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文明承諾書

爲了提高自身道路交通中的安全意識,保證自身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更好地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給個人、家庭及企業帶來傷害或損失,特簽訂本安全承諾書。

交通安全文明承諾書

一、 本人自覺學習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

二、 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指揮;

三、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靠道路右邊行駛、按車道行駛,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

四、 駕駛車輛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駕車不接打電話,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車,不飆車;

五、 個人和非機動車(包括電動車)左轉、橫穿馬路要下車,要走斑馬線,按規定通過路口;

六、 機動車有牌照,證件齊全有效,駕車有安全帶的必須系安全帶,牌照、證件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內的機動車不上路和進入廠區;

七、 嚴格遵守單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管理;

八、 雨霧雪天氣謹慎緩行,出現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崗,應及時與自己的直接領導或部門負責人的電話溝通,絕不趕時違規行駛。 本人嚴格遵守以上內容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員工,時時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中,體現在行動中,每天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員工簽字: 時 間:2015月4月11日

“關愛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諾書

生命無價,安全爲先。爲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生命健康安全,我願意作出以下承諾:

1.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12歲以下兒童一律不準騎自行車上學,未滿16週歲不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滿18週歲不駕駛任何類型的機動車。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3.騎車靠右行駛,不違章行車,不嬉戲打鬧,不闖紅燈,不雙手脫把,不互相追逐、並行或攀扶其他車輛,過斑馬線注意過往車輛,過街時走人行橫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確保自身安全。

4.不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資格的各種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車輛;不搭乘拖拉機、農用三輪車和四輪車、電動三輪車,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酒後、疲勞等)的.車輛。

5.乘車時要在指定地點侯車,不要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要在車行道上招呼車輛。嚴格遵守乘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文明乘車,不搶座,不打架,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上車時不擁擠、遵守“先下後上”規則,下車時不急於過馬路等。

6.家長按規定時間在指定的地點接送學生上、放學,不提前,不遲到。

7.不要在馬路上打鬧、嬉戲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離護欄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

8.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本人自願遵守以上承諾,對本人行爲負責,做文明守法公民。

承諾人:草堰國中 年級 班(學生)

(家長)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交通安全承諾書

孩子是我們共同的希望,爲進一步加強接送學生用車安全管理,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建議家長親自接送學生,如果您確實沒有時間接送孩子,請您遵守如下條款。

1、嚴禁家長讓學生乘坐三輪摩的、低速載貨汽車等車型和私自改裝車輛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

2、嚴禁家長讓學生乘坐報廢車、無牌照車、超載車、駕駛員無證等非法運營車輛。

3、嚴禁家長讓學生早到校。學校開門時間爲早7:20,中午1:00。

4、嚴禁家長讓學生在車來時,追車跑,上、下車時擁擠等現象。嚴禁學生在乘車時擁擠打鬧,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5、家長教育好學生在等車時不要追逐打鬧或在公路上玩耍。

6、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乘車秩序。

7、家長要經常對接送學生車輛的車況、運營手續、乘坐人數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8、家長應該按指定時間、地點接送學生,如延誤接送時間或特殊情況(學生在放學後在校外被冒領、或出現任何意外事故)後果自負。

9、家長必須與車主簽訂《安全行車協議書》,進一步劃清責任主體,提高駕駛員的責任意識。

10、家長如經濟條件許可,應爲子女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1、如果您的孩子必須乘坐班車上學,請您爲孩子選好車輛,出現任何意外,後果自負

班級:學生姓名:家長簽字:

龍灣區天河二小

2011年9月23日

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文明行車承諾書

爲了積極構建平安上良、和諧上良、多彩上良、幸福上良,維護文明上良的良好形象,推動養成文明交通行爲習慣和保障全省道路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本人願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抵制交通違法,摒棄交通陋習,努力爭當文明駕駛人。在此,我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自覺養成良好的交通職業習慣,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堅決做到謹慎、安全、文明駕駛。

二、牢記“安全第一、以人爲本,預防事故、從我做起”的理念,不超速行駛,不超員超載,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開車不接聽手機。

三、遵守交通信號,繫好安全帶,不違反交通標誌標線規定。

四、增強文明交通意識,做到按道行駛。自覺禮讓行人,不爭道搶行,不隨意變更車道,不搶道猛拐,不向車外亂扔雜物。

五、維護公共秩序,做到按位停車。確保停車有序,不違法停放車輛,不影響別人正常通行。

六、自覺消除無證駕駛、酒後駕駛、醉酒駕駛、違反規定客貨混裝,禁止“雙超”和拖拉機貨箱載人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

七、爭當文明交通志願者,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宣傳安全活動及交通安全公益事業,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承諾人(駕駛人)簽名: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爭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文明村民承諾書

爲了提高沿線村民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優化滬渝高速公路通行環境,確保道路安全暢通,經高警利川大隊宣傳教育,沿線距離高速公路護網外的五百米範圍內的村民自願作出如下承諾:

一、積極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曉高速公路上潛在的危險,增強社會責任感,珍愛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二、帶頭遵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保證不上高速公路,不在高速公路上等車、攔車、搭乘車輛,不在高速公路上要求駕駛員停車下客,不在坐車時向高速公路外拋灑物品,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橫穿、騎自行車、不破壞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

三、當好宣講員,加強對家人、親戚、朋友和鄰里村民的宣傳教育,發現他們有上高速公路行走、橫穿、騎自行車,有在高速公路上等車、攔車、搭乘車輛和破壞交通安全設施等行爲時,積極予以勸阻和制止,平時管好自家耕牛及家禽家畜,並熟知行人進入高速公路造成自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行人要負主要或者全部責任。

四、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和法律法規宣傳工作。發現違法行爲、自然災害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和車匪路霸案件,及時採取措施,迅速向高速巡警報告,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參與搶險救災。

五、在本村路段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及時報警,積極協助高速巡警維護好事故現場秩序,不參與哄搶同時防止其他人員哄搶貨物,協助民警查繳被盜搶的財物;發現有在高速公路上敲詐、搶劫等治安、刑事案件時,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0718-7235122,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部門破案。

村民(簽章): 管段民警:

高警利川大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文明行車承諾書

爲了積極構建平安**、和諧**、幸福**,維護文明**的良好形象,推動養成文明交通行爲習慣和保障全省道路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根據省政府“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百日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行動工作部署要求,本單位堅決服從安全監管、公安交管、交通運管等部門的管理,主動管好本單位的車輛和駕駛人,積極消除交通安全安隱患,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在此,我單位承諾:

一、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主動的承擔本單位車輛和駕駛人管理的主體責任,教育本單位幹部職工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積極培育“**好司機”,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行爲,堅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駕駛。

二、牢記“安全第一、以人爲本,預防事故、從我做起”的理念,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內部車輛和人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安全工作總體安排,明確一名領導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確一個部門或一名專人負責主抓。

三、建立健全內部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制度。建立內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和內部駕駛人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獎懲。

四、積極加強對本單位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熱心交通安全公益事業。

五、遵章守法,文明安全運行。本單位車輛和駕駛人無嚴重交通違法行爲,無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六、本單位車輛凡是發生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或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依法願意承擔刑事、行政和民事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