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的意思及建議書的寫作要求

意見和建議都是一種不滿,只是一種是發泄,一種是改善。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意見和建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用。

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的意思及建議書的寫作要求

  意見和建議的定義

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代表除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本級人大提出屬於本級人大職權範圍內的議案外,還有權向本級人大及其棠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機關、組織必須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

(一)什麼是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

從字面意思看,建議是提出的主張,批評是指出缺點和錯誤,意見是對事情的看法。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就是全國人大代表就各方面工作提出主張、指出缺點和錯誤、發表看法。

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是全國人大代表的職權,而且是一項比較特殊的職權。代表通過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瞭解有關機關、組織的工作情況,督促、支持有關機關、組織做好工作。有關機關、組織通過辦理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可使瞭解民意更加廣泛,作出決策、開展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因此,代表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機關、組織加以研究處理並予以答覆,是代表與有關機關、組織相互溝通、瞭解情況、促進工作的過程。

(二)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範圍

全國人大代表應當主要圍繞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羣衆普遍關心的問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全國人大及其棠委會、國務院及其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其他機關、組織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

應當注意的是,有些問題不應當作爲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提出:

1.應當避免將屬於地方有關機關、組織管理的事務向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棠委會提出。地方事務不適合提到全國人大或者其棠委會來。

2.對於正在訴訟程序中的司法案件,不宜作爲建議、批評和意見提出。代表可以建議當事人按司法程序提請主管機關處理,也可以以書面形式轉由全國人大棠委會的辦事機構、有關司法機關按照工作程序處理。

3.人民羣衆委託代表轉交的各類申訴,或者請代表轉交全國人大、全國人大棠委會的各類意見和建議,不宜作爲建議、批評和意見提出,可以交大會祕書處或者全國人大棠委會的辦事機構處理。

4.屬於學術探討、產品推介的,不宜作爲建議、批評和意見提出,可以交大會祕書處或者全國人大棠委會辦事機構處理。

5.涉及解決代表本人或者親屬個人問題的情況,可以交由全國人大棠委會的辦事機構按照有關工作程序處理,一般也不宜作爲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提出。

(三)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

1.提出的主體。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可以單獨提出,也可以聯名提出。

2.提出的時間。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可以在大會會議期間,也可以在大會閉會期間。在大會會議期間,代表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向全國人大棠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3.提交的程序。大會會議期間,代表將所提建議、批評和意見送至大會祕書處。大會祕書處設置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機構,在代表駐地設有工作機構接收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將所提建議、批評和意見交全國人大棠委會辦公廳。爲方便代表,全國人大棠委會辦公廳爲代表制發了代表建議專用信封。

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可以隨時要求撤回。

(四)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基本要求

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結合多年來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實踐,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有以下幾個要求:

1.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當在調查研究、認真準備的基礎上提出。全國人大代表應當通過參加視察、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和代表小組活動等多種方式,深入實際,深入基層,瞭解全國和本行政區域內的重要情況和問題,瞭解人民羣衆的意見和要求,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認真醞釀、準備、形成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避免簡單地轉遞他人意見或者將不成熟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提出,造成在處理過程中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

2.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應當實事求是,簡明扼要,做到有情況、有分析、有具體意見。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標題要簡短明瞭,內容要清楚、具體,使承辦單位能夠看明白代表反映的情況,瞭解代表的要求,並能有針對性的採取措施解決問題。如果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內容空泛、籠統,承辦單位就難以研究處理。

3.聯名代表應當共同負責。代表聯名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領銜代表應當採取介紹情況,集體討論等適當方式,使其他參加聯名的代表瞭解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內容;每一位參加聯名的代表應當認真閱讀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原文,瞭解其中反映的情況和要求,確認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內容能夠真實表達自己的意願後再簽名附議。有條件的',可以經集體討論後再提出。

4.建議、批評和意見應當書面提出。爲便於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處理,實踐中,要求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應當書面提出,一事一議,使用統一印製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專用紙。代表應當按照專用紙所列項目和要求填寫,並親筆簽名。

  建議書寫作的基本要求

建議書是個人、單位對某一問題或情況向領導,集體或他人陳述出自己的看法,提出某種積極有益的主張或建議時使用的一種文體,有時也叫意見書。

建議書和倡議書不同。倡議書中雖然有所建議,但它一般是面對羣衆,帶有一定的號召性,具有廣泛的羣衆性;建議書主要是個人向組織或下級向上級提出的積極主張,希望組織或上級採納。

建議書是羣衆向領導提出自己主張的重要手段,是溝通黨羣、於羣、上下級關係的重要渠道。

寫法

建議書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沒有固定的統一的格式。一般說來,建議書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1。標題。標題可寫“建議書”或“建議”,也可以不寫。

2。稱謂。稱謂是建議書的開頭,頂格寫上接受建議書一方的名稱。格式與一般書信相同。

3。正文。建議的原因或建議的出發點。寫清這一點便於接受建議的一方聯繫實際情況,考慮建議的可行性和價值如何;建議的具體事項。根據內容多少決定是否分條列出。內容要具體,以便接受者考慮是否採納,只要表達出自己的願望就行。

4。結尾。結語寫上表示敬意或稱頌語的話。署名和日期寫上提建議人或單位名稱。日期寫在署名下面一行。

注意事項

要認真負責,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寫建議要根據具體問題、實際需要和可能條件。如果想當然,不着邊際地去想,這樣建議就無價值。要有分寸。不說過頭話,不提過高要求,不要用過激言詞。內容要具體、實在。不要說空話、套話。語言要精煉。切忌拖泥帶水,廢話連篇,東拉西拉,不得要領。

  工作意見的格式與寫作

所謂工作建議,就是發表對工作有所幫助的建設性意見。一般是個人對單位,或者是對他人的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建議書是個人、單位和有關方面爲了開展工作、完成任務、進行某項活動而提出意見時使用的一種文體,有的也叫意見書。寫建議書要認真負責、嚴肅對待,內容要具體,語言要精練。

1.在第一行正中寫"建議書"三個字。

2.寫接受建議對方的名稱。

3.正文:

(1)建議的原因或出發點,便於對方考慮。

(2)建議的具體事項。

4.表達建議者的願望。

5. 結尾寫表示敬意的話,如"此致敬禮"等語。

6.寫上建議者的名稱和寫建議書的日期。 建議書的準備技巧 撰寫建議書前,您先要準備好撰寫建議書的資料,這些資料是您從銷售準備開始時就應留意的,因此,建議書的資料取自於銷售準備、詢問調查、展示說明等各個過程,,您在這些銷售過程對客戶的瞭解及對客戶的影響,是建議書成敗的主要因素。

建議書的結構和格式

1、標題

2、稱謂

3、正文(開頭部分,主體部分,結尾部分)

4、署名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