道是他老人家年紀大了,還是真的很忙,這一拖就到月中了,看來這餐就沒指望了。

今天很忙竟然加班了,早上接到一個律師的任務(她出差了,沒有時間,要我幫忙寫上訴狀)。是關於勞資糾紛的,我們這裏代表公司,訴三個當事人。這種官司一看就是輸的多,可是委託人不理,他們寧願把錢給律師,也要把勞動者的工資數額打到降下來,就是要爭個面子,何必呢!

沒想到老闆今天也叫我寫個法律意見書。

是關於集資款轉爲股權糾紛的,標的是4個億,老闆收了多少律師費俺就不知道了。

所以今天真的好忙,從上午寫到晚上,兩邊交差,既不敢和老闆說接了其他律師的任務,又不敢和那個律師說老闆有任務要我做。所以只好自己強撐,狂寫,竟然把兩個都交差了,幸好之前兩個案例都有看,有一定印象。當然,那個上訴狀還算好寫,找了個以前律師寫的模板,差不多就這樣抄、修、換搞了一份,下午三點交了差,還真有模有樣,同時發現就算是上訴狀每個律師的風格差距還是很大的。啃完上訴狀又咬法律意見書,我沒有找到對應格式,而且標的巨大,案情複雜,頭都大了。尾戒看到還很奇怪,問,你不是寫了很久了嗎?小姐,我要寫好多份哦,而且這個很難啊。後來我胡亂的搞了一份給老闆,沒想到老闆大加讚賞,只修改了幾個字,就叫我發傳真給深圳那個委託人。

我還真懷疑老闆有沒有看的啊,這麼大的標的,我這個新手,沒有任何模板,胡寫一通,就這樣通過了,這不是忽悠委託人嗎?不過老闆也是太忙了,年紀又大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這就苦了我了,沒有修改就不會有提高,也不知道自己的缺陷,最慘要是出了問題,我可就吃不着兜着走了。

看來在這裏凡事還是靠自己了,只有自己摸着石頭過河慢慢體會律師的成長了,沒有人指導是比較痛苦的一件事情。想必很多實習律師也有這種苦惱吧。

又過了半個月,相對來講還是比較無聊的,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就會越來越煩躁的,收入低,沒事幹各種併發症凸顯,幸好我學過心理學,調節心態還是有一手的。

開始的半個月,我每天都是八點半去上班的,畢竟剛上班,要有個好印象嘛。後來我發現不對勁了,因爲怎麼都是我一個人在那裏傻傻的坐着啊(太早了)。後來天冷了,人也懶了,我定力本來就不好,就睡的很晚了(也要7點半起來呢)。

之後我都沒有個固定的時間去上班了,有時早,有時遲,反正都是九點以後纔去到了。老闆說,律師嘛,就是自由職業者有事做的時候就要加班,沒事做可以不用這麼早來。

後來,老闆說要加班的話應驗了。之前的那個深圳四億的股權糾紛案的法律意見書打了回來,意料之中啦,我亂寫的,打回來是正常的。於是就要改啊,我把材料拿回去,熬了兩個晚上的通宵終於把八千字的法律意見書拿給了老闆,原來加班是正常的'啊,也因此十點後才上班了!後來又被表揚了,因爲我的法律意見書把代理權搶了回來,律師行當還是和土匪差不多的,大家搶啊搶的。老闆還承諾有獎金給的,於是我的眼就伸得賊長,可到現在還是沒有盼到,應了另一個律師的話,老闆年紀大了,經常跳票的,你就別太指望了。唉......

之後有個惠東的土地糾紛案子,本來我被確定爲代理人的,後來也不知咋的,我又沒的參與了,鬱悶啊,那個老闆也說有獎金的,可最後都是空頭支票啊。

27、28號就是所裏年會,去清遠旅遊哦,好爽。吃的東西還是很捨得花錢,我吃我吃我狂吃,晚上還狂乾紅酒,我當然是多多益善了。還有紅包,雖然我運氣差點沒有摸到大獎,但也很滿足了。

又跑去泡溫泉了,躺在夜空下的溫泉裏,看着星空,亦或跪在溫泉中,仰望上蒼,嗚......怎一個爽字了得。不可知論的我此刻感應到天人合一,軟塌塌的癱在泉水中,我真正感受到原來活着是這麼快樂的一件事。我比較流氓,還裸泡了,很爽耶,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一試。

律師實習日記 篇2

20xx-2-24 星期三

今天是農曆年初十一。昨天方律師叫我今天早上八點三十分到律師事務所,今天我不到八點十五分就到了律師事務所。到了八點三十分,我終於盼到律師事務所開門了。我進去後禮貌而又客氣地問其中一名員工——後來我稱呼此人爲林哥——方律師是否到了,我是來跟他實習的。他說方律師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纔等到方律師,那時已有十時許了。期間,這裏的人都不時地聊天,說說新年期間的趣聞,完全還處於放假的狀態。方律師吩咐我把兩個案件(買賣糾紛案及物權糾紛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後,他一整天也沒有回來。今天一整天不時聽到這裏的員工在二樓打麻將的聲音。開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處於努力適用當中。

