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諾書範文

賣方:[身份證號]:地址:

房屋承諾書範文

中介方:[身份證號]:地址:

一、賣方承諾

賣方是位於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簡稱賣方、房屋及其所有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地址以買賣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佈置圖爲準,若有差異,雙方同意再作修改,並同意不以此作爲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產權人,現賣方收悉並確認買方及中介方代理買方購房要約及同意以下述條件出售該物業予買方:

1、該物業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預售契約】【房屋買賣合同】爲準,若實際面積有差異,賣方同意以本承諾書訂明面積所得的單價爲標準增收或減付,並同意不以此作爲取消交易之理由)。

2、賣方同意承諾以人民幣元(¥ )出售該物業,賣方並同意按下述方式收款:

a)、人民幣元(¥ )於簽署本承諾書後收取作爲臨時定金;

b)、人民幣元(¥ )於時或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爲加收定金;

c)、人民幣元(¥ )於時或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爲首期餘款;

d)、樓價餘款人民幣元(¥ )於時或年月日或於該物業產權交易過戶完成時或銀行辦妥抵押登記時收取。

3、賣方於收取定金時,須出示【房地產證】【預售契約】【房屋買賣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證明】【委託公證書】等有關證明文件;買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時,賣方無條件提供買方辦理產權手續過程中的一切證明文件。

4、賣方承諾該物業以【空置狀態】/【連現狀傢俱及電器】/【連現有租約】等一同交易。

5、賣方須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所有權,並無存在隱瞞與該物業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等違反誠實信用行爲。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將有關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以及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並保證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需對上述事項負責。否則,賣方須賠償買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費用。由於賣方原因,造成該物業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被政府或司法機關查封等情形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費用。

6、賣方承諾協助買方於辦理產權手續時簽署有關轉讓文件及出示有關證明文件,並於該物業產權登記完成前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產權瓜葛、債務、稅項、抵押、銀行按揭供款及雜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管理/設備開通及物業維修基金等費用)。

7、賣方同意,如賣方簽署本承諾書後,買方在辦理該物業產權登記手續時因賣方事前責任及其它未完善事項引起的產權在年月日前不能辦理,則賣方除需雙倍返還訂金外,並須向中介方支護上述樓價6%之金額作爲違約金,及賠償買賣雙方諮詢及中介服務費金額的總和及支付買方因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發生的律師費用給買方。

8、賣方同意賣方之稅費由負責,買方之稅費由負責,其它有關費用各自負責。

二、中介方權利與義務

1、監督賣方按上述承諾條款執行;

2、一旦雙方發生合同糾紛,中價方公平、公正、公開的調解買賣方合同糾紛,各方協商未果,與守約方一同追訴違約方責任,如果一方提起訴訟,無條件的`及時接受訴訟傳證。

三、本承諾書一式三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買賣方各執一份、中介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同意如因本承諾書產生的糾紛由買賣方及中介方協商處理,協商未果,另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四、備註:

五、賣方配偶及共有人簽章(印):

賣方配偶及共有人對上述承諾認證意見:

賣方(簽字):中介方(簽字):

(蓋章或手印)簽字(蓋章或手印)

房屋買賣承諾書

賣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賣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賣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一、賣方承諾:

賣方是位於 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簡稱賣方、房屋及其所有

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地址以買賣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佈置圖爲準,若有差異,雙方同意再作修改,並同意不以此作爲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產權人,現賣方收悉並確認買方及中介方代理買方購房要約及同意以下述條件出售該物業予買方:

1、該物業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預售契約】【房屋買賣合

同】爲準,若實際面積有差異,賣方同意以本承諾書訂明面積所得的單價爲標準增收或減付,並同意不以此作爲取消交易之理由)。

2、賣方同意承諾以人民幣 元(¥ )出售該物業。

3、賣方於收取定金時,須出示【房地產證】【預售契約】【房屋買賣合同】【共有人/

配偶同意出售證明】【委託公證書】等有關證明文件;買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時,賣方無條件提供買方辦理產權手續過程中的一切證明文件。

4、賣方承諾該物業以【空置狀態】/【連現狀傢俱及電器】/【連現有租約】等一同

交易。

5、賣方須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所有權,並無存在隱瞞與該物業有關的重要事實或

提供虛假情況等違反誠實信用行爲。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將有關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以及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並保證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需對上述事項負責。否則,賣方須賠償買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費用。由於賣方原因,造成該物業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被政府或司法機關查封等情形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費用。

6、賣方承諾協助買方於辦理產權手續時簽署有關轉讓文件及出示有關證明文件,並

於該物業產權登記完成前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產權瓜葛、債務、稅項、抵押、銀行按揭供款及雜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管理/設備開通及物業維修基金等費用)。

7、賣方同意,如賣方簽署本承諾書後,賣方無條件協助買方辦理該物業產權過戶登

記手續。

8、賣方同意賣方之稅費由 負責,買方之稅費由 負責,其它有關費用各

自負責。

二、賣方配偶及共有人簽章(印):

賣方配偶及共有人對上述承諾認證意見:

賣方(簽字): (蓋章或手印)

日期:2015年7月23日

房屋使用承諾書

我司因承建石柱縣體育健身公園項目需要,現暫借石柱縣體育場 區 號房間用於項目部辦公。我司承諾如下:

1. 費用事宜: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電費據實繳納,水費按100元/月進行支付。

2.

