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鑑於---縣---西段路北“中瑞商城”將在10月10日開業試運營,甲乙雙方就商城的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原則
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淨收益分成(見三條定義)比例爲甲方佔 %,乙方佔 %,雙方按比例承擔風險、分享淨收益;
2.乙方同意以甲方的名義與商城產權人簽訂租賃合同(包括合同延長期);
3.乙方同意接受商城現狀,包括但不限於:目前甲方已收定金的攤位租戶,甲方裝修投入成本(在後續淨收益中支付給甲方)、甲方經營攤位的位置等;
4.乙方同意免除甲方經營攤位(位置: 面積: )的租金;
5.商城日常管理支出除雙方同意的必要支出外的所有費用各自承擔;
6.若乙方認爲需要對協議內容有重大變更或日常管理合作事宜無法繼續的,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收益分成原則實現收益後無條件退出;
7.本着商城經營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雙方協力處理商城日常經營事項,雙方共同處理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稅務、城-管、衛生、攤位出租、租戶矛盾調解等日常管理事項。
二、賬目處理
1.賬戶雙方共管,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私自動用資金,雙方簽字方可存取賬戶資金;
2.日常管理費經雙方同意纔可支出;
3.商城淨收益計算方法:攤位出租租金總收入—商城產權租金—裝修成本—管理支出=淨收益
4.雙方日常汽油費、煙、酒及招待費等各自承擔;
5.每年度 月 日進行淨收益分成。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0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 合作協議 [篇2]
甲方:御和養生館
乙方____先生(女士)
御和養生館(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1、 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共同經營御和養生館。乙方爲甲方提供技術支持,人員管理、招聘、現場經營、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2、 在經營與管理方面,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現場經營思路與管理策略,如有疑問可與乙方相互協商解決、最終現場經營管理決定、以乙方爲準!
3、 甲方負責店面經營的一切投資與外圍關係的處理及相關證照的辦理事項、協助乙方做好店面的一切保障及安全工作。
四、乙方爲甲方提供技術支持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五、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技術支持、人員招聘、人員管理、現場經營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徵得乙方的體諒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人員關係受到損害。
六、乙方爲甲方提供技術支持、人員招聘、人員管理、現場經營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按月支付公司每月純利潤的40%作爲乙方的合作報酬。
七、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起本協議簽署生效。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御和養生館 乙方: 先生(或女士)
代表簽字: (公章) 簽字:
合同簽約地點:
合同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