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多人合夥協議書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多人合夥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多人合夥協議書6篇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的字號的店鋪,經營範圍爲:,法定代表人爲,系該店鋪的。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項目的總出資額爲人民幣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爲人民幣元。各合夥人在合夥項目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爲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年月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項目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的字號的店鋪,經營範圍爲:,法定代表人爲,系該店鋪的。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項目的總出資額爲人民幣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爲人民幣元。各合夥人在合夥項目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爲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年月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項目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爲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資源優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天津市 項目所在地 的二層鋼結構建築房屋(包括的停車廣場房屋處牆)用於乙方合作經營建材傢俱裝飾市場。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和經營傳統建材流通市場的經驗等與甲方合作,共同經營建材傢俱裝飾市場。

3.甲、乙雙方在天津塘沽區共同組建註冊合作公司,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暫定爲五年,自20xx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從合作市場開業時起算。

第三條 合作條件:

1. 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標準提供經營場所;

2. 可租面積按實際測量計算爲準。

3. 乙方對該項目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積計算)達到80%以上;

4. 甲方以基本管理費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整(¥ )。付款方式爲 。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詳見補充協議(一)。

5.平均租金低於 元 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費的 %。

6.乙方應於20xx年 月 日前完成該項目的招商工作。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負責按乙方的設計、經營管理要求對全部 的房屋進行內外裝修,並及時支付全部裝修費用。

2.爲合作市場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電力、用水、暖氣、自動扶梯等設施,使房屋適合於經營建材傢俱裝飾市場,符合國家消防經營標準。

3.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於20xx年 月 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驗收用於合作公司的經營。

4.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於地方各部門的關係,爭取各項優惠政策和稅收減免等。並在商場營業前,提供建材傢俱裝飾市場可投入運作的全套合法證明文件。

5.甲方應保證協議有效期內:整體的房屋、土地所有權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將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簽訂合作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權資料的複印件,甲方保證該資料的真實性。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 負責對擁有的企業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經驗和招商客戶資源用於合作公司。

2. 負責對房屋的裝修進行整體設計,並於20xx年 月 日前將設計方案交付甲方。並在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負責施工。

3. 負責合作市場前期的營銷招商工作,應在甲方將符合協議約定條件的房屋交付驗收後 天(即20xx年 月 日)使市場能開張營業。

第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式:

1. 甲、乙雙方合作公司名稱爲********廣場,註冊資金爲 元,其中甲、乙雙方各佔有出資比例爲 %和 %,雙方均已人民幣出資。

2. 該合作公司董事會由三人組成,甲方委派兩名董事,其中一人擔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派一名董事。擔任執行總經理。

3. 甲方向合作公司委派相關財務總監,負責公司財務工作;乙方向合作公司委派執行總經理。全權負責公司日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執行總經理每月十號前向董事長報告上個月的工作情況和財務報表。乙方在合作第一年內可委派一名市場管理人員協助總經理進行商場的經營管理和招商工作。

4. 甲、乙雙方每年至少召開兩次董事會,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

5. 合作公司以乙方指派的執行總經理爲主,組建經營管理團隊。甲方對管理人員除執行總經理外享有推薦權,但須經乙方考覈合格後方能任用。爲減小成本開支,合作公司應儘量聘用本地員工。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費用分擔方式:

1. 對房屋內外的裝修預、決算應得到雙方書面確認,內裝修招牌分 年折舊進入合作公司經營成本,而房屋外裝修、消防、暖氣設施、自動扶梯不計入合作公司折舊成本。

2. 合作公司經營所需而使用的水、電、通信、經營管理、廣告、工資、稅收等費用均列入成本。合作公司每年廣告費用按預算使用,原則上不高於100萬元。其餘各項成本費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書面形式上報董事會。董事會批准後方可執行。

3. 合作公司的組織架構和工資標準爲:(詳見補充協議二)

4. 甲、乙雙方組建合作公司前市場發生的欠、貸款及利息由甲方組織資金償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廣場對外借款、對外擔保、向外抵押。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作爲單一經營管理方也不承擔合作公司所產生的一切債務關係。

第八條 利潤分配:

1. 利潤是指爲按上述費用分擔基礎上確定的可分配純利潤。

2. 利潤按以下原則分配:

(1)以市場第一年合同約定的租賃平均價格(即 元/ .月),合同期內年度的租金遞增係數指標爲 爲基本標準。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需保證甲方的基本收益。

(2)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於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之內(含12%),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爲利潤分成。

(3) 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於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以上,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爲利潤分成。

3. 合作公司每年12月30號進行一次財務審計確定可分配利潤,並一次性分配。

第九條 合作期滿或合作期內終止的資產處理:

1. 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確定終止繼續合作的,房屋及相關設施、裝修等均歸甲方所有,企業名稱天津*******廣場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含有“****”的企業名稱。

2. 合作期內因一方違約終止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除按協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則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協議,若有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金 元,造成終止合同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資產按本協議第九條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2.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有糾紛,可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4. 本協議一式四分,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4

