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安全承諾書

爲了確保本單位(人)組織生產銷售的果品達到安全、衛生、優質的質量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甘肅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要求,本着對消費者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現鄭重承諾:

農產品安全承諾書

1、果樹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符合生產無公害食品(果品)、綠色食品(果品)的相關要求,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2、按照農業部無公害食品農藥使用準則、肥料使用準則的要求使用農藥、肥料。特別是農藥的選擇和使用上嚴禁甲胺磷、氧化樂果等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學物質的使用,積極使用生物農藥;

3、果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果品的容器包裝、工具等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果品無污染;

4、本人(單位)如不按照上述承諾操作而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嚴重後果由本人(單位)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承諾人(單位):

年 月 日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打印)

爲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確保上市蔬菜質量安全,本人(單位)在蔬菜生產過程中對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作出如下承諾:

1、保證蔬菜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投入品符合國家標準,堅決杜絕國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甲基對硫磷(甲基1605)、對硫磷(1605)、久效磷、磷銨等5種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學物質的使用。

2、選擇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嚴格執行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

3、按照平衡施肥的原則,以有機肥爲主,重施基肥,少施、早施追肥。對於一次性收貨的葉菜類蔬菜,保證在收穫前20天禁止施用化學氮肥。

4、保證在食用菌生產中只使用已登記的40%噻菌靈可溼性粉劑、4.3%高氟氯氰·加阿維乳油等農藥,杜絕在食用菌採後保鮮中使用護色劑、熒光增白劑等違禁添加劑。

5、建立蔬菜安全生產記錄臺賬,詳細記錄蔬菜各生育期農業投入品的名稱、用量和日期等。

6、確保蔬菜合格上市交易。

承諾人(單位)簽字:

年 月 日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經過農業部門對我的培訓,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已知道生產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我必須要對所生產或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我承諾:

1、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的使用規定,建立完整檔案,堅決不使用禁、限用農業投入品;

2、保證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標準、技術規範進行生產;

3、做好農產品生產檔案,並且按要求保存好檔案;對不合格的農產品實行召回;

4、保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做到依法生產經營,並積極接受和配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抽檢工作,自願接受有關監管部門和人員的監督;

5、因本人生產的蔬菜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後果,依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保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監管單位: 保證人:

舉報電話: 電話:

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已知道生產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我必須要對所生產或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爲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公衆身體健康,在從事農產品生產經營、蔬菜種植和奶牛、肉牛、生豬、羊、禽等畜禽養殖生產過程中,我保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做到依法生產經營,並積極接受和配合農業主管部門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抽檢等工作,自願接受有關監管部門和人員的監督。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保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監管單位:東光縣農業局 保證人:

舉報電話: 7721533 電 話:

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爲了貫徹實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行業自律,規範流通領域的農產品經營行爲,倡導誠信和公平競爭社會意識,營造放心消費環境,促進農貿市場(超市)健康有序發展,本農貿市場或超市鄭重承諾:

一、嚴把農產品質量安全關,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標準。對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的產品拒絕購進和銷售,對農貿市場或超市上流通的農產品進行監督,同時配合當地農業檢測部門進行抽檢,一經發現不合格農產品,及時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加大農貿市場或超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力度,淨化農產品市場流通環境。加大對農貿市場或超市農產品的監管面積和抽檢頻次,完善檢測記錄檔案;對於自檢結果不確定的農產品,及時送檢;對來自於同一產地的同一農產品抽檢,連續3次都不合格,禁制其6個月內進入本農貿市場或超市流通銷售。

三、完善監管制度,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貫徹實施農產品索證索票、產品追溯制度。本本市場或超市保證農產品進貨渠道正當,各種證、照、票據齊全,並與批發商簽訂購銷合同,確保農產品溯源機制得以順利落實。

四、積極配合市政府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理,並接受農業部門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人員的依法監管。

五、加強農產品銷售環境建設,注重企業形象、提高社會責任意識、加大對從業人員知識培訓,保證培訓合格方纔上崗。

六、落實責任制度,提高自身監管效能。因農產品質量問題對社會造成不良後果,本農貿市場或超市依法承擔經濟損失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監管單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