3. 使用期限:10月15日起至項目竣工。 責任事宜:在使用過程中如造成房屋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損壞,由我公司負責修復。

特此承諾!

項目負責人:

聯繫電話:

日期:

房屋買賣承諾書

(賣方)

致:重慶--------------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以下均簡稱本人)/營業執照)號碼: 是位於“該房屋”)的合法產權人。貴公司作爲賣方的代理人,現本人確認同意按下述條件出售該房屋予貴公司推薦之買方。

一、 本人作爲承諾方承諾出售該房屋的內容如下:

1、建築面積: 房地產權證書/房地產預售合同爲準);

2、出售樓價:人民幣元(¥;

3、付款方式:於貴公司推薦之買方同意接納有關條款時,須即時支付人民幣(¥

4、交樓日期:於

5、交易狀況:()【空置狀態】/()【連現狀傢俱及電器】/()【連現狀有租約】交易;

6、交易稅費:國家規定之買賣雙方需付稅費,由承擔;

7、服務費用:人民幣

二、承諾書自送達貴公司後,貴公司即作爲賣方要約發出的代理人。

三、本人承諾按上述之條件出售該物業,並委託貴公司向購買方收取定金;本承諾書自送達貴公司即視爲送達購買方,承諾即告成立;貴公司收取購買方定金視同本人收取,本人收取貴公司轉交購買方之定金時須與貴公司簽署《房屋買賣(轉讓)合同》,並將房產證及相關手續交予貴公司代管。

四、當本人收取定金或貴公司代爲收取定金後,若購買方悔約不買的,則本人有權與貴公司均分定金,並另行出售該物業,若本人不及時履約則違約。

五、若本人違約不依承諾書約定將該物業出售予貴公司推薦之購買方或因該物業產權問題導致不能達成交易時,本人須雙倍返還定金,而本人亦須向貴公司支付相等於上述樓價的百分之二金額作爲違約金。

六、本人承諾貴公司最後促成的成交價能高於上述承諾價時,本人同意高出的房價本人作爲貴公司服務費及口頭諮詢費等相關費用。

七、本人承諾若與貴公司推薦的購買方私下交易的,則本人須向貴公司支付相等於上述樓價的百分之二金額作爲違約金。

八、本承諾書有效期爲:月 至或如果在承諾書有效期內結束時該物業未能成功售出,本人又未提出終止本委託之書面申請,則本委託書委託期自動順延並同樣有效。

九、本承諾書經承諾方充分理解並認同的基礎上簽字確認。

十、雙方均同意如因本承諾書而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均提交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備註:

承諾方簽章: 代理方:重慶--------------有限公司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房屋租借承諾書

我於_____年___月____日以承租牀位的形式,入住“xx之家”,承租期間,我鄭重承諾如下:

1、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不打架鬥毆。

2、遵從社會道德準則,搞好鄰里、同室關係,不騷擾居民。

3、入住期間不改變使用性質、房屋結構,不損壞房內的設施及用品。

4、入住期間不擅自調換牀位或使用其他牀位上配置的牀上用品。

5、不飼養寵物、不容留異性留宿、不攜帶違禁物品、不從事非法活動、不轉租他人使用。

6、退租時,同時退還租賃方提供的租賃用品,

7、如因租賃方所租賃的房屋到期,可以在就近區域內調換。

8、正確節約使用水、電、氣,不浪費能源;因使用不當造成的任何責任和損失與租賃方無關,均由我個人承擔。

9、如有違反以上承諾的事宜,則前期入住時交納的押金,租賃方可不予退還

10、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租賃終止不屬於雙方責任。

提前5日按時預交下一期租金;如有拖欠,則拖欠期間按20元/天的標準向甲方交納日租賃費。超過5日,我方可予以清退,且遺留、存放在出租房內的所有物品,可視爲拋棄物,租賃方有權任意處置。

備註:承諾人個人身份有效證明覆印件收爲本《住戶承諾書》附件

承諾 人:

聯繫電話:

時 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成都

房屋承諾書範文

愛濤物業漪水園管理處:

茲有漪水園xx幢xx室業主,因xx-xx原因,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半年以上不使用此房屋,請物業公司能按相關文件規定,公共服務費按繳費標準的70%收取.本人承諾如在上述時間內使用該房屋(裝修、居住),將從初始日期補繳全額公共服務費。

特此說明!

業主:xx

日期: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