合夥人:乙(姓名),男(女),現住址:×市(縣)× 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丙(姓名),男(女),現住址:×市(縣)× 街道(鄉、村)×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 街合夥開設xx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理髮店,總投資爲×萬元,

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繫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

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繫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務;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

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 每月 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 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 ×年×月×日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資源優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天津市 項目所在地 的二層鋼結構建築房屋(包括 的停車廣場房屋處牆)用於乙方合作經營建材傢俱裝飾市場。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和經營傳統建材流通市場的經驗等與甲方合作,共同經營建材傢俱裝飾市場。

3.甲、乙雙方在天津塘沽區共同組建註冊合作公司,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暫定爲五年,自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止,從合作市場開業時起算。

第三條 合作條件:

1. 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標準提供經營場所;

2. 可租面積按實際測量計算爲準。

3. 乙方對該項目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積計算)達到80%以上;

4. 甲方以基本管理費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整(¥ )。付款方式爲 。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詳見補充協議(一)。

5.平均租金低於 元 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費的 %。

6.乙方應於20xx年 月 日前完成該項目的招商工作。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負責按乙方的設計、經營管理要求對全部 的房屋進行內外裝修,並及時支付全部裝修費用。

2.爲合作市場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電力、用水、暖氣、自動扶梯等設施,使房屋適合於經營建材傢俱裝飾市場,符合國家消防經營標準。

3.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於20xx年 月 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驗收用於合作公司的經營。

4.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於地方各部門的關係,爭取各項優惠政策和稅收減免等。並在商場營業前,提供建材傢俱裝飾市場可投入運作的全套合法證明文件。

5.甲方應保證協議有效期內:整體的房屋、土地所有權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將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簽訂合作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權資料的複印件,甲方保證該資料的真實性。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 負責對擁有的企業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經驗和招商客戶資源用於合作公司。

2. 負責對房屋的裝修進行整體設計,並於20xx年 月 日前將設計方案交付甲方。並在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負責施工。

3. 負責合作市場前期的營銷招商工作,應在甲方將符合協議約定條件的房屋交付驗收後 天(即20xx年 月 日)使市場能開張營業。

第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式:

1. 甲、乙雙方合作公司名稱爲********廣場,註冊資金爲 元,其中甲、乙雙方各佔有出資比例爲 %和 %,雙方均已人民幣出資。

2. 該合作公司董事會由三人組成,甲方委派兩名董事,其中一人擔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派一名董事。擔任執行總經理。

3. 甲方向合作公司委派相關財務總監,負責公司財務工作;乙方向合作公司委派執行總經理。全權負責公司日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執行總經理每月十號前向董事長報告上個月的工作情況和財務報表。乙方在合作第一年內可委派一名市場管理人員協助總經理進行商場的經營管理和招商工作。

4. 甲、乙雙方每年至少召開兩次董事會,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

5. 合作公司以乙方指派的執行總經理爲主,組建經營管理團隊。甲方對管理人員除執行總經理外享有推薦權,但須經乙方考覈合格後方能任用。爲減小成本開支,合作公司應儘量聘用本地員工。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費用分擔方式:

1. 對房屋內外的裝修預、決算應得到雙方書面確認,內裝修招牌分 年折舊進入合作公司經營成本,而房屋外裝修、消防、暖氣設施、自動扶梯不計入合作公司折舊成本。

2. 合作公司經營所需而使用的水、電、通信、經營管理、廣告、工資、稅收等費用均列入成本。合作公司每年廣告費用按預算使用,原則上不高於100萬元。其餘各項成本費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書面形式上報董事會。董事會批准後方可執行。

3. 合作公司的組織架構和工資標準爲:(詳見補充協議二)

4. 甲、乙雙方組建合作公司前市場發生的欠、貸款及利息由甲方組織資金償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廣場對外借款、對外擔保、向外抵押。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作爲單一經營管理方也不承擔合作公司所產生的一切債務關係。

第八條 利潤分配:

1. 利潤是指爲按上述費用分擔基礎上確定的可分配純利潤。

2. 利潤按以下原則分配:

(1)以市場第一年合同約定的租賃平均價格(即 元/ .月),合同期內年度的租金遞增係數指標爲 爲基本標準。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需保證甲方的基本收益。

(2)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於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之內(含12%),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爲利潤分成。

(3) 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於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以上,乙方得高出部分的 %作爲利潤分成。

3. 合作公司每年12月30號進行一次財務審計確定可分配利潤,並一次性分配。

第九條 合作期滿或合作期內終止的資產處理:

1. 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確定終止繼續合作的,房屋及相關設施、裝修等均歸甲方所有,企業名稱天津*******廣場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含有“****”的企業名稱。

2. 合作期內因一方違約終止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除按協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則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協議,若有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金 元,造成終止合同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資產按本協議第九條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2.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有糾紛,可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4. 本協議一式四分,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的字號的店鋪,經營範圍爲:,法定代表人爲,系該店鋪的。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項目的總出資額爲人民幣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爲人民幣元。各合夥人在合夥項目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爲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年月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項目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