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代理培訓合作協議

甲方:_________

企業代理培訓合作協議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合作建設甲方的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的合作原則:

本協議爲甲乙雙方的初步合作協議,目的是甲乙雙方就甲方的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需求、業務流程、數據處理流程等進行考察、研討,制定基於乙方產品的系統解決方案,並就項目的建設實施等有關問題達成協議。

二、系統涉及的軟件產品及相關服務的價格清單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清單、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其費用見附件一。

三、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四、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協議中授權許可指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乙方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協議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五、軟件使用許可費及相關費用

甲方預計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詳細清單見附件。

六、付款

甲方須按下述付款期限,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1、甲方於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作爲本項目的定金。

2、甲方應於系統投入使用前,向乙方支付所用軟件的使用許可費的50%,並於系統運行3個月內付清餘款。

3、甲方於簽字後1周內向乙方支付二次開發費的50%,並於開發項目完成交付使用後1周內支付40%,餘款在3個月內付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服務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應在相關費用發生後的一個月內支付。

七、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駐地

2、交貨方式(請用√選擇交貨方式):

□乙方上門安裝;

□甲方自提;

□郵寄。

八、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一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乙方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乙方的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九、服務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附件中未明確的有關服務的內容、要求和費用,視同甲方放棄要求乙方爲其提供相關服務。如甲方提出新的要求,雙方應另行協商,並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務後,有權按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費用。

3、甲方已付清上月服務費用後,乙方有義務滿足甲方新的合理服務要求。

十、軟件保證及保證範圍

乙方保證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符合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未按軟件所附文檔的規定使用軟件;

2、甲方安裝的第三方產品出錯、硬件或網絡出錯等。

十一、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於光盤、加密卡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二、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本協議約定金額的20%。

十三、損害責任

乙方將不負責任何附帶的、繼起的或非直接原因引發的信譽或商業利潤的損失,也不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由於乙方提供的軟件產品對甲方造成損害或損失,乙方對甲方應採取的補救措施是使軟件的性能符合功能說明。

十四、可分割性

本協議及其附件中包含的任何一項條款在被認爲無效或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情況下,該項條款的無效性或不可執行性不得影響其它條款的執行。

十五、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軟件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六、其他

甲方付清所有的軟件費用後,乙方應給甲方出據相關產品的《最終用戶許可證》。

十七、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十九、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代理培訓合作協議 [篇2]

服務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江北區心理諮詢中心 (以下簡稱乙方)

爲便於江北區企業員工心理健康服務工作順利展開,在江北區總工會的指導下,經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如下服務協議:

一、乙方以“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促進企業和諧發展”爲宗旨。幫助員工面對困難,開發潛能,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爲企業提供多種形式的服務內容。

二、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就員工心態,員工心理,企業人際關係等適時舉辦心理諮詢、心理講座、團體輔導等活動。對於受心理問題困擾的員工,通過諮詢熱線、網上諮詢、團體輔導、個人面詢等形式提供心理諮詢服務。

三、乙方爲甲方進行心理健康調研測評,由專業人員採用專業的心理健康測評方法評估員工心理健康狀況,爲企業提供服務依據。

四、乙方聘請一批專業的心理諮詢師,從心智提升培訓和心理健康關懷兩大模塊入手,點面結合,全方位協助企業,有效提升一般員工和中高層管理人才的效能。根據企業需求,爲企業培養一支具有心理諮詢師,婚姻家庭諮詢師,內部培訓師,eap員工心理援助的專業隊伍,爲企業提供長期服務,促進企業和諧

發展。

五、甲方在乙方爲企業服務時提供支持和方便,並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負責人簽字:

地址:

電話:

2015乙方負責人(簽字): 地址:職工心理服務中心洪塘分中心 (江北大道1228號人力資源市場) 電話:82821982 88228759 年12月24日

企業代理培訓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中國工商銀行重慶市分行梁平支行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代發工資"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按月以轉帳方式向甲方職工發放工資(以下簡稱工資代發).

第二條:甲方在委託乙方工資代發的基礎上與乙方開展全面業務合作,包括結算業務,公司業務,信用卡等業務.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開立結算賬戶,作爲工資款項劃轉的賬戶,賬戶利率爲國家規定的一般企業活期存款利率.甲方的職工在乙方分別開立人民幣個人結算賬戶,作爲工資劃入賬戶.甲方向乙方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並承諾所提供的開戶資料真實,有效,如有僞造,欺詐,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方負責告知職工開立的工商銀行個人結算賬戶,對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撤消須遵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負責提供銀行個人結算賬戶賬戶的代發(代扣)等服務.該賬戶一經開立不得擅自銷戶和改變,如果職工存摺遺失可由職工本人辦理掛失換折;如果職工更換了代發工資賬戶,需由甲方相應修改職工代發工資賬戶,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嚴格執行央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並向其開戶銀行提供相應的付款依據.同時,保證結算戶有充足的資金支付工資代發的轉賬要求,並授權乙方根據委託代發工資金額自動扣劃結算帳戶.往來帳戶爲:

.(注:如雙方確定使用銀行內部帳戶,則甲方的代發資金必須保證按時劃轉入銀行內部帳戶.內部戶爲: )甲方結算戶不足以支付工資金額的轉賬要求時,乙方不墊資轉賬,由此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六條:手續費支付方式.每月 日(節假日順延),甲方根據工資代發的筆數,按照每筆 元/筆向乙方支付手續費,付款方式採用甲方主動轉帳到乙方指定賬戶(511040科目,具體帳戶請與會計部門落實),如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手續費,按照每日 (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工資代發程序.乙方向甲方提供對數據文件進行加密的"企業模塊"程序,甲方根據雙方明確定義的數據格式生成加密數據磁盤,於每月 日,將本月代發工資加密磁盤,票據,明細交接清單一式兩聯交給乙方,乙方負責審覈磁盤文件的有效性,負責覈對磁盤代理分戶金額的合計數及筆數與票據金額或明細交接清單合計金額,筆數是否相符.甲乙雙方在明細交接清單上簽字,蓋章,並各自留存一份.乙方以此作爲轉帳的依據.

第八條:爲保證甲方代理款項的數據安全,乙方不得修改甲數據.甲方負責對磁盤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賬戶信息不準確或因甲方的其它原因而產生的差錯,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進行款項轉賬.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處理帳務信息,乙方對由此產生的後果負責.

第十條:代理業務帳務處理次日,乙方將不成功的明細流水傳遞給甲方,並協助甲方查詢不成功原因.

第十條:本協議期限爲一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一方出現違約,另一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異議,需提前15天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後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經乙,甲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