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易的離婚協議書

男方: ,漢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 ,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

最簡易的離婚協議書

男方與女方自由戀愛,相識7年,並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因雙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且已無任何和好可能,現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願離婚;

二、雙方無女子、房屋、共同財產及任何債務;

三、離婚後,雙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對方今後的生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簡易的'離婚協議書 [篇2]

男方:_______,漢族,_______年___月 日生,身份證號碼 。

女方:_______,漢族,_______年___月 日生,身份證號碼 。 男方與女方於_年_月認識,於_年_月_日在_登記結婚,因_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願離婚;

二、雙方無子女,固定房屋一處屬於女方所有(貸款由女方還清),汽車屬男方所有,不涉及任何財產糾紛。

三、離婚後,雙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對方今後的生活。 四: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簡易的離婚協議書 [篇3]

女方:生於 年 月 日,漢族, 文化, 縣鎮人。

男方:生於 年 月 日,漢族, 文化, 縣鎮人。

我們雙方於 年 月 日辦理結婚登記,因婚後感情不和,現夫妻關係已徹底破裂,經反覆冷靜思考,我們自願離婚,解除夫妻關係,經男女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一、與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關係及撫養費支付方式:無。

三、財產的處理:無共同財產。

四、債權及債務的處理:各自名下的由其本人負責。

五、其它協議:無。

我們自願離婚,完全同意本協議書的各項安排,亦無其他不同意見。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協議內容如有欺騙、隱藏、虛假,責任由協議人自負。此協議書一式叄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立協議人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協議人:

女方:

二00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

協議人:方 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 協議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於××年×月×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兒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方××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2015年月9月18日

最簡易的離婚協議書 [篇4]

協議人:張某,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馮某, 女,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雙方於××年 月 日登記結婚,XX年 月 日生育一子,取名張×。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張某與馮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張×由馮某撫養,由張某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號的 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 萬元,現協商歸馮某所有,由馮某一次性給付張某現金 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 萬元,歸馮某所有,馮某向張某支付 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張某可在 (時間)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 (時間)送回馮某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 天與馮某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