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場合作協議

甲方:海陽市福民果蔬專業合作社分社社長:

果場合作協議

乙方:數量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合作社法》爲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高廣大社員的切身利益本社特與本社成員簽訂本協議。

1.甲方義務:遵紀守法,社員至上,有序經營,造福社會。主動將國家的鼓勵和支持政策貫徹給社員。搞好科技培訓及示範園。以出廠價供應社員農藥,化肥及其他農資,農具,家電等生活日用品。管好用好入社資金。

2.合作社組織社員把果品統一入庫。 定果園後根據市場價格來定漲價給漲,降價不降。(在保證市場價的基礎上每斤加0.12元)入庫風險由本社承擔。

3.推選社員代表參與管理,出庫由總社聯繫客戶洽談價格並告知社員代表。社員用農資可先提貨,果品出庫後再抵頂結算。

4.社員中如有特殊情況急需用錢的'可以向分社提出申請,經調查情況屬實可有總社預先支付一部分果款。

5.乙方義務:愛社如家,崇尚科學,利益均的,風險公攤, 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和義務。

6.乙方應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的工作,按照合作社的要求統一標準送到冷庫。

7.乙方因質量問題造成虧損,一切後果自負。甲方不予承擔責任。

8.利益分配:安利返還,有社員代表監督統一結算,除去人工費,冷庫費,等一切費用,安盈餘的60%返還社員。提取15%用於風險基金和市場開發,5%用於社員集體福利,20%安股返還股東。

自然災害合作社不承擔風險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要求,相互信任,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管轄權屬海陽市人民法院。

甲方海陽市福民果蔬專業合作社乙方

地址海陽市發城鎮上上都村地址

電話13054585220電話

果場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依法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開發建設果園用地,計劃200畝,分期實施,第一期開發溝東地塊約100畝。

2、甲方負責土地整理及土地整理費用,乙方技術協助。

3、甲方負責苗木,苗木栽植及費用,乙方指導栽植。

4、甲方負責提供灌溉設備。

5、甲方負責提供果園生產用機動車一輛(小四輪),乙方負責使用和使用費用(維修費、用油費),乙方在使用機械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責。

6、甲方負責爲乙方修建生產生活用房。

7、甲方負責園區內作業路的修築及費用,乙方協助。

8、甲方負責園區防護林建設及費用,乙方協助。

9、以上8條的基礎設施和固定資產均由甲方所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合同內規定的相關設施、設備。甲方如有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權力和責任

1、乙方負責果園苗木栽植後的全程管理、管護及管理、管護費用,肥料農藥除外。

2、乙方負責果樹修剪、整形,保證果樹樹形合理、正確、科學、技術實施要及時,要到位。

3、乙方負責及時科學的防治病蟲害及費用,其中農藥由甲方負責,確保果樹無病蟲害現象。

4、乙方負責適時施肥、灌水及費用,其中肥料由甲方負責。施肥每年春秋兩次,灌水適情而定,確保果樹樹勢強壯、旺盛、不脫肥、不缺水。

5、乙方負責果園內田間除草及其費用,除草要及時,確保果園內無雜草。

6、乙方負責梯田和水盆的維修、整形及其費用,確保梯田、水盆、果樹處於科學正常狀態。

7、乙方不得在果園樹空種植高棵作物,作物種植遠離果樹,最近不能低於90釐米,樹空的收入歸乙方所有,樹空的種植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8、乙方在果園進行生產時,不得損傷果樹,不能使果樹遭受藥害。

9、以上8條乙方必須認真履行,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如有違約行爲,甲方責令仍不執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採取其他解決辦法,所造成的後果和損失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合作期限

1、第一輪合作期限爲3年,即從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根據果園當時管理狀況,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續簽第二輪合作協議。

3、第一輪合作的第三年,如果果園樹空不能種植,甲方將以其它地塊50畝無條件交付給乙方無償使用一年。

四、獎懲制度

1、第一輪到期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邀請相關技術人員或專家,對乙方所管的園果、果樹進行全面評價,評價結果如果達到特級標準,甲方獎勵乙方每株5元,如果達到一級標準,獎勵乙方每株2元,如果達到二級標準,分文不獎,如果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果園租地費,按果園實際面積計算,每畝每年500元。

2、如果乙方合同期未滿,中途無故退出合作,乙方應賠償甲方5萬元。

五、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信守。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