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配協議書(精選5篇)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股權分配協議書(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股權分配協議書(精選5篇)

  股權分配協議書1

甲方: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公司

指定代表: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共同協商的前提下,由乙方起草制定以下股權分配協議:_______

  一、公司股權分配比例

  二、公司股權說明

(一)原始股權

1、原始股權爲公司起源者擁有股權,即爲投資方。擁有者有權決議公司其餘股權分配及規劃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同時也需承擔公司運營期間的虧損。

2、原始股權爲資金入股形式獲取股權,佔總公司股權的60%。

3、原始股權擁有者擁有1.5倍同等股權公司固定資產。

4、原始股權擁有者必須參與公司整體運營,具體薪資給付方式由股東決議確定。如無參與運營者,則不享有同等股權分紅。

5、原始股權不得出售或是轉讓予第三方。如有特殊情況需由股東會議表決後,用決議方式處理。

6、公司資金預算

7、股權測算:_______________元/股

(二)技術股權

1技術股權爲公司得力干將擁有股權,即爲技術乾股。擁有者有權參與股東會決議,爲公司今後發展提供寶貴建議。但不承擔公司運營期間的虧損。

2技術股權擁有者需在任才享有同等股權分紅。離職者則立即失效。

3技術股權不得出售或是轉讓予第三方。

4技術股權最多佔有公司股權20%。

(三)風險股權

1風險股權爲公司法人所有。即爲承擔公司運營期間可能出現的商業風險、經濟風險及政治風險等所得。

2風險股權不得出售或是轉讓予第三方。

  三、入股形式

第一種形式:_______資金入股,即原始股權。資金入股遵循甲方出

資入股最終擁有股權必須少於乙方擁有實際

股權。

第二種形式:_______技術入股,即技術股權。任何崗位人員獲取技

術股權每人每部門或是每項技術最多都不得

超過公司股權的10%。

第三種形式:_______風險承擔入股,及風險股權。風險股權固定佔

有公司股權10%,它不受公司任何因素影響。

備註:_______以上任何一種入股方式,都必須嚴格按照股權分配比例執行。

  四、合作方式

第一:_______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最終一致達成甲方將以

第種方式入股乙方公司。

第二:_______甲方共計擁有公司股權,所佔公司股權________%。

第三:_______甲方簽字確認:_______

  五、爭議解決

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協商不成,可請求第三方協調解決。

2、凡因個人原因引起的爭議,由股東會議決議處理。任何損失或是嚴重後果,一切均有肇事者承擔。

  六、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

內容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七、備註

本《股權分配協議》在法律允許的最終解釋權歸乙方公司所有。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投資成立某某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作爲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________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________%。

1.2、三方均認可是在公司的固定資產和貨幣資產等實有資產處於資產狀況。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三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

三、收益分配

3.1利潤分配比例

3.1.1三方經營某某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後予以覈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覈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某某公司負債支付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每半年覈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不論三方是否作爲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4.2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登記

5.1當本協議3.2條項目費用支付完畢之後,依照附件《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爲股東辦理股權登記。

5.2股權登記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爲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至xx人民法院管轄裁決。

八、本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某某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協議簽署地:____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書3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元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爲 元,包括啓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啓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啓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佔啓動資金的50%;

(3)該啓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爲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啓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啓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爲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爲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爲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爲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爲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爲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爲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

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書4

本協議在以下當事人之間簽署: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投資合作經營 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____________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 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爲人民幣 ________萬元。其中 實際投入資本金 ________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 ________%。 實際投入資本金 ________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 ________%。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甲乙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 甲乙雙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 股,乙方 ________%股。

三、收益分配

3.1 利潤分配比例

3.1.1 雙方經營 期間的收益分配以雙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3.1.3覈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雙方均同意把 公司前期負債支付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3.3 前期負債的償還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1、不論雙方是否作爲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雙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2 、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雙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合作經營管理

1、 合作經營期間,股東不產於管理以及業務的處理,由公司聘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管理

2 、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雙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爲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雙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至____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裁決。

八、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協議簽署地: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書5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月___日於北京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受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______路______號 _________樓。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號。

  前 言

1.鑑於股權出讓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某某”)於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簽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設立京___________公司(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爲機械設備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等。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於_____年___月___日簽發。

2.鑑於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股權出讓方爲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於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權出讓方願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轉讓予股權受讓方,股權受讓方願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2)“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3)“股份”指現有股東在目標公司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註冊資本數額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4)“轉讓股份”指股權出讓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出讓的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權;

(5)“轉讓價“指第2.2及2.3所述之轉讓價;

(6)“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見第5.1條款;

(7)“現有股東”指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與章程;中載明的目標公司的股東,即出讓股東和本協議股權出讓方;

(8)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列爲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分別指棲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爲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 股 權 轉 讓

2.1甲方雙方同意由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爲對價,按照本協議第四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股權受讓方收購股權出讓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爲:人民幣六十三萬元。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於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轉讓價不包括下列數額:(a)本協議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標公司債務及其他應付款項(以下簡稱“未披露債務”),和(b)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與附件1所列清單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毀損、降低或喪失使用價值(統稱“財產價值貶損”)。

2.4對於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擔償還責任。

2.5本協議附件2所列明的債務由股權受讓方承擔。

2.6本協議簽署後7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股權受讓方成爲目標公司股東。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權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十五(15)人工作日內,向股權出讓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300萬元,並在本協議第4.1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於所限期限內得到滿足後十五(15)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餘額支付給股權出讓方(可按照第3.2條調整)。

3.2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支付給股權出讓方的轉讓價款項應存入由股權出讓方提供、並經股權受讓方同意的股權出讓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爲:股權受讓方和股權出讓方在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爲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並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後和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鑑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輸預留印鑑變更等手續。未經股權受讓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股權受讓方授權代表。

3.3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餘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後,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 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後,股權受讓方纔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1)股權出讓方已全部完成了將轉讓股份出讓給股權受讓方之全部法律手續;

(2)股權出讓方已提供股權出讓方董事會(或股東會,視股權出讓方公司章程對相關權限的規定確定)同意此項股權轉讓的決議;

(3)作爲目標公司股東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序發出書面聲明,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4)股權出讓方已經按照中國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價值評估手續,以及向中國財政部或其授權部門(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股份轉讓申請,並且已經取得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

(5)股權出讓方已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並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許可轉讓文件;

(6)股權出讓方已簽署一份免除股權受讓方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的免責承諾書;

(7)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8)股權受讓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股權出讓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爲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於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願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於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並且股權出讓方應於本協議終止後,但不應遲於協議終止後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並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輸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重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如需要和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受讓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後,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爲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13.1本協議的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13.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本協議全部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權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