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調動承諾書

峽江縣教育體育局:

不調動承諾書

我個人申請於2015年9月從 調動到 。由於工作單位變動,根據職稱聘任政策導致的`職稱崗位低聘和降低工資,本人無異議。 此承諾書一式兩份,本人一份,教體局人事股一份存底。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調動人員崗位承諾書

尊敬的縣教育局領導

我是樂至縣中和場鎮金鐘九年義務教育學校鄧曉家,男,中學語文二級教師,十一級崗位。由組織安排本人自願,於2015年9月從金鐘九義校調到樂至縣中和場鎮初級中學工作。由於工作單位變動,根據職稱聘任政策導致降低聘用崗位(即十一級崗位聘任到十二級崗位)。本人無異議。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字):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