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承諾書

爲了加強全縣中國小生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我一定積極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對孩子的教育工作,認真履行家長的監護職責,爲此,我向學校鄭重承諾如下:

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承諾書

一、教育子女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熟知交通規則,遵守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二、教育子女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增強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識。騎自行車上學要嚴守交通規則,不騎“病車”、不違章騎車和帶人。同時,不準子女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和不滿12週歲子女騎自行車上學。

三、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黃燈閃閃趕快行”,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不向過往車輛拋擲石塊,不在馬路

上踢球、溜滑板、遊玩、奔跑、戲鬧等,發現孩子的不良交通行爲要及時教育和糾正。

四、教育子女乘車、乘船時不要擁擠,要遵守“先下後上”規則,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車船內戲鬧或大聲喧譁,下車時不要急於橫過馬路,要注意道路上有過往車輛,確認安全後再行走。

五、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五不”原則,即:不搭乘無牌無證車輛及各種農用車、三輪車、拼裝車、改裝車、報廢車等安全技術不符合安全規定的非法營運車輛;不搭乘超載超速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老爺車”;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灑後、疲勞駕駛等)的車輛;不搭乘非客運渡船和超員渡船。

六、家長不使用(也不能租用)無牌無證、報廢車輛,農用車、三輪車 、“病車”等不符合法定載客要求的車輛接送子女上學。家長接送孩子的車輛要經常檢修,不違規超載,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

七、教育子女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八、密切與學校聯繫和溝通, 共同教育學生,及時糾正學生不良交通行爲。

九、凡因家庭因素及家長未盡到責任沒有履行上述條款造成本子女交通安全事故的,概由本人負責。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留一份。

學校(幼兒園): 負責人簽字: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

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承諾書

浠水縣散花鎮中國小(幼兒園)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承諾書 交通安全關係到我們每一個家庭的幸福,每一點意外都會給我的孩子和家庭帶來深深的傷害。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關心、熱愛孩子,希望孩子健康幸福成長,是我們共同的心願。爲了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教育,確保我孩子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在此,我作爲家長向學校鄭重承諾:

1、首先我會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積極維護交通秩序,講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模範。

2、我會配合學校督促孩子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3、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放學、上學路上不闖紅燈,徒步上學應遵守交通規則,走路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不要邊走路邊看書或追逐打鬧。橫過公路要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需注意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橫穿馬路時應在規定的地點,做到一看、二聽、三前進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4、教育孩子堅決不乘坐超員、超速、酒後駕駛車輛,不乘坐改裝車、廂式車、貨運車、報廢車、三輪車、拖拉機、摩托車等無安全保障的問題車輛。

5、我會積極配合,教育孩子乘車時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將身體探出車外,不要向車外拋擲物品。

6、我會及時發現、掌握孩子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學校彙報。

學校領導,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們最大的牽掛,交通安全關係到孩子的一生,也維繫着我們一家的幸福。請相信我們!我們所有學生家長會積極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爲孩子撐起一片平安的藍天。

我將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履行自己的承諾。

學校(章)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二0一四年月日

學生安全交通承諾書

安全無小事,防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從我做起。爲增強學生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性和提高抵禦溺水能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溺水事故,保障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溺水安全,我們願意作出以下承諾:

家長承諾:

1、對孩子履行監護人的義務,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和溺水安全。

2、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交通、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子女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識。

3、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管理,發現孩子的'不良交通行爲及時教育和糾正。

4、指導孩子正確騎行自行車,嚴格禁止孩子騎電動、摩托車等機動車上學、放學。特別是嚴禁孩子飈車。

5、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盡到監護責任,做好孩子上學、放學路途中、雙休日、節假日溺水監護工作。

6、密切與學校溝通共同教育管理學生。

學生承諾:

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嚴禁騎電動、摩托車或其他機動車輛上學。

2、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騎自行車時不要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者手中持物;不追逐打鬧,不三五並肩行駛;嚴禁後座帶人;嚴禁在校園內騎車;不違章騎車。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通過” ;“紅燈停、綠燈行”等。在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或橫穿公路時要慢行,注意觀察、看清來往車輛。

4、嚴格遵守“五不”原則:不搭乘證件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非客運車輛;不搭乘司機酒後、疲勞等的車輛;不搭乘危險駕駛車輛。

5、嚴格執行學校、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溺水安全教育。

6、未經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意不下河游泳;不擅自邀請其他同學下河游泳;不到河邊或者建築取土形成的水坑、水窯、山溏邊玩耍、戲水、嬉鬧。

