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密協議書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業保密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業保密協議書15篇

商業保密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在公司 (部門),崗位 。

鑑於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開發結果,並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項商業祕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祕密都是屬於甲方的財產,對於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爲防止甲方商業祕密被侵犯,保持甲方產品的競爭優勢,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爲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1、 乙方同意,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理解,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3、 乙方同意在未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甲乙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期間,對於乙方並未使用甲方的設備、資源或商業祕密,完全用自己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結果的有關權利,屬於乙方自己,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結果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該研究、開發結果是在甲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一條商業祕密定義

乙方應保守在工作過程中知悉和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到、或者乙方爲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也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類型:

(1)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與製造、設計有關的信息: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與計劃、產品開發有關的信息;

(3)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與財務、人事管理有關的信息;

(4)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顧客名單、銷售手冊、銷售商名單、商品價格、銷售方法、資源資料、投資計劃、廣告策劃、管理經驗、會議決策等);

(5)與上述信息有關的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文件、照片、磁帶、軟盤及與研究開發產品有關的裝置、設備、文件複印件等。

(6)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和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不泄漏、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之後,爲避免甲方商業祕密被侵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漏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爲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性信息爲止。

第三條限制競爭性行爲

1、乙方必須申明其利害關係人是否有與甲方有相同的競業(競爭行業),未申明者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競業的企業直接或間接擁有股份(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除外)

3、乙方不得爲與甲方具有競業的企業提供有關自身業務方面的任何形式的幫助。

4、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是間接的)諮詢、顧問性服務,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5、乙方不得和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有競爭關係及其他利益關係的單位或個人聯營、合作,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或利用其掌握的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從事經營活動。

6、乙方也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終止後三年之內,除非甲方同意,決不從事上述五項行爲,不到競業企業工作,如果確係對甲方沒有危害,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四條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1、 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提綱、筆記數據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2、 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性信息爲止。

第五條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六條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祕密據爲己有或牟取私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上述保守商業祕密義務和有關職務開發結果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叄 萬元;造成甲方商業祕密泄露或被侵害的,或造成其他損害的,在停止侵害的同時,除支付違約金外,應向甲方賠償由於這種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交由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如乙方違反上述競業禁止義務的,在停止該行爲時,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並向甲方賠償由於這種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保密報酬

爲了體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作爲對乙方按照本協議履行保密義務並且於在職期間和離職三年內履行不競爭義務的報酬,甲方給予乙方的工資當中包含保密和不競爭津貼(或稱崗位補貼),與工資一起發給乙方。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即開始生效。

2、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補充文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依法處理,爭議解決方式和法院選擇同勞動合同一致。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_______事項進行商務談判或合作履約,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公司商業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的書面、電子文檔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發表、公開或公衆的信息,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祕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祕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佈於衆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爲該方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知悉的資料。

3、已經於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爲資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爲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對對方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爲雙方談判期間、合同履行期間以及上述期間全部屆滿之日起年。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談判或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或合同解除、終止,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護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任何一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與合同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或合作期滿後的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合理期間,爲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時,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時,使用保密資料。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政府監管部門或根據法律規定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社會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應向對方支付不少於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受害

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

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係,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損失賠償的範圍包括:

1、受害方爲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鑑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並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採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七條 其他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公司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其範圍主要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設計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其範圍主要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報表及財會檔案、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 乙方的保密義務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 不得刺探與本職工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允許(出借、增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保密期限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之乙方時開始,雙方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已採取適當保密措施並告之乙方到該商業祕密被合法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視違約的主觀原因及客觀情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如果因爲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爲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臺(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臺(件)與違約行爲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數額作爲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爲而支付的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己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 爭議的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由鑑證機關(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同意。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備查存。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公司負責人:(簽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日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4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自離職之日5年內 。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爲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爲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爲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爲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爲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爲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爲,視爲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5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或個人):___________

乙方因爲與甲方就(項目名稱)___________全國招商一事,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成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B):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___________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項目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運作本項目,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C);

