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合作協議合同範本

甲方:

經營合作協議合同範本

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爲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合同範本 [篇2]

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爲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多渠道向用戶提供優質服務、進一步推廣甲方業務、規範甲方業務的市場管理,經充分協商本着公平合理、緊密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就雙方合作經營甲方所屬營業廳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定義及合作宗旨

1.1本協議所稱的營業廳,係指由甲方上級單位依法設立並授權甲方經營管理的、由甲方與乙方合作經營的營業場所,該場所專業從事甲方相關業務。

營業廳的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正式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爲________甲方負責人。

1.2本協議中所稱的合作經營,係指營業廳由甲方根據上級公司授權,與乙方按照約定承擔費用及經營責任,乙方提供營業人員按照甲方的服務標準及服務模式,在規定範圍內向甲方用戶提供服務,並由甲方按乙方的工作業績支付酬金的經營行爲。

1.3營業廳的經營宗旨,係爲了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爲甲方用戶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並使雙方均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營業廳由甲方對外承擔民事責任,在甲方對外承擔民事責任後,由雙方按照本協議及公平的原則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二、合作各方的資格及權限

2.1甲方系合法註冊的經營企業,有合法的經營範圍及充分的經營能力和經驗從事本協議中相關經營業務。

甲方在此承諾對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法律手續由甲方自行負責,如有與法律相牴觸的行爲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2.2乙方系合法註冊的器材經營企業,營業執照註冊號爲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此承諾對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法律手續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有與法律相牴觸的行爲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3乙方根據本協議開展相關的業務經營和用戶服務,其權利僅限於前述經營地點並由乙方自行單獨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該權利或在其他地點與其他方共同行使。

甲方在與乙方合作的同時,仍有權與其他方進行合作經營其他營業廳。

三、經營活動內容及方式

3.1營業廳的經營範圍按依法註冊的範圍執行。本條所述營業廳的業務活動內容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內在條件和外部環境在綜合考察後逐步開設,並按甲方授權的業務內容和期限執行。具體的業務活動內容如下:

(1)業務受理

a 受理甲方業務的新用戶開發以及新業務辦理;

b銷售甲方所屬品牌產品;

c受理甲方所屬品牌用戶綜合業務的辦理;

d由甲方指派的短期或臨時性的業務辦理。

(2)服務提供

a 向甲方所屬用戶提供賬務查詢、投訴處理、業務諮詢服務

b進行用戶回訪、大客戶服務、集團客戶服務、特殊用戶的上門服務。

(3)營銷實施

a按公司要求對市場信息及其他經營企業的信息進行收集及反饋;

b經公司授權或審覈後開展的短期業務促銷、業務宣傳、業務演示;

c集團用戶、大客戶的發展與挽留

(4)代理店服務

a按甲方要求從事甲方與代理店之間的中間服務,包括資源配送、平臺受理、資料複覈、業務培訓召集、發票管理等;

b對甲方指定的下屬代理店的業績數據統計

3.2營業廳所從事的業務活動必須按甲方下列管理要求及管理標準執行

(1)《營業廳營業服務規範》

(2)《業務操作規範》

(3)《營業廳服務、管理考評辦法》

(4)《日常管理規範及工作流程》

(5)甲方以傳真形式出具的規範性的業務通知及臨時性調整或增加的業務、服務規範

上述管理要求及管理標準在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變更,按變更後的要求及標準執行,本協議繼續有效。

3.3營業廳的經營以本協議3.1條所述業務活動內容爲主。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其他方可在營業廳指定區域內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終端設備的銷售及搭載甲方產品的促銷活動。銷售方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經營活動,並負責對所銷售的終端設備負責維修等售後服務。

四、投資及日常費用的承擔

4.1營業廳開辦所需的經營場地租用、執照註冊、設計裝潢、終端設備的提供及安裝、專線的申請、安裝由甲方負責。營業廳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標識和企業識別系統,所需費用由甲方全額投入。

4.2營業廳所需的日常經營費用由雙方按下列方式承擔:

(1)營業場所租金由甲方承擔

(2)維護費用,包括房屋、營業場所以及計算機設備、演示設備、專線費用的日常維護費用由甲方負責

(3)運營費用,包括日常運營開支的房屋水電費、固定電話費用、管理費、差旅費等雜費由乙方承擔;

(4)員工薪酬及福利,甲方派駐營業廳的業務指導員的薪酬及福利待遇由甲方承擔,營業人員由乙方招聘並由乙方參照甲方標準提供薪酬及福利待遇;

(5)培訓費用,營業人員的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培訓而產生的交通費、餐費、住宿費由乙方承擔

(6)促銷、廣告費用,營業廳由甲方指定的促銷活動及廣告費用按具體活動中的辦法規定承擔,乙方經甲方認可的營業廳的日常促銷活動及廣告支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經營用物品的提供

