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馮學冠(身份證號: )
住所:聯繫方式:
乙方:海南時光印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 文昌市文建路 新桃園酒店 項目的改造、經營合作事宜,達成意向如下,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事項
1、項目名稱:現名新桃園酒店(以下簡稱該項目)
2、項目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建路號
3、合作範圍:現新桃園酒店3—6層(含一層酒店前廳)
二、合作方式
1、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註冊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以下簡稱新公司)對該項目進行裝修改造及後期經營管理。
2、出資佔股比例:甲方出資59%佔股59% ,乙方出資41%佔股41% 。甲方給予乙方新公司整體10%的股份作爲乙方的管理股,該管理股享受新公司的盈利分紅,承擔新公司的虧損損失。
3、新公司採取獨立結算方式進行財務管理,與甲、乙雙方其他項目無必然聯繫。由甲方選定人員進行出納管理,由乙方公司會計人員進行審計。
4、該項目以乙方品牌“時光印”作爲經營過程中宣傳、推廣、營銷的主要名稱,由乙方進行全權經營管理。但在酒店主要招牌中應體現甲方“昌河”品牌內容。
5、該項目的一切運作費用由新公司承擔,包括前期產生的轉讓費用。
6、由新公司與甲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確定租金、租期及使用範圍。
三、前期甲乙雙方主要工作
甲方工作:1、如實將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告知乙方,並向乙方出示該項目的相關合同、協議。
2、配合乙方進行文昌酒店市場調查,完成對該項目的市場定位。 乙方工作:1、對文昌酒店市場進行調查,結合真實數據作出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完成項目市場定位。
2、結合市場定位及該項目實際情況,形成初步的產品裝修設計方案,並估算出大概的投資預算。
3、結合市場定位及產品方案,形成初步的營銷策劃案。
四、協議期限及解除方式
1、本意向書在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有效期二個月。
2、在協議有效期之內,由於其它原因導致協議各方無法繼續合作的情況下,協議雙方可以書面約定解除本意向書。
3、如雙方解除本意向書,或過期時無法達成合作協議的,則由甲方承擔裝修設計方案的相關費用,乙方承擔市場調查的相關費用,除此之外的其他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甲方: 乙方:海南時光印酒店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意向書簽署日期
酒店租賃合作意向書 [篇2]
甲方(出租方):省 市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 市 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爲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爲準),單價爲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爲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17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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