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於 年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獲得國家司法資格證書,申請實習。本人符合下列條件:(一)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 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收或者律師資格證書;(三) 品行良好;(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五) 未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六) 未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本人保證:提供材料真實有效,願負法律責任承諾人: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