20xx-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氣把方律師交代要看的兩個案件看完了,儘管棠下的那個物權糾紛案令我感到頭暈——實在是講述案情的資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覺得痛苦。今天,我又試着以無比的耐心去看物權糾紛案。在細看了幾遍後,我終於把物權糾紛案看懂。原來它與老師在課堂上要我們做練習的案情法律適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對案情詳略敘述不一,所以我纔會對物權糾紛案這個厚厚一疊資料的案件感到頭暈。不是案情的複習性而是厚厚的資料給我打垮,這實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這個不成理由的缺點克服。假如我連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幹好,又何談將來的長遠發展呢?

20xx-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同樣沒有進辦公室。其實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師事務所裏,我基本沒有看見律師們在辦公室裏辦公。而我又常聽聞方律師要出差。如此頻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範圍如此廣。讓我感覺地域差異似乎完全不存在。無論是出市還是出省,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樣自然,似乎已成爲他們呼吸的一部分。也許這就是律師與平常人的其中一個區別。當代的律師涉及的業務範圍不僅僅是訴訟業務,更多的是非訴訟業務。非訴訟業務的開展就要求我們具備更泛更爲豐富的知識面。

律師實習日記 篇3

週一總是那麼的忙碌。今天接待了一個親戚的女性朋友,諮詢的問題是關於離婚的。

案件的大致情況如下:夫妻倆人共育有一兒一女,夫妻生活也很平平淡淡,平時的矛盾積怨也很多,問題出現在和公公婆婆的日常相處上。公公婆婆不願意帶孩子,男方還要給每個月給公婆生活費,女方認爲有點吃虧,就是不答應,以此爲導火索,爆發了這次婚姻危機。這一次公婆逼着自己的兒子與女方離婚,堅決不願意女方做他們的兒媳婦。

在我看來,女方的確有些沒道理。因爲,法律並沒有規定爺爺奶奶必須帶孫子孫女,爺爺奶奶當然有權拒絕“帶”孫子孫女。“帶孫子孫女”,應該是該“孫子孫女”的父母應盡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

在家庭中,爺爺奶奶帶孫子孫女是出於親情而並非是法定的義務,如果爺爺奶奶身體不適或出自於不願意,作爲兒子媳婦一輩,本就不應抱怨。如果爺爺奶奶肯帶孫子孫女,作爲兒女的更應感恩戴德。雙方現在都在嚷嚷着要離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屬於小兩口剛吵完架雙方都在氣頭上的症狀,夫妻感情根本沒有到破裂的邊緣。

如果因爲這個事由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訴訟請求很有可能被駁回。我爲當事人告知了法院會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同時又爲其分析了她自身的具體情況。最終勸她以寬容之心對待老人,先回去冷靜一下,再做出最後的決定。畢竟家和萬事興。

律師實習日記 篇4

今天劉主任交給了我一段錄音材料,是一起民間借貸,我方當事人因爲借據約定與事實借款情況不符,爲了還原案件的事實情況,我方當事人在與對方聊天的過程中將聊天記錄通過錄音的方式記錄了下來。

本來以爲只有二十分鐘的音頻,很容易就能翻譯完。但是,翻譯了一個小時後,才發現這是一個工程量十分巨大的工程。劉主任告訴我,在翻譯錄音材料時,要還原錄音的原話,不能爲了方便自己翻譯就隨意篡改一些字眼。如果是用方言的,也是要把方言轉化爲普通話文字翻譯,在涉及案件的部分,一定要翻譯準確清楚,多聽幾遍,以免遺漏或者曲解當事人本身的意思表示。

一整天翻譯下來,只翻譯了十五分鐘的音頻內容,看來將錄音材料轉化爲文字並非想象中的那麼容易。

今天的心得是:錄音材料作爲案件的重要證據形式,往往會通過翻譯成文字方式遞交給法庭,減輕法官聽錄音的負擔和不方便。因此這項事務也是要認真細緻地去做,做到一絲不苟。

那麼什麼樣的錄音證據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首先,大部分當事人提供的錄音是一方在另外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祕密錄的,對於這種證據的限制主要有二:

一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亦不能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

二是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如採取暴力、脅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

如果沒有違反上述規定,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其次,在訴訟實踐中,如果要使用錄音證據,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應該提供原始載體,即錄音未經過處理,具有連續性、真實性。

二是錄音資料中記載的內容應當儘量清晰、準確,雙方就所談論的問題及表態均有明示。

三是除錄音證據外,還應充分提供其他證據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