(2)如果因爲乙方前面條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爲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爲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爲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D)。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_______事項進行商務談判或合作履約,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公司商業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的書面、電子文檔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發表、公開或公衆的信息,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祕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祕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佈於衆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爲該方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知悉的資料。

3、已經於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爲資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爲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對對方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爲雙方談判期間、合同履行期間以及上述期間全部屆滿之日起年。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談判或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或合同解除、終止,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護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任何一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與合同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或合作期滿後的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合理期間,爲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時,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時,使用保密資料。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政府監管部門或根據法律規定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社會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應向對方支付不少於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受害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

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係,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損失賠償的範圍包括:

1、受害方爲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鑑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並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採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七條其他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7

甲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

郵編:

乙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

鑑於:

甲乙雙方同意就甲方投資乙方(或收購乙方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與乙方合資設立公司、或參與乙方資產重組)的可行性進行討論和調查,在此過程中,雙方均將向對方透露或提供與上述議題有關的己方的祕密信息。

爲避免雙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祕密信息被對方透露給公衆或任何第三方,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經友好協商,雙方就相互提供的祕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祕密信息是指:雙方相互提供的以使對方都能夠充分評估甲方投資乙方(或收購乙方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與乙方合資設立公司、或參與乙方資產重組)的可行性的己方所有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

第二條第一條所述商業祕密包括:

2.1信息提供方的企業發展戰略及實施計劃;

2.2信息提供方的經營、投資計劃;

2.3信息提供方的內部管理信息,包括其業務、人事、財務、行政、客戶管理制度、策略、方法、實施體系及管理軟件;

2.4信息提供方的財務數據、狀況等財務信息,包括其納稅情況及其員工收入狀況及納稅情況;

2.5信息提供方的社會關係網絡、人力資源及客戶信息;

2.6按照法律和協議,信息提供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第一條所述技術祕密包括:信息提供方尚未公開的成熟的非專利技術和處於研發階段的未成熟的技術信息。

第四條本協議中的信息提供方指提供本協議約定的祕密信息的一方,如無相反說明,包括信息提供方掌握祕密信息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僱員及其爲完成受託事項聘請的顧問等。該等人員應信息接受方要求爲鑑於項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場合提供給信息接受方的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所約定內容和特徵的任何信息均視爲本協議約定的祕密信息。

第五條本協議中的信息接受方指接受本協議約定的祕密信息的一方,如無相反說明,包括信息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祕密信息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僱員及其爲完成受託事項聘請的顧問等。該等人員爲鑑於項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場合所接受的由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所約定內容和特徵的任何信息均視爲本協議約定的祕密信息。

第六條信息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說明,其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郵政快遞、速遞、掛號信、當面遞交、當面告知等方式向信息接受者提供的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所約定的內容和特徵的信息均受本協議約束,該信息的表現形式可以爲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計劃、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第七條雙方同意相互交換本協議約定的祕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本協議鑑於項中約定的目的,雙方均承諾不將因此而取得的對方祕密信息用於其他用途,任何將對方祕密信息用於其他用途的行爲均被視爲對保密義務的違反。

第八條信息接受方應以對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樣的謹慎態度對待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祕密信息,信息接受方應要求其獲悉祕密信息的所有人員採取必要的措施對收到的祕密信息進行存檔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信息接受方的無關人員以任何方式獲得此祕密信息。

第九條信息接受方不得在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將其獲悉的祕密信息分發、披露或散佈給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機構和個人,包括但不限於其股東、開辦單位、上級主管單位等。信息接受方應保證其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及僱員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祕密信息分發、披露或散佈給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機構和個人。雙方均承諾對其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及僱員將對方的祕密信息分發、披露或散佈給任何機構和個人的行爲負責,但有證據證明接受信息方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及僱員所透露之祕密信息是從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受方以外的途徑獲得的除外。

第十條信息接受方在收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發出的對於本協議約定的祕密信息的詢問、求證、訪問時,應以該祕密信息不知情者的身份用“不知道、不清楚、不瞭解”等方式做出回覆。任何類似於“是”或“不是”等明確的肯定或否定的答覆均被視爲對保密義務的違反。