5.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開展受理業務中所必需的以甲方名義出具的發票以及用於在發票上加蓋日戳等圖章、票據。

乙方對於發票及圖章等物品的使用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

5.2營業廳所用於免費贈閱的各類業務資料,主要是甲方指定擺放的業務資料及宣傳資料,由甲方負責免費提供。

5.3員工服裝及標誌,包括乙方員工的服裝、工號牌、桌牌等規範標誌物由甲方統一製作免費提供。

5.4營業場所經營所需甲方產品由乙方每次以買斷方式向甲方領取。相應的發票由甲方等額提供。乙方已買斷的甲方產品除有質量等問題而無法正常使用外,甲方不予退換。

5.5當營業廳內甲方產品的存量低於50%時乙方可申請補足,但在產品出售之前乙方不得私自使用,否則視爲乙方已經對外銷售並計入乙方已銷售的總額。其他物品的提供以不影響正常營業爲限。

六、人員提供及經營管理

6.1甲方業務部門或派駐營業廳的業務指導員代表甲方對營業廳進行全方位業務指導、監督、考覈,主要權利如下:

(1)有權對營業廳的店面佈局、格調總體設計、廣告發布內容及形式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附加裝潢、宣傳及時變更或拆除,以使之與甲方企業形象相協調。

(2)有權對乙方營業人員進行上崗考試及對業務操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對於考試不合格或不勝任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及時調換,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或調換其他經培訓合格人員;

(3)有權對乙方的服務流程、服務態度、服務質量、服務手段、業務能力、設施設備等進行全面的指導和監督,並有權督促乙方及時改進工作以共同創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營業環境。

(4)其他甲方或甲方授權的業務指導員認爲符合甲方有關業務或管理規定且有利於提升甲方公司形象、提高客戶服務水平的意見,乙方必須遵照執行;

(5)有權按照甲方的規定對營業廳的業績、乙方人員的工作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以確定乙方的酬金總額,並有權對乙方每個員工的薪酬提供發放標準提出參考建議。

6.2乙方有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對營業人員的經營管理權,負責具體經營行爲的實施及日常的經營管理,但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行爲。主要權利如下:

(1)有權自行招聘人員、設定勞動崗位及乙方員工的職位、對員工進行考覈。但乙方與營業人員的勞動關係必須符合勞動法律規定。

(2)有權在合理範圍內自行處理用戶投訴,承擔理賠風險;

(3)在不與甲方的`經營方針、服務宗旨相牴觸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信息向甲方提出調整經營策略的建議,並在經甲方同意後結合乙方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營銷策略,合法經營、自負盈虧。

(4)依本協議取得酬金。

6.3在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負責乙方業務受理人員的上崗培訓,並不定期組織受理人員進行操作規範、新業務等方面的培訓;

(2)如有關價格發生變動,甲方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調整售價;

(3)當乙方因業務需要,需以甲方名義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4)對於營業廳經營所需的物品、產品應當及時配送,保障營業的正常、順利開展。

6.4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必須確保其員工承擔如下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及職業道德,合法經營、自負盈虧,不得以詆譭其他營業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2)乙方在業務活動中所知悉的甲方技術資料、用戶資料、管理文件等不被公衆所知悉且一旦泄露即可能對甲方產生不利影響的信息均屬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維護經營的一致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所屬企業、分支機構不得代理任何其他同業競爭行業的業務和服務;

(4)遵守本協議及甲方的管理、獎勵等辦法,接受甲方的業務管理和指導,以優質服務及市場的不斷開拓樹立和維護甲方的良好信譽;

(5)嚴格遵守甲方的資費標準,不得擅自改變甲方規定的資費價格,更不得向甲方用戶加收任何不合理費用;

(6)妥善保管和合法使用由甲方提供的各類發票、圖章,甲方提供給乙方用於向用戶開具的發票不得以塗改、抽芯等非正常、非法的方法使用;

(7)乙方應按甲方規範進行業務受理、提供用戶服務,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務投訴、糾紛及責任等經濟賠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8)確保營業廳建築物、設備、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及時向甲方反映,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及營業廳財產的損壞、失竊;

(9)及時執行甲方要求調換營業人員的要求,並自行承擔被調換人員的安置問題。對於經甲方查出的乙方營業人員的違規行爲,有義務按甲方的建議在支付酬金時作相應的扣減。

七、酬金的標準與結算

7.1乙方人員必須按照甲方規範的要求及時在甲方提供的終端輸入相關的營業收入、銷售情況數據,並在每個營業日終止後進行覈對。每次覈對後應通過終端向甲方提交覈對結果報告,以便雙方及時糾正誤差。

7.2營業廳的營業款管理按照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的管理辦法見本協議附件中甲方的有關業務操作規範規定,在操作時必須做到賬實相符。

