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簡易版

男方: , 年 月 日,住 ,身份

離婚協議書簡易版

證號碼: 。

女方: , 年 月 日,住 ,身份

證號碼: 。

男女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並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子 。由於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爲此,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離婚協議,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解除婚姻關係。

二、小孩撫養:

1、婚生子 隨 方生活,由 方直接撫養、監護, 方不承擔撫養費。

2、經 方同意後, 方可以在適當時間與 見面,但此種見面不能影響 的日常學習、生活。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如下:

(1)、存款 元;

(2)、房屋

(3)、其他財產:

2、 方同意淨身出戶,即同意把屬於 方的所有財產贈給 方和 。

3、 方同意於本協議訂立次日協助 方將上述房產過戶到 方名下,過戶所需稅費均由 方支付。

4、 方同意在 未滿18週歲前,不對所得房產作任何權屬變動。

5、房屋內的傢俱家電、家居用品以及本協議未列明的其他財產均歸 方所有。

6、 方永久放棄撤銷上述贈與行爲的權利。

四、共同債權債務:

雙方無其他共同債權債務。

五、其它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由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共同簽訂補充協議。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簡易版 [篇2]

協議人:張某,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馮某, 女,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雙方於××年 月 日登記結婚,XX年 月 日生育一子,取名張×。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張某與馮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張×由馮某撫養,由張某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號的 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 萬元,現協商歸馮某所有,由馮某一次性給付張某現金 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 萬元,歸馮某所有,馮某向張某支付 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張某可在 (時間)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 (時間)送回馮某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 天與馮某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簡易版 [篇3]

甲方: , 年 月 日出生,漢族,現住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 年 月 日出生,漢族,現住 ,身份證號: ,電話: 。

甲乙雙方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 登記結婚,婚後未有生育。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確實破裂,已無法共同生活,現經雙方協議達成離婚意願,並對財產、債務等事項已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一、甲乙雙方自願離婚。

二、甲乙雙方確認婚姻存續期間無公共財產,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並無爭議。

三、甲乙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無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四、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並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五、本協議一式叄份,自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簡易版 [篇4]

男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 。

女方: ,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 。

雙方於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現有一個兒子,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定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元,男方應於每月1——5日之前將兒子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兒子一次,但應提前通知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探望不得超過一天。

三、雙方共同財產:

(1)、門市房及家裏的一切電器存款歸男方所有,男方應保證在女方找到生活來源之前的一切生活費用。

(2)、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負擔。

五、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門市、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三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隱瞞方無權分割財產。

六、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生效。

男方(簽字): 女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