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離職承諾書

最新財務人員承諾書

財務人員離職承諾書

爲了加強會計誠信建設,提高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水平,促進會計工作,規範會計行爲,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本人對會計工作作出如下承諾:

一、認真執行《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1、按規定審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予以扣留,請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記載不明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2、按規定填制、審覈記賬憑證,內容完整,印章齊全。

3、按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正確使用會計科目,賬簿封面與啓用表內容填寫齊全,並按要求辦理建賬監管手續。對僞造、變造、故意毀損會計賬簿或賬外設賬行爲,予以制止和糾正,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4、正確運用會計處理方法,不隨意變更;正確使用會計更正方法,賬簿無塗改、挖補、刮擦現象。

5、按規定覈對會計賬簿,做到賬證、賬賬、賬表、賬實相符。運用會計電算化記賬時,要做到電子數據與紙質資料數據相符。

6、按規定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對指使、強令編造、篡改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爲予以制止和糾正,

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7、按規定裝訂、保管會計資料。運用會計電算化記賬時,做好數據備份,保證不毀損、滅失。

8、調動工作或離職,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9、按規定建立健全並認真執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10、自覺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拒絕、隱匿、謊報。

二、遵守會計職業道德規範,恪守職業道德。

1、愛崗敬業。熱愛會計工作,盡心盡力,盡職盡職。

2、誠實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虛作假、不欺上瞞下,信守承諾,保守國家祕密和單位的商業祕密。

3、廉潔自律。不收受賄賂,不貪污錢財,按法律、法規自我約束自己的言行。

4、客觀公正。按會計業務事項的本來面目反映,不攙雜個人的主觀意願,也不爲他人意見左右,不偏不倚地處理會計業務事項。

5、堅持準則。在處理會計業務事項過程中,時時刻刻嚴格按會計法律制度辦事,不能有所鬆懈。

6、提高技能。不斷更新知識,會計專業技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做到會計年限越長,專業技能越高。

7、參與管理。積極參與財務管理,間接參與單位的`其他管理活

動,爲領導當好參謀。

8、強化服務。在內外交往中,具有文明的服務態度、強烈的服務意識和優良的服務質量。

三、嚴格按照稅法及相關法規,依法辦理涉稅事務。

1、按時申報納稅,按規定提取、繳納國家稅款,不延期申報,不參與偷、逃、抗、騙稅。

2、按稅務機關要求辦理其它涉稅事務。

四、遵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不斷更新知識,及時辦理註冊登記事宜。

1、按規定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登記事項,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得塗改和轉借。

2、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時和內容。

財務人員承諾保證書

承諾人自 年 月 日起擔任公司財務人員,主要負責[ ]工作,承諾人秉持自願原則向公司承諾並保證如下:

1.自覺接受公司股東會的監督,認真勤懇地做好本職工作,始終以企業利益爲重,切實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以身作則,廉潔自律,敬業愛崗,忠於職守,加強道德操守約束和行爲規範,提升自身職業素養,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2.嚴格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忠實履行職責,誠實守信,客觀公正,確保財務管理有序、運行規範,保證提供的財務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爲改善公司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盡職盡責做好服務。

3.自覺遵守公司《商業技術祕密保護管理辦法》對任職期間接觸到公司的核心技術、設計方案、營銷計劃、客戶資料、財務數據信息及其它商業祕密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徑私自蒐集、獲取、整理或以任何形式儲存、打印、複印具備商業價值的文件資料、信息並提供或泄露給公司內部與該崗職無關的其他人員,也不將這些信息用於自己或第三者的經營活動或其它事務中,更不得私自向外界轉讓、買賣、出售公司的商業技術信息。

4.嚴格按照公司制度規定要求及時、妥善保管承諾人職責範圍內的所有具備商業價值的文件資料原件、複印件及以各種電子設備存儲的電子檔,防止因承諾人保管不嚴而導致公司商業祕密泄露。

5.切實做到不弄虛作假,不徇私舞弊,不損公肥私,不以權謀私損害企業利益,不私自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不利用企業商業祕密、知識產權、業務渠道爲本人或他人從事牟利活動,不將經濟往來中的折扣費、中介費、回扣、佣金等據爲己有或私分,不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物、有價證券等或爲本人或親友謀取非正當利益,不擅自決定或違反規定使用資金或干預、插手物資採購等經濟活動。

6.實習協議或勞動合同解除後,承諾人必須在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時,將承諾人所掌握的公司上述信息的書面、電子檔(以任何形式或媒介儲存的)如實完整退還給公司。

7.離職兩年內,承諾人所作上述承諾仍然有效,承諾人在任職期間及離職後兩年內違背上述承諾,公司有權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財務制度》、《商業祕密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追究承諾人的經濟、刑事責任。

8.如有違犯,承諾人聲明並保證願無條件接受公司調遷或解僱,承擔一切法律連帶責任,如數賠償經濟損失,並放棄上訴抗辯權。

特此立書保證!

承諾人:(簽章)

法定住所:

家庭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