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協議書錦集6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協議書錦集6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20xx××××夏令營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夏令營行程

本期夏令營出發時間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活動地點爲××省××基地

第二條 夏令營開始與結束標誌

1、甲方於規定時間和地點向乙方報到視爲夏令營開始。

2、甲方家長自接甲方離開視爲夏令營結束;如甲方家長未能按時到場,甲方將由乙方暫時看護或護送,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夏令營費用

本期夏令營費用總額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簽訂本協議之日,甲方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協議第三條約定支付的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夏令營課程設計組織實施、教工勞務、裝備損耗、往返車票費、景區票費、餐飲、住宿、活動保險,心理輔導及培訓等各項費用累計。

2、夏令營迷彩服1套、T恤衫1件、營帽1頂、電子相冊。 第五條 接待標準

1、交通:市內公交及正規資質旅遊車。

2、住宿:4-6人間,學生高低牀、榻榻米及戶外帳篷。

3、用餐:一日三餐,營養搭配;正餐4菜一湯。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視爲甲方違約,乙方不退還費用。

第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夏令營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全額退還甲方的費用。

第八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夏令營,並同意夏令營期間學習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學習、培訓、住宿、餐飲、行程、保險等項目的全部安排)。

2、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3、甲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夏令營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協議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如患有心臟病、哮喘病、癲癇病、暈車、暈機、精神狀況以及其他病歷等,甲方若不如實通報,出事故由甲方負責。

4、甲方必須絕對服從領隊的安排,不得脫離團隊單獨行動,如違反營規乙方有權取消違紀甲方參加夏令營活動資格,不退還培訓費。

5、甲方在夏令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營規。

6、甲方必須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夏令營的集訓,如未參加集訓視爲自動退營。

7、甲方在夏令營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夏令營,因甲方違反紀律而給乙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或甲方監護人索賠。 第九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負責安排好學生的各項夏令營活動(食,宿、交通),對學生嚴格管理和監督。

2、在夏令營活動時,應向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並交代有關夏令營注意事項,發現學生有攜帶刀具、火柴、打火機、易燃物等危險物品的,必須予以沒收並妥善保管,閉營時交還學生。

3、乙方在活動期間隨時關注學生身體情況,對不良狀況及時預防和治療,對突發傷病及時採取急救措施,保證在第一時間將急救者送到醫院。

4、乙方必須在學生睡覺和早起後清點人數、察看學生是否異常現象。安排保衛人員通宵值班,防止營員私自外出和意外情況的發生。

5、乙方必須選派責任心強的輔導員、教官來管理學生,應伴隨學生左右,特別關心,愛護學生,隨時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和健康狀況,對學生髮生的問題及時解決。

6、乙方須備齊感冒、發燒、暈車、過敏、蚊叮、止瀉、外傷等常用藥,並在甲方身體不舒服時,指導其服藥。

第十條 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針對甲方在夏令營期間的安全問題約定如下:

1、乙方有義務在設計行程、組織活動、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做具體安排,保護甲方安全。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夏令營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3、乙方爲甲方投保價值人民幣10萬元意外傷害和醫療險。

第十一條 協議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協議內容。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協議生效

經甲方、甲方家長、乙方簽字蓋章後,本協議生效,至本次夏令營結束爲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甲方家長(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爲保證觀衆、演職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中心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租賃、使用九大館管理服務中心的單位或個人在租賃和使用期間,應遵守以下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除演出特殊需要外,請勿在觀衆廳內增加座位或設備設施。

三、請將演出佈景、道具、景片等物品堆放在舞臺指定區域,保持舞臺和場門通道的暢通,請勿插鎖場門。

四、演出單位應設專人負責演出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使用中心舞臺升降吊杆設備、及其他舞臺設備時,請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對中心提出的要求及整改意見,演出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傳達和監督落實。

五、演出期間,演出單位工作人員應佩帶工作證件,堅守工作崗位,演出結束後應有專職人員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切斷設備的電源。