第十一條信息提供方的祕密信息的部分或個別要素雖被披露成爲公知信息,但該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體尚未成爲公知信息的,信息接受方仍應按本協議約定對未公開部分的信息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同意下列信息不屬於本協議所定義的祕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協議的約束:

12.1信息接受方向第三人所透露的其從信息提供方獲得的信息,是已被信息提供方或其他機構或個人以任何方式予以公開的信息;

12.2在信息接受方收到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信息之前即已通過合法渠道獲悉的信息;

第十三條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送達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對該信息的保密不承擔任何責任。送達途中因任何原因發生的任何泄密行爲由信息提供方追究泄密者的責任。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送達信息接受方之後,該保密信息因信息接受方被盜、被搶、丟失等意外原因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因信息接受方提供錯誤的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箱、郵寄地址、信息接收人等聯繫方式導致保密信息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祕密信息的泄露,無論泄密方有無過錯,均不能成爲被泄密方有權故意泄露泄密方祕密信息而不承擔責任的合法理由。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自生效日之後一年內自動終止。雙方亦可在有效期屆滿前通過協商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七條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所交換的所有本協議涵蓋的祕密信息應依照信息提供方的要求進行處理,或者返回信息提供方,或者由信息接受方銷燬。

第十八條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九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簽章:

簽署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簽章:

簽署日期:

商業保密協議書8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簡稱“合同生效日”)由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爲_________路____號,郵編: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披露方)和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爲_________路____號,郵編: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接收方)共同訂立。

鑑於,雙方正在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上進行合作,基於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________________協議》。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後,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億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二、不在定義範圍

接收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文件明確證明的如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1、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2、非因接收方的過錯造成的爲公衆所瞭解的;

3、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裏正當取得的,並又以該接收方所應瞭解爲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信息;

4、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三、義務

1、接收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於和執行與項目無關的活動。

2、接收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3、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信息以使該項目取得進展,並書面同意對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員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4、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報,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爲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接收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信息。

四、—般餘款

1、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48個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接收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旦終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複印件,無論其爲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披露方。

3、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4、接收方承認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

5、雙方均同意:爲了保護披露方及其商業行爲,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於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接收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爲而給披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並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爲或可能的違約行爲將對披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並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披露方有權

(a)禁止接收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爲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

b)從接收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6、所有的保密信息是並將繼續是披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爲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並且除了僅僅基於決定雙方之間是否形成合同關係的目的而查閱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權利以外,本協議亦並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7、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不考慮其法律規定的衝突,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其規定和程序進行仲裁。

8、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爲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9、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於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於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10、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於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11、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鑑此,本保密切、議一經簽署、即告於文首載明的日期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商業保密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探求建立引進風險投資與境外融資上市財務顧問合作關係,爲了積極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務開發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並簽訂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1.保密信息指本協議的一方(披露方)依據下文設定的條件,以書面、口頭或電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給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計劃、專有技術、研究成果、客戶信息、財務數據以及其它技術和商業信息。

披露此類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備忘、紀要、協議、報告、方案、協議、電子郵件等,或以口頭方式披露並以書面方式確認爲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數據。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處於公有領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時接受方通過其它合法途徑已經獲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範圍內使用對方的保密信息。並

(1)採取足夠的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將對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信息。

(2)如爲本合作的目的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信息,則必須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並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3)應約束其接觸本保密信息的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4)如果雙方經探討後未建立合作關係,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關係出現終止,則接受方應按照披露方要求將保密信息及其載體返還給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據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信息,則接受方應事先通知披露方,並協助披露方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進一步擴散。

4.雙方確認,本協議任何條款不構成對保密信息的轉讓或許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協議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爲公知信息,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信息自動失效。

6.本協議包含雙方關於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衝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爲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並可採取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8.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10

編號: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設南路31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乙方同意爲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電信安全的行爲,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行爲。

二、保密的範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任何信息、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數據、營銷策略、用戶信息、公司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祕密的信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網絡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泄漏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漏;不得爲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公司競爭

的行爲。

(二)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複印的資料、電子文檔等)歸還給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鑑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權:

(一) 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爲;

