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合作協議

一、團體的定義

旅行社合作協議

本酒店對團體的定義爲______人或______人以上同時進店及離店的旅遊團體。

二、旅行團房數確認

所有訂房請直接與酒店營業部聯繫,能否接受臨時增減之訂房,由酒店視客房出租情況決定接納與否。貴社之正式訂房通知單及行程資料須在客人抵達酒店前三天郵寄或送達本酒店營業部。

三、取消預定規定

所有取消之訂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旅行團之訂房如在人住前兩天內取消,貴社需負責交付所訂房數50%的費用,如酒店在貴社團體預定到達前24小時內才接到取消訂房的通知或在最後時刻團體沒有人住,則需收取一晚房租補償酒店客房空置的損失。

由於自然環境因素(如颱風、班機取消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而令旅行團不能如期到達,由此造成的`損失,酒店可免收損失費。

四、住宿延期及超額訂房

如旅行團超過預訂日期仍不能如期離店時,本酒店可根據客房的出租情況協助安排。

凡經本酒店確認的團體,因酒店客房全滿而安排不下,本酒店負責將團體安排至同等級或高於本酒店等級的酒店人住,不再多收房費。

五、兒童收費

本酒店對十二週歲以下與父母同住一房的兒童提供一張免費加牀。餐費則按成人標準的50%收取。

六、訂餐規定

旅行團及散客訂餐必須預先通知酒店,本酒店根據貴社計調部預訂計劃訂餐,任何陪同均不能更改取消。

七、陪同餐安排

旅行團如在酒店用餐,本酒店負責安排全陪及本地司機免費就餐。

八、付款方式

本酒店全部賬單均爲月結,貴社必須在接獲本酒店賬單後十四天內付清。

本酒店開戶銀行:中國銀行,fec賬號:____________

us8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系貴社與本酒店業務往來之惟一合法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條款細則更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另備附件。

旅行社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深圳 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很榮幸得到貴社的信任和支持,歡迎加入到 客戶的行列,現就乙方介紹賓客至甲方消費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惠價格(人民幣):

房 型

門市價格

平日優惠價

假日特惠價

( 間或以上)

團房

( 間或以上)

散房

團房

( 間或以上)

散房

備註:1.節假日包括國家規定的節日(指春節,五·一,國慶,元旦假期等節假日)

二,訂房細則:

1.乙方每一個團隊入住數在 間以上方可給予團隊特別優惠價;

2.乙方每團入住數滿 間可免費半間,滿 間則免1間;

3.訂房需將詳細資料通過雙方蓋章或業務負責人簽字傳真確認方可生效;雙方公章及業務負責人簽字式樣附後.

4.乙方應提前訂房,收到乙方訂房通知,甲方在30分鐘內務必回覆傳真確認.

5.甲方確認好的訂房,不得因爲任何原因臨時取消,取消必須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但所帶來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將訂好的房間必須提前兩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要收取房費的30%作爲賠償.

7.甲方不得降低乙方所要求訂房的標準,否則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8.甲方給乙方的酒店價格必須保證在同等條件下有競爭優勢的價格,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協議或者追索超額房費.

9.如因自然災害,地震,水災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使團隊不能入住,甲方免收乙方客房損失費.甲方對乙方入住客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負有安全保障義務.

10.甲方必須將酒店的真實情況告之乙方(如維修,周邊環境改變等),否則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1.付款方式: (注:入住時還需適當交納一定的雜項及房費押金).

12.甲方開戶行 :

甲 方 全 稱:

帳 號:

三,提示條款:

1.本協議中的合同價乙方不得對外泄露,若因違反本規定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取消乙方的特種優惠待遇.

2.本協議爲甲乙雙方合約,乙方不得給第三方使用,若違約,甲方有權利提出終止合約.

3.在高交會期間不執行此優惠價格,具體房價另議.提前15天書面告之乙方,否則視同以上優惠價格.

4.合約自簽訂之日起至xx年 月 日,期滿雙方同意可續約.

5.甲方提供的價格基本上不予變動,但甲方將根據市場變化情況,本着與乙方協商的原則,在合約期滿後,可能對以上的房價作出一些合理變動.

6.由於人力不可抗的原因,致一方或雙方不能履約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遇合約未涉及具體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合約經雙方負責人簽署蓋章後方可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爲據.

代表簽署: 公章 代表簽署: 公章

職 位: 職 位: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旅行社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客房協議價格(rmb元)(如協議價格出現變動,以雙方傳真確認爲準)。

附註: 以上價格均爲淨房價,早餐有5元桌早,10元自助早。

l 團隊含義:同進同出5間(含)以上爲團隊接待。

l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價格均不再有任何附加費如服務費等。

2、非特殊情況下,甲方提前一週左右以傳真形式向乙方酒店進行預訂,乙方接到預訂後,視客房預訂情況30分鐘內給予回覆確認;客人如有特殊情況沒能按時到達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有義務將酒店前臺電話通知導遊或客人,以便客人抵店前聯繫乙方協調各項事宜;乙方前臺電話: 0631-7788991或0631-7788990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預訂客人不能順利入住,乙方應負責在本酒店內不提高價格給客人升級入住。

5、如乙方預訂已滿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將客人安排至同星級酒店,佣金由接待賓館照常返還。

6、甲方客戶入住酒店時,乙方總檯按甲方傳真所指定的協議價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費。房費差價(佣金)歸甲方所得,每月憑雙方的傳真件進行覈對結算,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提供的帳號中,乙方佣金差價稅8%。

7、甲方的結算時間爲----現結,結算方式爲---現金。

8、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而導致異議或糾紛,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以上條款雙方均已同意,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合同有效期

自2011年 10 月 30 日-------2012年12 月31 日止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電話:電話:

傳真: 傳真:

手機:手機:

簽署人: 簽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