7、在見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無能力救護的情況下,不能避而不見或者冒然下水救人,採取大聲呼救或者報警(110)等措施。

承諾人:

學生(簽名):

年級:

班級:

家長(簽名):

201x年x月xx日

乘車學生家長安全承諾書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學生的交通安全心繫學校與家庭。爲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貴家長需簽訂安全承諾書。具體內容如下:

1、爲了孩子的安全,家長儘量親自接送孩子上放學,如確需乘車,請爲學生選擇乘坐符合條件的車輛。

2、依據《中國小生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的規定,家長及學生必須拒絕乘坐“三無”(無車牌、無行駛證、無營業執照)車輛和超員超載車輛;學生來回上學不準租用“三類”(拼裝車、報廢車和私人機動車、電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後三輪摩托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3、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租用車輛車主及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書。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在安全區域等候,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嬉戲,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

5、家長要隨時對車輛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超載、超速、司機酒後駕駛或其他任何影響學生乘車安全的各種情況,應及時向交-警或交通部門舉報。 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履行,承諾以上內容,簽字後以班爲單位交回學校。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學生交通安全承諾書

孩子是我們共同的希望,爲進一步加強接送學生用車安全管理,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建議家長親自接送學生,如果您確實沒有時間接送孩子,請您遵守如下條款。

1、嚴禁家長讓學生乘坐三輪摩的、低速載貨汽車等車型和私自改裝車輛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

2、嚴禁家長讓學生乘坐報廢車、無牌照車、超載車、駕駛員無證等非法運營車輛。

3、嚴禁家長讓學生早到校。學校開門時間爲早7:20,中午1:00。

4、嚴禁家長讓學生在車來時,追車跑,上、下車時擁擠等現象。嚴禁學生在乘車時擁擠打鬧,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5、家長教育好學生在等車時不要追逐打鬧或在公路上玩耍。

6、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乘車秩序。

7、家長要經常對接送學生車輛的車況、運營手續、乘坐人數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8、家長應該按指定時間、地點接送學生,如延誤接送時間或特殊情況(學生在放學後在校外被冒領、或出現任何意外事故)後果自負。

9、家長必須與車主簽訂《安全行車協議書》,進一步劃清責任主體,提高駕駛員的責任意識。

10、家長如經濟條件許可,應爲子女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1、如果您的孩子必須乘坐班車上學,請您爲孩子選好車輛,出現任何意外,後果自負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龍灣區天河二小

2011年9月23日

下原國小家長交通安全承諾書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踏實做好我校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杜絕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現要求我校每一名學生家長都要遵守以下交通規則並簽名承諾:

一、坐村村通公交車的安全與注意事項

1、選擇好自己孩子要乘坐的村村通公交車線路,到公交站亭按秩序依次上車。

2、教育孩子上車後不要擁擠,要文明乘車,在車廂內不要大聲喧譁,不要吃東西,如無空座請抓緊扶手,不要將頭、手、身體不能伸向窗外。

3、下車時不要着急,要帶好自己的隨身物品,等車停穩後按順序下車。

4、下車後不要急於從自己所乘車輛的前面或後面穿越橫過馬路,等車駛離後再過馬路。

二、家長騎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接送的安全與注意事項

1、上學、放學路上家長接送車應靠右側慢行,不得逆向行駛。

2、騎車時車速不能過快,不得並排騎行,不可單手騎車或雙手離把騎車。

3、不騎有故障的車接送孩子,車輛要經常檢查,要有車閘,並運用靈活,車把轉動自如,容易控制方向。

4、乘坐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同學要帶好頭盔。

5、不可在路口闖信號燈,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管理和信號管理。

三、家長汽車接送的安全與注意事項

1、要求家長要做好在上、放學、週末放假回家途中的安全。

2、要求家長嚴格按照交通管理規定,按時親自接送,不得兼帶其他同學。

不讓陌生人接送,不要輕信陌生人話語,特別是女生上放學、放假往返學校途中要結伴行走,防拐賣、綁架及其它惡性事故的發生。

3、騎摩托車接送孩子絕不能一車多人。

4、要到指定位置接送。

四、不得乘坐非營運車輛

所謂非營運車輛是沒有經主管部門批准爲公衆提供交通租賃服務的車輛在從事提供交通租賃服務的的車。

1、不得隨便坐陌生人車輛。

2、不要隨便乘坐停在路邊的車輛。

3、所有同學不得乘坐路邊黑車,不得乘坐無經營許可、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

以上規定如有違反,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負。

下原國小 年級 班 承諾人(家長) (簽字或蓋章)

2011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