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承諾書

近期,外地校車超載造成的交通事故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對此學校爲了進一步教育學生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使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鐘長鳴,學校決定舉行全校學生參加的“拒乘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活動。

超載承諾書

活動要求每一位學生對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作出承諾,家長要作好引導和監督,使學生真正做到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保證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保障生命安全。承諾內容如下:

1.堅決拒絕乘坐超載車、超速車、司機酒後駕駛車、無牌無證車、報廢車以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三輪車;

2.乘坐汽車時,不得將頭、胳膊等身體部位伸向窗外;堅決拒絕在馬路上打鬧、嬉戲或追逐,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

3.嚴禁翻爬欄杆、樹木等危險設備,以免造成安全事故;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

4.騎自行車時,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搶行、不逆行、不帶人,不要雙手離把,不追逐打鬧,不三五並肩行駛;

5.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在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或橫穿公路時要慢行,注意觀察、看清來往車輛, 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等;

5.不騎英雄車。要定期對自行車進行檢修,避免因各種原因而引發交通事故;

6.不在放學路上不停留、不玩耍,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來往車輛動向,確保行走安全。

最後,請全體學生及家長認真學習並落實好承諾書上要求的內容,並在“拒乘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活動承諾書籤名,每位同學下定決心,以後堅決拒絕搭乘超載車輛,騎車及步行過馬路時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011.11.28

班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家長建議

治理貨車超載超限交通安全責任承諾書

爲貫徹落實省政府精神,全面整治貨車超載、超限等交通違法行爲,規範貨車通行次序,預防和減少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承諾書。

一、 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和《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嚴禁貨車超載、超限、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爲,切實加強對貨車安全性能的檢驗和駕駛人的教育管理,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二、 從事道路貨物運輸裝載、配載的經營者(簡稱“貨運源頭單位”)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 必須按規定裝載、配載貨物,不得放行超載、超限車輛;

(二) 不得爲無號牌、無行駛證等貨運車輛裝載、配載貨物;

(三) 不得爲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貨運車輛裝載、配載貨物;

(四) 不得爲超載、超限、非法改裝的貨運車輛提供虛假證明

三、 貨運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拼裝貨運車輛,不得強令駕駛人超載、超限運輸。

四、 貨運車輛駕駛人應當向貨運源頭單位出示行駛證、駕駛

證,不得超載、超限、非法改裝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貨運車輛,不得疲勞駕駛、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應禁無牌、套牌、遮擋、污損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爲。

五、 貨運源頭單位、貨運經營者和駕駛人要自覺接受治超執法

人員的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凡阻礙治超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監理單位(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建設單位(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日

12月5日華容縣超限超載工作治理承諾書

爲有效降低超限超載貨運車輛對公路橋樑的損害,降低因車輛超限超載形成的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切實規範貨運市場秩序,本單位堅決擁護縣委、縣政府開展全面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的決定,積極配合縣治超辦和相關單位組織的治超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作如下承諾:

1、拒絕爲非法拼裝、改裝和已達報廢標準的貨運車輛配裝貨物;

2、不爲貨運車輛配裝超過國家法律限定標準和核載質量的貨物,嚴禁超限超載車輛出廠(站、礦、場);

3、在爲貨運車輛裝載易拋灑類貨物時,督促其做好密閉、覆蓋等措施。

特此承諾。

承諾企業:(章)

負責人(簽名):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