六、所有道具、佈景、景片在進入中心之前,需要做防火處理。

七、演出單位在演出中,如需動用明火、電氣焊等作業時,請提前在演出消防安全協議書註明,並寫出安全措施、負責人、聯繫電話,經保安部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八、請勿在中心內留宿。請勿在中心內吸菸。

九、因演出佈景架設電氣設備請遵守中心電氣技術人員的安排,所用電源應採用橡膠電纜線安裝佈置,請勿使用塑料線。

十、採光燈與電氣導線、幕布及可燃物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不能保證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一、化妝間內請勿使用電熱器具和私自加裝、使用電氣設施。

十二、請勿擅自挪用和遮擋中心內配備的消防器材。

十三、請勿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中心。

十四、演職人員進入中心前,由演出團體負責人對演職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以確保演職人員進入中心後的安全。

十五、演職人員進入中心後,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和損壞有演出單位自己負責與中心無關。

十六、遇有大型活動或遇有一級以上重大警衛活動時,乙方負責聯繫專業電器檢測人員做電氣防火安全檢測,以確保中心設備設施的全面安全。

十七、遇有緊急情況發生時,請服從中心工作人員安排,按照九大館管理服務中心緊急疏散示意圖疏散在場演職人員。

以上協議一經制定,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乙方負責將以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向演出團體的每位演職人員進行傳達,凡發生違反本協議且拒絕執行消防監督機關改進意見的現象,甲方可責令立即停止演出活動(其經濟損失由責任者承擔),並保留進一步追究當事人責任的權利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協 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乙、丙雙方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

一. 乙方、丙方原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 丙方於 年 月 日之日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關係,轉由甲方與丙方簽訂勞動合同;

三. 甲方同意丙方原在乙方的累計工作年限視爲甲方的工作年限,

丙方承諾不再向甲方、乙方提出任何其他經濟補償要求。

四. 本協議甲、乙、丙三方均應遵守。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日期:日期:

安全協議書 篇4

委託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碼頭裝卸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認真磋商,達成共識,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與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市區港口安全、文明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

2、 告知乙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處理貨物裝卸作業和其他港區作業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

2、甲方有權委派相關人員在工作區域進行安全質量檢督。

3、甲方不定期檢查乙方工作現場,對乙方人員在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爲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對違章的行爲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 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生產規定的行爲,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5、乙方在工作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事故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和公安部門報告,要求派人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處理意見。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由於未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作業前必須提供進港作業人員名單和過駁車輛車號,過駁車輛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3、乙方過駁車輛應按甲方指定線路行駛,司機必須遵守港內交通規則,嚴禁超載、超速(碼頭限速10公里/小時,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時),交叉路口減速慢行,如甲方發現乙方車輛超載超速行駛,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4、乙方必須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爲,禁止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5、乙方作業人員進入甲方碼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穿越甲方區域必須遵守港內道路交通規則,注意觀察、避讓車輛和機械。嚴禁在碼頭門機裝卸作業半徑和場地作業點內行走站立和蹲坐,嚴禁觸碰甲方機械和電器設備。乙方作業人員在甲方區域發生偷盜行爲,按甲方規定處罰(以一罰十),作業過程中乙方應及時清除灑落在碼頭、道路上的貨物,保證甲方區域乾淨整潔。

6、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必須爲工作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應對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要求並保證其使用安全。

7、乙方在工作中要有嚴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點、重點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8、工作期間,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作業中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責向本單位隸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唐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甲方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並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後事宜。

三、違約責任:

因乙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合同條款或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發生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地方法院判決。

五、乙方排出的務工人員必須是已同乙方簽訂勞務合同或臨時勞務協議的工作人員。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分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機場管理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爲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分包範圍及作業內容

(一) 工程項目名稱:首都機場T3航站樓國門匯項目封閉區鋼結構工程

(二) 工程地址: 首都機場T3航站樓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業內容:同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監督、檢查、處罰的權利。

(三)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對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覈情況。

(四)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並按甲方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五)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二)乙方對其分包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甲方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按時限整改。

