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合作協議

亞太國際衆籌研究院

公司股權合作協議

股權投資合作協議書

根據《香港工商總會企業法》、《香港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深圳釋延同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歐辣商貿有限公司,海南創造奇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深圳凱摩創業投資股份公司,深圳牽頭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濟南長壽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明潤來科技公司等發起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投資亞太國際衆籌研究院,特制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公司名稱、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稱:

1·亞太國際衆籌研究院

2·經營範圍:

3·法定代表人:

參股計劃及規則:

第二條 募股規模:

第三條 參股限制:

一、每股人民幣100000元,每個股東最低持股數爲1股,一股一票,單個股東最高持股數爲25股,發起人可增至30股,對外融資募集股暫由法人代持,代持股總數不得超過10股,代持股並且不具有表決權。

二、股東可同時在分公司參股,規則與此相同。

第四條 股權轉讓:

一、經全體股東同意可退股及轉讓。如放棄股權,則該股權收益列入公益活動捐獻。 二、股權可以溢價轉讓,爲保證新股東的”贏利”係數,應以股東、候選參股者、其他人員的順序轉讓。

三、投資方式

深圳釋延同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出資現金200萬,歐辣商貿有限公司出資現金170萬,海南創造奇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出資現金130,深圳凱摩創業投資股份公司出資現金100萬,深圳牽頭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出資現金100萬,濟南長壽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資現金100萬,深圳市明潤來科技公司出資現金20萬,運營團隊以薪資及獎金折現80萬出資,自願入股參與有限公司的運營工作;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年終按照參股份額比例予以分紅。

第五條 盈餘分配

盈餘分配:管理方負責公司的全權管理,其他股東不得參與,管理方按照股東的投資比例保證股東每年收益率分紅,管理方根據每年的經營情況向董事會作財務彙總及財務報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規定,股東有權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資格。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需承認本合同;

b)需經公司管理方發起股東同意;

c)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無不可抗拒力量一年內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約定,股東有權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訴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佔比股份。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運營屆時所有資產比例覈算。不得轉讓給與公司有經營業務衝突及競爭對手的第三方公司或個人。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職勇先生爲公司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業務開展指導及審覈批准合同訂立;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公司所有資金的安全負責審覈審批;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事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所有項目的可行性方案與報告的審覈及表決;

b)聽取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公司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f)股東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各股東所得股權以及分紅等情況。

g)在公司正常運營的時間內,所有股東可向運營團隊提供有效建議或意見;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由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經營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經營;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併成功注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公司投資方股東各執一份。

公司法人簽名: 蓋章

全體股東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股權合作協議 [篇2]

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合同各方擬受讓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全部股權,合作實現房地產項目開發目標。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意願地基礎上,訂立本合同,由各方共同恪守。

一、擬受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 萬元(人民幣,下同),營業執照號:

2、公司現股東及股權結構分別爲: 。

3、公司的經營範圍爲房地產開發經營、購銷代理等。

4、公司住所地:

二、合作方式:

合同各方共同合意,一致同意出資購買公司股東持有的100%股份。具體出資約定如下:

1、各方均以貨幣形式履行出資義務。

2、股權轉讓金額=股權轉讓款+實現股權轉讓手續所需的支出費用。 其中,股權轉讓款確定爲 萬元,每方分擔 萬元;股權轉讓費用按實際發生原則確定。各方平均分擔上述股權轉讓金額,受讓取得公司股權後,各方股份比例均爲25%。

3、各方約定以下列帳號作爲指定收款帳號:戶名: 開戶行: 帳號:

4、各方認繳出資應於201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額繳付完畢。

5、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

三、合作經營目標:

各方通過受讓公司股權後,以公司爲主體共同實現位於 路的宗地開發目標。

開發宗地面積約 畝,土地用途: ,建築密度 %,容積率 ,綠化率 %,出讓地價 。開發項目總投資:暫計 億元,開發週期約

四、開發資金的籌措:

1、首期出資:需要,用於取得土地、組建公司和前期開發等具體事項。該筆出資由各方平均分擔,人均支付 萬元。

2、首期出資(除股權轉讓金額外的部分)應當於2015年月支付到位,各方約定以下列帳號作爲指定收款帳號: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3、首期出資不能滿足開發需求時,各方應當按下列方式依次考慮,籌措後續開發資金:

(1)本項目銷售資金回籠;

(2)公司資產融資或以公司名義對外合法融資;

(3)股東向公司提供有息借款;

(4)各股東按比例追加投資。

五、公司組織架構:

公司依法設立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和監事。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由董事會選舉產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依法聘任總經理、財務總監、工程總監、營銷總監等重要經營人員。

六、公司決策機制和議事規則: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首次股東會由甲方組織召集與主持。對於公司重大經營事項,必須由代表公司股份100%的表決權一致通過,方爲有效。對於公司一般性經營事項,必須由代表公司股份75%以上(含本數)的表決權一致通過,方爲有效。重大或一般性事項的範圍,按公司章程規定爲準。本條議事規則限定在公司股權比例未發生變更的情況下有效,若出現股東持股比例變更等情形時,各方需要重新另行議定規則。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足額繳付其認繳的出資的,構成違約。從違約之日起,違約方應當按日向守約方支付其欠繳出資額的4‰的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5日的,視爲放棄出資資格,其他股東有權按比例認購欠付出資,股份比例按實際出資額重新確定;若違約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違約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訴訟費、公證費、律師費等)。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提交開發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通知及送達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出的全部通知,均須採取書面形式,送達地址爲各方在本協議上填寫的地址。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六份,各執一份,備用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出資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或者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4、本合同及補充合同均無約定的事項,按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規定履行。

各方簽字蓋章:

201 年 月 日

公司股權合作協議 [篇3]

股東各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爲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通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