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留校安全保證書

爲規範我院學生暑假留校學生管理,確保學生自身生命財產安全,作爲自願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學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爲表現向學校作出如下承諾:

中學生留校安全保證書

一、2015年暑期留校居住系本人自願,並已告知家長,本人留宿事宜已經徵得家長同意。

二、保證留校期間能與平時一樣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管理。

三、保證留校住宿嚴格遵守《青島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和《青島農業大學學生宿舍區管理條例》,服從統一安排和管理。

四、留校住宿期間要特別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貴重物品(如電腦等),由自己妥善保管。

五、留校住宿時間如需延長或縮短,能提前向學院學工辦老師報告,併到宿舍樓棟管理人員處登記;如中途需離校者,能向學工辦負責老師請假,並把外出地點、時間及聯繫電話告知老師和同學。未按規定辦理者,一切後果自負。

六、保證嚴格執行我校現行的作息制度,按時回宿舍,不得夜不歸宿,並按時就寢。

七、保證在學生宿舍內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不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線;保證在宿舍樓內不燃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不生火做飯、煮菜等;保證不私自調換寢室和留宿外客、異性;保證不到深水區游泳等。

八、保證愛護公物,不損壞任何公共財產,不隨意動用消防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九、不在學生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鬥毆、聚衆喧譁,不進行迷信和宗教活動,不登陸非法網站,不傳播不健康的信息。

十、本人承諾在留校住宿期間若有違紀,自願接受紀律處分,一切責任及後果自負。 十一、本承諾書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交學院存檔一份。

專業班級: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院(系)(蓋章):

中學生留校安全保證書 [篇2]

1.已告知家長本人留宿事宜並經家長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飯鍋、“熱得快”、電水壺、電熨斗、電吹風、電熱毯、個人小風扇、小檯燈以及未經學校批准使用的其它電器。不私接電源和亂拉電線。

3.不在宿舍內存放、使用各種火源:蠟燭、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竈具以及其它種類火源。宿舍內不掛布簾和牀、牆帷子。

4.宿舍內使用微機原則上每宿舍不超過2臺,使用微機時,嚴格遵守《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中的有關規定,不通過微機觀看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象或影碟等。

5.不隨意出入異性學生公寓、宿舍內不留宿異性。

6.不晚歸,未經學院(部)負責聯繫人許可,不準在外留宿。

7.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許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吸菸。

9.不在宿舍區打架鬥毆、聚衆滋事。

10.不參加任何性質的傳銷活動。

如果本人在寒假在校住宿期間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本人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的,造成傷害事故的,本人願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本保證書一式三份學校、學院(部)、學生個人各一份。

保證人:

中學生留校安全保證書 [篇3]

寒假留校住宿安全保證書不在宿舍內私自留宿他人、不晚歸、不夜不歸宿;不在宿舍等公共場所吵嚷叫鬧;不因停水、停電、停暖等原因而滋事。

一、遵守一切法律法規,防欺瞞詐騙,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

二、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做到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

三、不在宿舍內私自留宿他人、不晚歸、不夜不歸宿;不在宿舍等公共場所吵嚷叫鬧;不因停水、停電、停暖等原因而滋事。

四、不在宿舍、值班室、實驗室等使用電爐、酒精爐等做飯燒水,不在宿舍內吸菸、不使用各種違禁電器,嚴格遵守學校所有有關住宿制度。

五、不燃放煙花爆竹,不到冰面溜冰,不到大海、水庫、池塘等地方游泳;遇到惡劣天氣,注意保護個人安全,防滑到摔傷等。

六、不酗酒、不賭博;不觀看淫穢書刊、影像和光盤。

七、自覺維護學校財產和學生人身安全,遇到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八、在校內,自覺維護校園秩序,勤工助學學生對所在工作崗位負責,圓滿完成崗位職責要求。

九、在校外,自覺維護科大學子的形象,不破壞人民羣衆的一草一木;嚴格請銷假制度,離開學校1天以上要向本學院值班老師請假,嚴格遵守學校的出入樓宇制度。

十、學生自身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本人負責。

如果違反以上保證,一切責任自負。

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