(二) 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 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爲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 觸犯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如乙方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簽訂《保密協議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協議同時廢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規章制度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爲準,無衝突的,仍繼續有效。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簽訂日期: 年月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11

甲方:XX裝飾城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條款和國家工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若干規定》,保證甲方的文件、資料不外泄,不被盜取,乙方在嚴格遵守甲方公司保密制度的同時,與甲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外泄、外傳以下涉及甲方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

1、XX裝飾城招商流程圖

2、各商場的招商方案、招租細則

3、各商場入駐商家明細表(包括:商家名稱、經營品種、租賃面積、租賃價格、租賃時間、負責人及聯繫電話等)

4、商場入駐率、收款率

5、各商城平面圖、樓層分佈圖

6、甲方與商家簽定的租賃合同

7、招商部工作計劃

8、商家預定攤位明細表

9、甲方與業主的租賃聯營協議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有效協議

10、策劃部年、月、周廣告計劃

11、策劃部未發佈的軟、硬性廣告

12、策劃部的所有廣告協議

13、策劃部公關活動方案

14、策劃部未舉行的促銷活動方案

15、策劃部媒體通訊錄

16、XX雜誌的製作價格、發行等相關資料

17、策劃部年、月廣告投入統計表

18、甲方新商場打新簽收款情況及收款率

19、甲方商家欠款表

20、甲方各類財務報表、統計

21、甲方的財務報告、財務分析、收支情況、工資標準

22、公司內網相關資料、軟件

23、信息部建立網站、新項目可行性報告

24、各部門年、月工作計劃

25、物業人員日常作業的工作日誌、工作記錄表

26、水電費明細表、收款情況、欠款情況

27、外牆、燈箱廣告協議

28、商家的穩定率、續簽率、空場率

29、商家的續簽統計表,續簽收款情況、欠款情況

30、場內外廣告的續簽率及收款率

31、發展部新項目投資可行性報告

31、甲方公司發展長、中、短期發展計劃

32、甲方公司人事檔案

33、甲方公司所有客戶資料、客戶通訊錄

34、甲方質量管理措施

35、甲方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36、甲方商品質量投訴受理流程

二、日常工作中員工不得在桌面上擺入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等。

三、日常工作中有商家及其他人員在場時,嚴禁談論公司商業祕密。

四、乙方爲檔案、資料管理人員、財務人員時應嚴格按公司對機要文件、資料保管的規定辦理收、發、借、印登記。因保管不嚴,外泄、遺失上述保密資料,情節不嚴重的,降低浮動工資,扣發全年獎金,甚至除名。情節嚴重並給公司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條款和國家工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若干規定》予以起訴。

五、乙方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披露、自已佔用或讓他人使用掌握的公司商業祕密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家工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若干規定》予以起訴。

六、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等同於雙方所簽定的《勞動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二0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鑑於雙方正在進行 業務項目;

鑑於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鑑於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商業祕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祕密來源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並,

甲方從乙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義務

對擁有方的商業祕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嚴守機密,並採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祕密(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爲保護其自有商業祕密所採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業祕密給任何第三方;

3] 除用於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祕密;以及,

4] 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祕密。接受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祕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例外約定

商業祕密擁有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下述情形:

1] 該商業祕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衆可以獲取的資料;

2] 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擁有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他的資料;或者,

4] 未使用擁有方的技術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技術。

返還信息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商業祕密擁有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祕密資料和文件,包含該商業祕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複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保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爭議解決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並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其他約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裏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爲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1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爲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江蘇省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祕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爲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爲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祕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爲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祕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爲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爲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並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複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爲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祕密的行爲。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爲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爲第三人謀利、或爲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製造再現商業祕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鑑於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後,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祕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爲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祕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甲方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或,乙方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祕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爲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爲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爲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爲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衆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爲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爲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爲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爲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書15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商業祕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對祕密信息的保密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並採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祕密(包括但不僅限於乙方爲保護其自有商業祕密所採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業祕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於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祕密;

(4)不復制或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祕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祕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三、禁止非法使用祕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爲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祕密信息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祕密信息,並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祕密信息。

四、保密期限

本協議的保密期限 年。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並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

六、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