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學生安全保證書

承諾書::

在校學生安全保證書

一、遵守交通規則,學會走路,騎車(自行車),乘車基本常識,提高自

我保護能力。

二、在公路上走路時,一定要靠右邊,橫穿公路確認安全後才通過,不

亂跑。

三、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黑車”、“摩的”、貨車和麻木車等非營運

車輛,不乘坐拼裝、改裝和報廢車輛。

四、不在公路上或公路邊上聚集、乘涼、娛樂、玩耍。

五、出行乘坐有準運資格、質量和車況優良的客車,不乘坐其他非客運

車輛。

六、如發現駕駛員超員行駛、超速行駛、酒後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

駛,要拒絕乘坐。

七、搭乘摩托車要戴質量合格的頭盔,搭乘摩托車時不側坐和倒坐,未

滿12週歲的不得乘坐摩托車,不騎自行車上學。

八、發現父母、同學、鄰里和親友間有交通違法行爲時要善意提醒、阻

止和勸導。

九、不下河游泳,遠離危險的地段(域),發現有不安全的行爲要善意提

醒、阻止和勸導。

十、不玩火、電、鞭炮、銳刃鈍器等物品,學會正確的使用水、電、氣

等生活器具,遇到險情及時報警。

十一、遠離網吧和不適合青少年的活動場所,做文明遊戲、科學休息。

十二、不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

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

十三、嚴格守法律法規和《中、國小生守則》,文明禮貌、團結友愛,用

健康的心理和行爲對侍身邊的人和事。

十四、注意個人和公共衛生,注重飲食安全,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健

康成長。

十五、生活中注意天氣變化,理智、科學的應對自然災害。

承諾人簽名(可多人簽名):

在校學生安全保證書 [篇2]

爲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正常學習和健康成長,現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侵權責任法》以及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已經明確告知我相關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項 ,爲此本人和家長向學校作出如下保證:

1、加強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範,確保自己人身和個人財物安全。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身體患病要及時告知班主任(或科任教師),不隱瞞既往病史。

3、切實做到不翻越圍牆、門窗、校門和各種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杆上下滑,上下樓不擁擠推搡等。

4、上實驗課、實踐課和體育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不騎摩托車、電動車上學,不騎自行車載人,絕不騎飛車、並排騎車、撒把騎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過渡自覺遵守上下渡秩序,不擁擠、不站(坐)船舷等危險部位、不乘坐無證或超載車船。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校外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不在危險的`地方勞動。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

9、不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仿真手-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危險器具進入校園,不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遊戲機室、歌舞廳、網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包括週六、日),不傳播反動及淫穢書刊和聲象製品;不做違反道德,有傷社會風化的事;不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同學之間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不拉幫結派,不打架鬥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1、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參與放鞭炮等危險性活動。

12、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學習時間以外,不經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3、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不在宿舍用熱得快燒水;不玩火,不玩電,不玩煙花爆竹,遠離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及場所。

14、同學之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15、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並及時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16、不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校園內,更不在校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7、不參與或組織打架鬥毆、罵人、吵架等違法亂紀的事情。 18、作爲住校生,要嚴格遵守《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私自外出,不在校外留宿,也不容留非住校生住宿,主動服從宿舍管理。

如果本人在校期間違反以上法律法規、校規校紀,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傷害(亡)或財產損失的,本人自願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保證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入學簽訂之日起至2012年2月6日止,

保 證 人家長(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 校(蓋章):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在校學生安全保證書 [篇3]

爲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在校期間平安,本人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一、 嚴格遵守學校的放假時間及作息時間,不提前返校,入校後不私自外出玩耍。如有需要外出,先跟班主任請假,並經班主任在保衛科簽字後由家長帶出校門口。

二、正確處理同學關係,包括男女同學之間的關係。不參與和圍觀打架鬥毆,不攜帶打火機、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不勾結校外人員來校滋事、打架、擾亂教學秩序,不與異性單獨相處。

三、不在教室內、樓梯、走廊打打鬧鬧,或耍弄教具或掃把等,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擁擠、不奔跑、不推搡”。

四、不早退、不曠課;上課時間不在校園內閒逛或攀爬牆外玩耍。

五、不吸菸喝酒,不染髮,不穿奇裝異服,在學校不穿拖鞋、高跟鞋、背心。

六、不在教室和宿舍充電和使用電褥子等違規電器。

七、不追車、不爬車;不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做到自行車和電動車鈴、閘、鎖齊全,路途中堅決做到“一躲避、二靠邊、三觀望、四通過”。

八、注意飲食安全,不吃變質瓜果和食物,不亂吃零食,不亂喝飲料。

九、離校後按時回家,先跟家長見面,不進入網吧、歌舞廳、電玩城、遊戲室等娛樂場所,不在外逗留或夜不歸宿。

本人保證做到以上幾點,若違反以上事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安全責任由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承擔責任,與班主任、老師、學校無關。

本人已認真聽取和學習本《安全保證書》,同意以上條款,並簽字確認。

保證人:

年 月 日

在校學生安全保證書 [篇4]

爲確保人身安全,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我保證如下:

1、不攜帶管制刀具或者鐵條、鋼管等物品到校。

2、不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坐在走廊欄杆上、窗戶上,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打掃衛生擦窗戶時一定要確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圍牆、建築物,不到學校建築施工場地玩耍活動。

4、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有意在樓梯走道製造堵塞和擁擠。

5、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的不觸摸。

6、體育活動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7、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私自外出遊玩、不逃學、不出走,及時回家按時返校。

8、遵守交通法規,維護社會秩序,不乘坐不合格車輛。

9、校外不與不良分子交往,不打架鬥毆。不進營業性網吧

10、在校期間嚴格遵守學校相關的安全制度和條例。

11、絕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12、不能到河邊、池溏、深溝等地方玩耍、

釣龍蝦等,也不要靠近水井、糞坑、沼氣池等;不要進入無人空房、地窖等地方;要避開變壓器、高壓電線;不要攀爬水塔、電杆、屋頂、高牆;這些地方非常容易發生危險,稍有不慎,就會造成傷亡事故。

13、不要在夜晚、天黑時外出玩耍,容易

發生危險。另外沒有家長的帶領,不允許私自外出,如確實需要外出,必須經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並注意隨時和家長聯繫。

上述承諾,承諾人將守約,請老師和家長監督。

班級 承諾人: 班主任簽名 : 家長簽字:

2015年4月

備註:保證書一式兩份,一份上交-班主任老

師,一份由學生帶回家讓家長簽字,開學

再上交-班主任進行檢查。最後交服務中心存

檔備查。

在校學生安全保證書 [篇5]

爲了我本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平時在校、雙休日或假期事故發生,特做如下保證:

1、 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火柴火機等火種玩耍。

2、 不攜帶小刀等銳器玩耍。

3、 學生到校自帶飲用水,不準喝學校水池中的生水,不吃變質或來歷不明的食

物,不吃零食。

4、 防觸電,不在建築工地或有觸電危險的地方圍觀、玩耍,不亂摸電線、開關

頭、電閘。注意取暖時更要防煤氣中毒。

5、 6、 7、 不上樹、攀房等有危險性活動。

8、 不到其它有危險性的地方玩耍。

9、 不在放學後、節假日等時間來校園及學校周邊玩耍、逗留。

10、不搖晃、攀滑欄杆、大門等設施。

學生簽名:

馬莊國小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