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體的定義
本酒店對團體的定義爲______人或______人以上同時進店及離店的旅遊團體。
二、旅行團房數確認
所有訂房請直接與酒店營業部聯繫,能否接受臨時增減之訂房,由酒店視客房出租情況決定接納與否。貴社之正式訂房通知單及行程資料須在客人抵達酒店前三天郵寄或送達本酒店營業部。
三、取消預定規定
所有取消之訂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旅行團之訂房如在人住前兩天內取消,貴社需負責交付所訂房數50%的費用,如酒店在貴社團體預定到達前24小時內才接到取消訂房的通知或在最後時刻團體沒有人住,則需收取一晚房租補償酒店客房空置的損失。
由於自然環境因素(如颱風、班機取消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而令旅行團不能如期到達,由此造成的損失,酒店可免收損失費。
四、住宿延期及超額訂房
如旅行團超過預訂日期仍不能如期離店時,本酒店可根據客房的出租情況協助安排。
凡經本酒店確認的團體,因酒店客房全滿而安排不下,本酒店負責將團體安排至同等級或高於本酒店等級的'酒店人住,不再多收房費。
五、兒童收費
本酒店對十二週歲以下與父母同住一房的兒童提供一張免費加牀。餐費則按成人標準的50%收取。
六、訂餐規定
旅行團及散客訂餐必須預先通知酒店,本酒店根據貴社計調部預訂計劃訂餐,任何陪同均不能更改取消。
七、陪同餐安排
旅行團如在酒店用餐,本酒店負責安排全陪及本地司機免費就餐。
八、付款方式
本酒店全部賬單均爲月結,貴社必須在接獲本酒店賬單後十四天內付清。
本酒店開戶銀行:中國銀行,fec賬號:____________
us8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系貴社與本酒店業務往來之惟一合法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條款細則更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另備附件。
酒店合夥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中國酒店經營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項目上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開發項目和範圍
按甲方要求發展酒店客戶加入華夏客棧酒店品牌的託管。
第二條 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雙方各自承擔開發項目的費用。
2、乙方對外洽談項目,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甲方爲乙方提供統一的名片,乙方無權利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有法律責任的文件。
第四條 利潤分配
1、利潤定義:管理費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利潤按5:5分成。
第五條 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終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不需陳述理由,但應該在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有關本次合作,甲乙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只能用於本次業務,甲乙雙方應將對方提供的資料視爲機密文件。
第九條 透明化
具體合作項目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在另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外簽訂任何協議與達成任何交易。
第十條 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董事總經理: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