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裝修項目掛靠合作協議書

甲方:

最新的裝修項目掛靠合作協議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攬鄭州市汝河東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裝飾工程事宜,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承攬鄭州市汝河東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裝飾工程,甲方應全力配合。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費爲合同價561萬元的1.5%,即8.4萬元,稅金由乙方支付。合同增加部分也按1.5%計取。

交費辦法:本協議簽訂後先支付管理費的50%;餘下部分待竣工結算後,全部結清。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務的公司資質,向乙方提供工程報建所需要的有關資料,協助乙方辦理工程協議簽訂和辦理工程開工手續,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四、爲了乙方招投標和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加蓋公司印章和授權委託書等必要的資料。

五、甲方有義務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和指導,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六、乙方應當以甲方的名義成立鄭州市汝河東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裝飾工程項目部,甲方不予派遣項目經理,項目部人員及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因工程施工而涉及的質量事故、安全責任及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工人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等均應由乙方負擔。爲履行此項義務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本工程所涉及到得農民工工資保障問題,由乙方負擔全部責任。

八、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方支付的每筆工程款到甲方賬戶後,扣除稅金,甲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撥付給乙方指定的帳戶。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遲延撥付工程款的,應向乙方承擔延遲撥付工程款部分2%的違約金;

2.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招投標、工程建設所需的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加蓋公司印章和授權委託書等必要資料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乙方損失,損失的計算爲從乙方爭取承攬工程所投入的.費用;

3.未按十二條給乙方債務糾紛提供授權委託書或者其他便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該次債務糾紛總額2%的違約金。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管理費,未按繳納部分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利用爲協議賦予的權利的便利,濫用甲方的品牌,損害公司形象,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並承擔違約金20000元;

3.因違反施工規程受到行政部門處罰的,乙方除承擔罰款責任外,還應當賠償甲方相當於罰款的損失;

4.未給民工繳納意外傷害保險而導致公司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工程結束,雙方債務結清。工程結束後,乙方因施工與建設方產生的債權債務糾紛需要以甲方名義解決的,甲方應當爲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或者提供方便。

十一、雙方以後其他項目合作另行協商。

十二、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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