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房屋協議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按份共有房屋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按份共有房屋協議書

按份共有房屋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依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三方共同出資購買位於 房屋的相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1.位於 房屋一套,面積 平方米;房屋內部裝飾爲: ;售價 元/平方米,契稅、房屋維修基金等其他費用 元,共計 元。

2.甲方出資 元,佔產權份額的50%;乙方出資

元,佔產權份額的25%;丙方出資 元,佔產權份額的25%.

二、關於房屋所有權

1.該房屋的所有權歸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其中甲方50%、乙方25%、丙方25%),三方按份享有該處房屋的所有、經營、管理、居住、使用的權利。

2.該房屋對外以 名義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對內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三、各方權利義務

1.該房屋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供暖、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三方按照各自份額承擔,如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份額時,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2.非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出租、出售、不得將該房產抵押或設定其他形式的擔保,否則應賠償其他各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因該房產出租、出售、增值等所得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3.甲乙丙三方有權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係。

4.該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權屬證書》、收據、發票等相關材料由 負責保管。

5.甲乙丙三方各自的產權份額可以繼承、分割,但不得損害其他共有人權益,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本協議未定事宜,三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三方簽字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按份共有房屋協議書2

甲方:

乙方(承攬方):

甲、乙雙方根據《_____》關於承攬合同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攬方式:乙方承攬甲方 住房(具體工種)。

二、施工地點:

三、住房結構、戶型及面積:

四、付款方式:按照元計價,在乙方完工,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再支付價款。

五、質保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繳納3000元給甲方作爲質保金,在甲乙雙方不再合作,並且加工承攬質量合格後,甲方退還給乙方。若質量不合格,質保金將用於修繕。

六、施工質量:乙方應確保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七、施工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若乙方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任等影響裝修質量的行爲,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且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房屋裝修竣工後,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進行維修。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裝修房屋的鑰匙給乙方。

2、甲方應按照施工進度爲乙方提供裝修材料。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驗收合格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承攬加工費用。

2、要求甲方提供必需的裝修裝飾材料。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對工作人員和相鄰居民採取必要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因本合同爲承攬合同,乙方應對所有安全事故承擔責任,甲方僅驗收承攬加工的成果,不對任何事故負安全責任。

2、乙方應文明施工,防止鄰居住房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損壞他人生命、財產的事故發生,由於乙方的行爲導致這些行爲發生,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需要使用裝修裝飾材料,應提前3天告知甲方。

4、乙方保證具有從事裝修的相關資質和經驗,乙方交付承攬成果給甲方,雙方爲承攬關係,不存在僱傭關係。

5、乙方按時發放所屬員工的工資報酬,任何因工資產生爭議的糾紛與甲方無關。

6、乙方在進場時領取的房屋鑰匙,應在甲方驗收完承攬成果後,立即交還甲方。

7、乙方在保管房屋鑰匙期間,應隨時鎖好房門,對房屋內的裝修裝飾材料負有保管義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丟失或者損毀,乙方應如實賠償。

8、房屋驗收後,若在之內產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立即維修。

十、違約責任

由於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乙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因乙方施工過程中不負責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條款

因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按份共有房屋協議書3

根據《法院訴訟文書樣式》的規定,對於不同內容的一審裁定,格式寫法有所不同,下面介紹幾種常用的裁定寫作格式:_________________

⒈不予受理起訴民事裁定書寫爲: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院收到_______________起訴狀(或口頭起訴),……(寫明起訴理由)

經審查,本院認爲,……(寫明不符合起訴條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2條的規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對_______________的起訴,本院不予受理。”

⒉管轄權異議民事裁定書寫爲:_________________

“本院受理……(寫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後,被告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爲……(寫明異議的內容與理由)

經審查,本院認爲,……(寫明異議成立或不成立的根據與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__________條的規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處理(若異議不成立的則寫:_________________駁回被告_______________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按份共有房屋協議書4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三方共同出資購買位於房屋的相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1.位於房屋一套,面積平方米;房屋內部裝飾爲:;售價元/平方米,契稅、房屋維修基金等其他費用元,共計元。

2.甲方出資元,佔產權份額的50%;乙方出資

元,佔產權份額的25%;丙方出資元,佔產權份額的25%.

二、關於房屋所有權

1.該房屋的所有權歸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其中甲方50%、乙方25%、丙方25%),三方按份享有該處房屋的所有、經營、管理、居住、使用的權利。

2.該房屋對外以名義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對內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三、各方權利義務

1.該房屋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供暖、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三方按照各自份額承擔,如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份額時,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2.非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出租、出售、不得將該房產抵押或設定其他形式的擔保,否則應賠償其他各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因該房產出租、出售、增值等所得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3.甲乙丙三方有權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係。

4.該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權屬證書》、收據、發票等相關材料由負責保管。

5.甲乙丙三方各自的產權份額可以繼承、分割,但不得損害其他共有人權益,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本協議未定事宜,三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三方簽字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附:甲乙丙三方身份證複印件1份;

按份共有房屋協議書5

甲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乙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丙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丁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四方房屋抵賬原因按份共有房屋一套,爲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友好協商,就房屋按份共有的相關事宜,依據《物權法》、《合同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房產出資情況和比例:

甲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佔比___%

乙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佔比___%

丙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佔比___%

丁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佔比___%

房屋按照四方出資比例按份共有房屋產權。

二、房屋產權情況:

房屋座落於開封市小區號樓單元室,購房合同面積平米,附屬設施地下室?。現該處房產以甲的名義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甲方承認該處房產爲四方按份共有,甲方只佔___%的產權,該處房產甲方以外的產權與甲方配偶無關(建議甲方配偶以見證人身份簽名)

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代爲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四、辦理房屋產權全部稅費由四方按比例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工本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等。

五、房產交付後,如一方申請居住應承擔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並按照周邊房租價格向其他三方繳納房租,裝修費可協商解決。

六、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四方共同出資。房屋出租租金由四方按產權比例分配。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四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四方共擔,所得補償按出資比例分配。

七、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四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的行爲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所產生的損失。

八、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四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因房屋產權變更所有費用按出資比例分擔,所得房款按出資比例分配。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其他各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一方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守約方爲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保險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方承擔。

十、爭議的處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四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丁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

見證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份共有房屋協議書6

甲方: ____________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佔產權份額 %。

乙方:_____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佔產權份額 %。

丙方:____________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佔產權份額 %。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爲維護友好的共有關係,經各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則

1.1、因共有的房屋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係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在共有人內部關係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1.2、任一產權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關事宜向外發佈要約邀請,但對外訂立合同的,必須經過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數,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後才能簽署、執行。

在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即使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也應該按照絕大多數的業主意見協助執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配合、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1.3、對共有房屋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按照各產權人的份額負擔。

二、關於管理事務執行人

2.1、各方一致推舉方爲此房屋的共有事務的管理執行人,以及按照本協議約定以及誠實信用原則,負責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執行人爲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照產權份額承擔。管理人應向全體產權人提供相應的票據、以及賬本記錄。

2.3、關於房屋共同事務所產生的資料,原件由管理執行人保存,管理執行人應向其他產權人提供複印件。

2.4、關於房屋共同事項需要經全體產權人討論決定的,一般情況下,由管理執行人負責召集、並負責書面記錄。

2.5、管理執行人的報酬,由全體產權人討論,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後執行。

2.6、管理執行人在 銀行以管理執行人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 : ,作爲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賠償款等)存放的專用賬戶。

三、關於房屋出租

3.1、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體業主應該簽署租賃合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配合、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包括租賃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可獲得的租金收益。

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對的,全體業主均不得簽署租賃合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堅持簽署、執行的,其因此而獲得的利益仍屬於全體產權人,其他產權人有可期待利益損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仍應賠償。

3.1、租賃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戶直接存進專用賬號,或者由管理執行人收取後,存進專用賬號。

3.3、存進專用賬號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進專用賬號的租金,由管理執行人在2日內辦理轉帳,將各產權人應得的份額轉存進各產權人預留的銀行帳號:。

屬於管理執行人的份額也應該轉出,以確保專用賬號的資金屬於全體業主按份共有的狀態。

四、關於房屋佔有、使用

4.1、房屋沒有出租的,應保持空置狀態。

4.2、部分共有人要求佔用的,應該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並按照市場價格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支付租金。未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佔用的,應按照市場價格的2倍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賠償侵權損失。

五、關於產權份額轉讓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係。

所謂同等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以下3大交易條件:1、同樣的價錢;2、同樣的稅負方式;3、能夠在天內付清全部款項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本協議作爲份額轉讓的附件,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接受並簽署本協議,否則轉讓人不得轉讓。轉讓人堅持轉讓的,由此而造成其他產權人糾紛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3、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應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產權人,比如:電子郵件、電話短信、郵寄快遞等,轉讓人應收到通知10日內書面回覆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不作書面回覆的,視爲放棄購買權。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數)業主主張優先購買權的,由該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參照以下方式協商:

1、共同受讓,受讓比例自行約定;

2、以抽籤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其餘方退出;

3、以競價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價高者得、其餘方退出;

4、其他能夠操作並達成一致意見的方式。

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在10日內不能向轉讓人提供就行使優先權達成的一致書面意見的,轉讓人有權決定將其份額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中某一位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而無須再另行通知其他業主。

六、關於分割、析產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析產)。

6.2、要求分割的產權人應將其分割請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其他產權人不希望分割的,則應在30日內與分割請求人協商,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轉讓份額的意見執行,分割析產程序終結。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未能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分割析產程序繼續。

6.3、分割析產程序按以下方式進行:(可以同時選擇、同時進行)

1、委託房地產中介機構放盤,發出出售房屋的要約邀請。簽訂買賣合同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決定拍賣成交保留價,與拍賣機構簽署委託拍賣協議,委託拍賣機構發佈拍賣公告,公開拍賣。

6.4、自分割請求人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內,通過上條分割析產程序後房屋仍無法處分的,分割請求人有權提起分割析產訴訟,請求法院拍賣房屋,對拍賣所得價款予以分割。

6.5、對於析產分割所發生的合理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產權份額承擔,包括:中介佣金、拍賣公司的手續費、法院訴訟費、評估費、執行費(執行程序評估費、拍賣費)等。

七、關於通知

7.1、各產權人有效書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手機短信號碼:

電子郵箱:

郵寄快遞地址:

乙方:手機短信號碼:

電子郵箱:

郵寄快遞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種地址(號碼)發出通知的第2日即視爲對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號碼)有變化的,應該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

八、其他

8.1、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簽字生效,共同執行。

甲方: (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