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配協議書彙編5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分配協議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分配協議書彙編5篇

土地分配協議書 篇1

甲方:南山縣政府

乙方:超洋房地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 南山縣118號地塊的土地和乙方聯合開發

第二條:歸屬問題

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

1, 在該土地範圍內建築房屋;

2, 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後的賠償款(限於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3, 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雙方權益、義務

1、甲方收取每畝人民幣120萬 元后,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爲超洋房地產公司所有,甲方公司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甲方公司應該在本協議書籤字並接受本合同條款。

3、甲方持該土地之權屬證明,甲方保證對該土地享有完整處分權,保證該物業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且出售該土地沒有侵犯第三方的權利,並保證本協議之情況及資料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賣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於賣方的原因,造成該土地不能辦理交易過戶手續產生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協議。如有違約行爲,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乙方有權在土地上進行房屋建設並擁有土地上所有建築物的產權。

2,該地被依法徵收或徵用的所有補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土地補償及地上物補償均歸乙方。

3,甲方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協議。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變動或自身名稱變化而變更或者解除協議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

第五條、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 本協議簽訂責任人:任何變動、死亡、判刑等原因,不會影響此合同的執行,簽訂人無能力履行時,簽訂人的直系親屬可繼續履行此合同,法人有權處理及使用自己擁有使用土地的權力。

3、 該協議違約責任除有約定以外,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解決,該協議如有不足之處需補協議,補簽約條款與本協議有效律,本協議屬無限期(永久展生)有效合同,協議期間如遇集體證收的,待所有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才能作廢。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日期: 年 月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日

土地分配協議書 篇2

甲方(父母方):

乙方(長子方):

丙方(次子方):

爲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丙三方爲座落於 兩套房屋(房屋土地使用證編號A房爲: B房爲: )今後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A房爲甲方現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權登記爲甲方。

第二條 B房爲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購買,(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丙方出資 萬元),甲方擁有分配權、居住權。

第三條 本協議所屬房屋,經甲、乙、丙協商一致,B房由 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權歸方所有,與方無關;A房待甲方百年歸老後其所有權、使用權由 方繼承,與方無關。

第四條 經三方協議,爲確保甲方將來生活有依靠,甲方有權選擇隨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A房及B房的權利。

第五條 甲方本着平等、關愛每個兒子的原則進行承諾,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居住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爲(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等行爲)。

第六條 本協議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七條 本協議所述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丙方不得以出資爲由,未經甲方同意,對A、B兩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爲。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轉 載 於: 書 業 網:家庭分配土地協議書)每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名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 本協議效力約定:除新的三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於除新三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他指定行爲(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第九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甲方(簽印): 乙方(簽印):丙方(簽印): 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土地分配協議書 篇3

戶主:謝德華

戶主:謝德貴

姊妹四個:謝德琴、謝德惠、謝德梅、謝德英

謝德琴有9分土地歸謝德貴管理,如果徵佔,這9分地的錢謝德貴給謝德琴。

謝德英現在土地不管,給伍仟(5000.00)元給謝德琴。

謝德惠和謝德梅的土地由謝德華管理,有一畝八的土地。如果徵佔,土地徵佔所得的錢由謝德華全部拿給謝德惠和謝德梅。謝德惠與謝德梅自行分配。

謝德英給謝德惠伍仟(5000.00)元,謝德英給謝德梅伍仟(5000.00)元。

以下由當事人簽名,簽名後立即生效,不準反悔。反悔後果自負。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證明人:

證明人:

20xx 年10月 5日

土地分配協議書 篇4

甲方:李XX,男,壯族,197X年X月X日生,文山市XX鎮XX社區XX寨XX號,身份證號:XX。

乙方:李XX,女,壯族,19XX年X月XX日生,XX市XX鎮XX社區XX寨XX號,身份證號:XX。

甲方與乙方系親哥妹關係,雙方共同母親爲何XX,現年58歲,父親已經過世。甲、乙雙方於20xx年8月14日分戶。分戶以來,現乙方已經長大成人,但沒有自己的房子,爲解決乙方的住房問題,經雙方友好協調,決定就分割家庭共有的宅居地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自願將屬於家庭共同財產的位於文山市XX鎮XX社區XX寨XX號土地證號爲 的宅居地分割出50平方米給乙方,作爲乙方的建房用地。

2、宅居地分割後,甲方要協助乙方辦理土地證等事宜。

3、宅基地分割後,建房由乙方自主決定,甲方不得干涉,甲方在乙方建蓋房屋時應該提供必要的方便義務。

4、家庭其它財產暫時不予約定。

5、以上協議是甲乙雙本着平等、自願原則進行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反悔。

6、本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母親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分配協議書 篇5

家庭承包土地分割協議

爲促進家庭和諧共處,保持家庭和睦團結互助,防止家庭糾紛產生,竜家富、竜家傑、竜俊、竜家偉兄弟四人在友好協商下對家庭承包地、承包田、荒山進行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守。

甲: 乙:丁

第一條本協議書甲 、乙、丙、丁兄弟共同協商,本着和睦、平等、合理 、自願的原則,各方必須自覺遵守。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家庭承包地、承包田、荒山的使用權由甲、乙、丙、丁共同享有。但甲方應得的土地一直以來都是由乙、丙、丁栽種。現在甲方同意自己應分的土地一次性永久轉讓給乙、丙、丁三人栽種。但乙、丙、丁三兄弟必須共同付給甲方肆萬元(40000.00元)作爲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其中乙、丙、丁三人每人應付給甲方壹萬叄千叄百叄拾元(13330.00元)。乙、丙、丁三人付款給甲方後,甲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壹份,自簽名之日起成立,媳婦作爲見證人在本協議上簽名。

第四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經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口頭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協議簽訂人

甲:甲方媳婦:

乙:乙方媳婦:

丙:丙方媳婦:

丁:丁方媳婦: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