(三)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四)乙方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施工作業條件進行認真檢查,對甲方提供、移交的.場地、設施、設備等的完備性、安全性進行認真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與甲方辦理移交、接收手續,並簽字確認,乙方對簽字負責,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負責管理其分包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業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護設施應按安全技術規範及施工要求搭設合格,並履行驗收手續。乙方對甲方移交的場地、設施、設備或乙方自行搭設的設施、自行提供的設備不進行檢查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六)乙方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乙方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考覈合格,持證上崗。

(七)乙方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工人違章作業,並按規定做好工人勞動保護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員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按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及《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乙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後報甲方、監理,經監理審批合格後方可施工作業。無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明確施工方法、操作工藝、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等,無技術交底不得作業。

(十)乙方在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安全技術交底報甲方備案。無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作業,未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因無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乙方須根據規定爲職工辦理相應的安全生產保險,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十二)施工過程中需要新進場人員的,乙方必須備齊相關人員資料和手續,在人員進場前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進場,進場後乙方自行組織安全教育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批准人員私自進場後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乙方人員進場後,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覈,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須將安全教育考覈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乙方負有對工人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責任,並做好教育記錄,履行簽字手續。乙方不得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和教育培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作業。

第五條 乙方負責向所屬人員配發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並指導其按規定要求正確配戴。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配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第六條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擔。乙方自帶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規定,並負責日常的檢查、維修、保養。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改動的,必須經甲方工地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乙方人員施工前,必須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隱患排除後方可進行作業。乙方沒有履行作業前安全檢查職責,造成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覈站培訓考覈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第十條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第十二條 甲方對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有權發出隱患通知書,乙方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對於重大隱患,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乙方必須無條件遵從。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罰款處罰,罰款處罰在甲方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後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罰款通知後一週內要向主罰單位繳納罰款,逾期不交的加倍處罰,並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要不斷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對乙方和乙方作業人員重視安全生產、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甲方應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北京北京欣東園建築有限公司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禁止吸菸,禁止酒後作業。

(二)必須執行交底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經交底禁止作業。

(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作業。

(四)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類腳手架、跨越防護欄杆、穿行有禁行標誌的出入口。

(六)高處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七)樓層上施工人員禁止向下投擲物品、拋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按規定清理周圍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標牌。

(十)非電工禁止進行電氣作業。

(十一)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築結構中居住和儲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員留宿。

第十六條 事故處理

(一)屬於甲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但具體善後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和處理,甲方不直接對乙方職工及家屬。

(二)屬於乙方責任或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甲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重傷事故每人次處以五萬元罰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三十萬元。

第十七條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裁定。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業內容及乙方全部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且甲乙雙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即終止。

第十九條 其它事宜: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永登縣第一中學聯繫電話:0931—6422352

乙方:____班學生____家長姓名:____家庭詳細住址:聯繫電話: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

房主姓名:____ 房主聯繫電話:______

(以上由學生本人如實填寫)

爲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鑑於部分學生(家長)的迫切要求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非城關戶籍學生(在城關鎮有自購房者除外)原則上必須住校,因特殊原因確需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學生,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積極動員學生回校住宿,並廣泛徵求家長意見。

2、定期瞭解租住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對租住學生違紀、違法行爲及時教育並作出處理。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午休、晚睡,不遲到、早退,曠課。

2、切實遵守學校紀律,不購買、藏匿各類兇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不打架鬥毆、不賭博或變相賭博,不看黃色淫穢書目、錄相;不上網、不抽菸、酗酒;不談情說愛,不帶異性同學進租住地,不參與其他違法違紀活動。

3、家長應經常對租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彙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繫方式通知老師。

5、隨時接受學校檢查與管理,一旦發現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爲,服從學校處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意願,家長同意,租住期間,本人對自己言行及安全負責,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長承擔,學校及班主任不負連帶責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國家在校寄宿生生活救助。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學校及家長各執一份)。

學 生 籤 名:家 長 籤 名(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