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交通安全承諾書

安全無小事,交通安全從我做起。我承諾自覺做到以下幾點:

國小交通安全承諾書

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2、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堅決不騎車上下學,不攀扶其他車輛或者手中持物;不追逐打鬧,不三五並肩行駛;放假不違章騎車。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通過” ;“紅燈停、綠燈行”等。

4、嚴格遵守“五不”原則:不搭乘證件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非客運車輛;不搭乘司機酒後、疲勞等的車輛;不搭乘危險駕駛的車輛。

5、嚴格執行學校、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

承諾人 : 班 級: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承諾書

安全無小事,交通安全從我做起。衆多的事故告訴我們,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只是行人、車輛一念之間的疏忽、大意。爲了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保障每一位同學的生命安全,保障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我校開展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的承諾活動。要求每一位學生及家長自覺做到以下承諾:

一、家長承諾:

1、家長不使用無證、無牌、報廢車輛,農用車、三輪車、手扶車、“病車”、超載車等不符合法定載客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不酒後駕駛車輛接送學生。

2、對孩子履行監護人的義務,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一定督促好孩子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並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發現孩子的不良交通行爲及時教育和糾正。

3、教育孩子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注意交通法規,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識。

4、監督並禁止凡不滿十二週歲的孩子騎自行車,密切與學校溝通共同教育管理學生。

二、學生承諾:

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2、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追逐打鬧,不三五並肩行駛;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在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或橫穿公路時要慢行,注意觀察、看清來往車輛, 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等。不騎自行車。

3、嚴格遵守“五不”原則:乘坐汽車時,不得將頭、胳膊等身體部位伸向窗外;不準乘坐無證、無牌、證件不全的車輛和報廢車輛;不乘坐農用車、三輪車、 “病車”、超載車等不符合法定載客要求的車輛;不搭乘司機酒後、疲勞等的車輛;不搭乘危險駕駛的車輛。

4、嚴格執行學校、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服從交-警指揮,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承諾人: 國小 年級 班

學生(簽名):______ __ 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交通安全承諾書

交通安全關係每一個學生和家庭,慘痛的事實告訴我們,交通事故往往發生在一念之間、剎那一刻,爲了進一步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規則的自覺性,確保學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麻車國中組織了全校學生在交通安全承諾書上簽名的活動。交通安全承諾書中學生承諾的內容如下:

1、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嚴格遵守騎自行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不騎“病車”,不違章騎車。

3、嚴格遵守行人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黃燈閃閃趕快行”,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不向過往車輛拋擲石塊等。

4、嚴格遵守乘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如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上車時不擁擠、遵守“先下後上”規則,下車時不急於過馬路等。並嚴格遵守“四不”原則,即:不搭乘“三證”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老爺車”;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灑後、疲勞等)的車輛。

5、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我們認爲:讓學生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的行爲本身儘管從法律角度來講不具有“歸責”功能,但是我們堅信這一做法必然會對我校學生交通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國小學生交通安全保證書

交通安全事關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家庭幸福。近年來,中國小生交通事故頻發,慘痛的教訓已爲我們敲響了警鐘。爲此,我們號召廣大學生及家長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乘坐安全的車輛,並養成良好的乘車習慣。爲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請學生及家長做如下保證:

1、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嚴格遵守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不騎“病車”,不違章騎車,騎自行車不帶人。不滿12週歲的學生不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

3、嚴格遵守行人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不向過往車輛拋擲石塊等。

4、嚴格遵守乘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上車時不擁擠、遵守“先下後上”規則,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在車內戲鬧或大聲喧譁,下車時不急於過馬路等。

5、嚴格遵守“四不”原則,即:不搭乘“三證”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車輛;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酒後、疲勞等)的車輛。

6、家長要教育子女不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長接送孩子的車輛要經常檢修,不違規超載,不違章駕駛。

8、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幼兒家長上下學交通安全承諾書

爲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交通安全,作爲幼兒家長,我一定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在此,我特做出如下承諾,並嚴格遵守落實:

1、切實肩負起監護人的職責,親自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園、離園。一定與老師當面交接孩子,認真遵守接送卡交接制度,做到入園以人換卡,離園以卡換人。有特殊事情不能按時接送幼兒或長時間委託別人代接幼兒時,提前與班主任聯繫說明或簽訂代接代送委託協議書。

2、堅決不使用或租用超員超載車、無合法駕駛及車輛手續、無營運資質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園、離園。

3、教育引導家庭每個接送孩子的成員遵守交通規則和幼兒園的各項要求。不酒後駕駛車輛接送幼兒。

4、通過言傳身教等多種形式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自己的孩子堅決不乘坐超員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不在馬路邊、車輛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學途中不嬉戲打鬧;靠右行走,不突然橫穿馬路;過馬路時注意交通信號標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注意來往車輛,學會避讓。

5、不捎帶其他幼兒和不代接代送其他幼兒,不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排除安全隱患及避免可能發生的糾紛。

6、接送幼兒時,爲了所有孩子安全,自覺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劃定的紅線以外,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7、保證自家孩子所乘車輛性能完好。經常檢查駕駛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

8、雨雪、冰凍、大風、霧霾等特殊天氣,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幼兒園,按規定的線路走(大二、大三、中四離園時出西樓門),避免擁擠傷害到孩子。

9、若發現本園有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的車輛或其他違規接送幼兒車輛,積極向幼兒園舉報。幼兒園舉報電話:1896358****

承諾人(班小朋友的監護人)簽字: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