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變更姓名申請書(通用10篇)

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各種申請書頻頻出現,申請書不同於其他書信,是一種專用書信。寫申請書時理由總是不夠充分?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變更姓名申請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變更姓名申請書(通用10篇)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1

屯堡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錢紅桃,女,漢族,出生於xx身份證號:xx

錢紅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爲,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錢紅桃更改爲 :錢思雅,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爲!

  申請人:

 日期: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2

XXX派出所:

本人的女兒現用名梅春玲,女,漢族,20xx年5月6日出生於XX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附《出生證》XX婦幼產2892號影印件)。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爲梅芷洋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爲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注意到與姑母的名字梅純婷讀音接近(“純”與“春”相同、“玲”與“婷”音接近),以至於在後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爲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爲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爲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爲感!特此申請。

申請人:

 日期: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3

尊敬的宣風派出所所長:

我兒易騫,出生於20xx年10月13日下午,現已五歲多了,系學齡前兒童。家住xx,本人在宣風鎮中學工作,妻子務工務農,.兒子出生時本人給他取名易騫,但在出生後至今的五年多時間裏,使用“ 易騫”一名,帶來了諸多不便,因爲騫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際和書面語中出現,爲人們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筆劃筆形多,書寫也不方便,屢次在就醫入托簽名銀行記帳等等情況下使用“ 易騫一名”時,爲人們所誤讀誤寫,不熟悉該字的人見到這個生僻難寫字時,總要打聽“騫”讀什麼音。是什麼意思。這些情形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引來諸多的煩惱。正因爲“易騫”一名難認難寫易誤讀,現決定將“易騫”更名爲“易堅”,通俗易寫,一目瞭然,響亮動聽,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於兒子在健康成長的氛圍中,能有堅強的意志,堅定的信念入學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堅實基礎,成長爲響噹噹的新一代堅強堅定型男子漢。

以上所訴,本人申請將“易騫”更名爲“易堅”,以方便進入國小就讀後,爲易堅的入學第一步開個好頭。謝謝合作。

申請人:

 日期: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4

xx省xx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xx性別:xx,民族:xx族;戶籍住址:xx,出生日期:xx年xx月xx號,身份證編號:xx,於xx時在xx學校畢業,工作單位:xx。

由於當時起名草率,且時間緊迫,用字簡單,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且字形結構相同,名字與社會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與同校的很多學生名字相同,和很多犯罪人員的姓名相同,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同名字的情況,導致親朋好友之間常拿名字與姓名相同人士相比較,成爲親朋好友之間取笑的對象,給日常生活,工作學習帶來不必要的精神煩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爲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更改爲:xx。望貴局同意申請更改!

申請人:

 日期: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5

xx派出所:

本人兒子現用名xx(男,漢族,住xx省xx縣xx鄉xx村xx組)。因xx重名較多,我兒子xx出生後,在生活中一直使用xx這一姓名,爲方便今後的學習和生活,特向貴所申請將我兒子姓名由xx更改爲xx。

特此申請。

申請人:

 日期: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6

XX省XXX公安局

本人兒子(女兒)現用名:XXX,性別:男(女),民族:X族出生日期:XX年XX月X日,於XXXXXXX產科出生

由於當時起名草率,且時間緊迫,用字簡單,並沒有考慮到孩子名字與社會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與同校的很多學生名字相同,和很多犯罪人員的姓名相同,導致在親朋好友相聚時,被大家指責對孩子的起名草率,未經深思熟慮,以及對孩子以後的思想精神層面沒有做到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孩子以後的身心健康成長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根據《XXXXXXXXX條例或法規》XXXXXXXXX(註明相關權力或法規) 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兒子或女兒的現用名:XXX更改爲爲:XXX。望貴局同意更改!

申請人:

 日期: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7

派出所:

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男,漢族,20年生,身份證號。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爲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爲兒子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沒有考慮到重名現象。

辦理戶口登記時用的是,到現在一直沒有在任何場合使用過,現在上幼兒園了,考慮到將來要上國小辦學籍,如果還使用這個名字會出現重名現象,現特向貴所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請貴所給予辦理,在此感謝!

申請人:

 日期: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8

縣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漢族,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爲,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我清楚知道,我這一申請會給貴單位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爲急迫的需求,對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

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二、因本人在幼兒園工作,辦暫住證已用我所要改爲的名字而與我現身份證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爲,本人承諾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望同意爲切!

申請人:

 日期: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9

尊敬的XX派出所領導及所有同志:

本人兒子現用名XXX,男,漢族,20XX年9月18日出生於XXXX院婦產科(附《出生醫學證明》)。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只是用客家話來念其名字,沒有注意到若用普通話來念,卻與我表哥的名字吳XX讀音極爲接近(“世”與“仕”相同、“啓”與“祺”音相同),所以用普通話來念的話,很容易將他們的名字混淆,以至於在後來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爲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今特此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爲XXX的申請。

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爲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爲急迫的需求 ,在此也深表愧疚,但望貴所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爲感!

申請人:

 日期: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10

xx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x,男,漢族,20x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xxxxx。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爲xxx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爲兒子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辦理戶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馬上要上國小六年級了,一直使用的是張紫微這個名字,爲保證我兒子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准我爲兒子改名申請爲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