7.3營業廳當月利潤測算按甲方制定的《營業廳利潤測算方式》執行,該測算包括對乙方人員進行考評後的酬金增減調整。

7.4乙方收取甲方支付的酬金時必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的結算憑證,所涉稅務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每月對乙方的酬金進行結算,並在次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

7.5除酬金外,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費用,乙方所聘員工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等均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協議的終止

8.1本協議自履行期滿後終止,終止前雙方均有意願繼續合作的,由雙方另訂協議延長。雙方未及時訂立延長協議的,視爲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執行,有效期不定期延長。

當本協議履行期限屆滿且甲方仍需與其他方合作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8.2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正式通知後單方終止,並由乙方承擔損失:

(1)乙方因涉及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等工商法律問題,無能力或無法在合理期限內解決,並因此影響到營業廳的正常經營的;

(2)因乙方的過錯或處置不當,或因違反本協議的行爲導致甲方營業廳被有關部門或甲方上級公司查處、停業整頓、通報批評,嚴重影響甲方名譽的;

(3)因乙方的過錯、管理不善導致甲方的設備等財產受到巨大損失且乙方拒絕、沒有能力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內以合理方式補救的;

(4)乙方人員或經營活動連續兩個月無法達到甲方考評標準,或經甲方要求整改後,仍不按照甲方規範執行的,或乙方人員雖經培訓、考覈但仍舊無法滿足起碼的工作人數要求的;

(5)乙方或所屬企業、分支機構經營甲方之外的其他同業競爭產品或服務的,或擅自將本協議項下權利轉移給他方的;

(6)乙方具有違法或違約行爲且拒不執行甲方監督意見,未能及時改正、採取補救措施、承擔責任,或乙方在經營期間使用欺騙手段損害甲方利益的。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除有權解除協議外,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8.3本協議如遇下列情況發生,由雙方按本協議要求自行清理善後事宜:

(1)因不可抗力致使營業場所的建築物毀損並已失去使用功能,且在三個月內無法恢復的;

(2)因房屋拆遷、規劃調整、馬路拓寬等政府行爲影響,致使營業場所無法繼續使用的;

(3)因雙方中的任一方上級政策調整或無法達到滿意的經濟效益,已無力或無法繼續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的,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由雙方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則,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4)本協議期滿且雙方中的任一方無意繼續合作的

(5)本協議的操作方式違反法律,且無其他補救措施能夠解決的。

如因上述原因雙方無法繼續合作的,由雙方本着公平的原則,互相承擔應付的費用和責任。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9.1爲表示履行本協議的誠意,乙方自願將人民幣六十萬元存入共同約定的保證金賬戶。一旦乙方違約,除乙方需按雙方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外,甲方有權按雙方的約定解除本協議並按約定從該賬戶中扣款。

9.2乙方所聘人員的違法或違約視爲乙方的違約或違法行爲,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爲:

(1)因自身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受到新聞媒介曝光,影響到甲方利益或形象的;

(2)乙方員工私自將甲方財物佔爲己有,或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服裝、工號牌、桌牌等規範標誌物、營業用物品毀損、遺失的;

(3)乙方員工私自儲存、泄露甲方經營數據、用戶資料、管理文件等商業祕密的;

(4)因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或設備損壞、營業款短少的;

(5)因乙方非正常或非法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發票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一旦有上述違約行爲發生,由乙方全額承擔賠償費用,包括因影響正常營業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視情節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終止協議的履行。

9.3一旦發現乙方的服務或其他經營活動不符合甲方的標準或要求的,有權要求及時改正。不能及時改正的,有權關閉終端並要求乙方停業整頓,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因乙方行爲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在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賠償完畢時,甲方有權將不足部分從乙方當期應付酬金中予以扣除,酬金仍舊不足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直至解除本協議。

9.5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酬金的,除按人民銀行有關逾期貸款利率徵收滯納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賠償損失。

十、其他約定事項

10.1本協議各條文間及協議與附件間的規定如不一致,按下列順序進行解釋:

(1)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信-息-產-業-部的相關法律法規;

(2)按省公司標準文件規定、甲方的標準文件規定;

(3)按本協議的目的;

(4)按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內容;

(5)按甲方解釋;

(6)按通常的理解

10.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訂補充協議解決。本協議的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兩年。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公平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日

經營合作協議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xx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爲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代理合同: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經營的特點

沒有組成實體的合作經營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引進外資和技術的一種契約式合營形式,其具體方式從共同生產零部件、共同製造產品、專業化協作到項目合作或聯合投標等,種類繁多,但它們都具有下述基本特徵:

第一,合作以合同爲基礎;

第二,合作不組成經濟實體,更不組成法律實體,而單純基於合同而活動;

第三,合作關係一般不受公司法或企業法支配,而受合同法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