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協議書15篇

現如今,我們都跟協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房屋共有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共有協議書15篇

房屋共有協議書1

甲方: ____________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佔產權份額%。

乙方:_____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佔產權份額%。

丙方:____________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佔產權份額%。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爲維護友好的共有關係,經各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則

1.1、因共有的房屋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係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在共有人內部關係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1.2、任一產權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關事宜向外發佈要約邀請,但對外訂立合同的,必須經過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數,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後才能簽署、執行。

在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即使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也應該按照絕大多數的業主意見協助執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配合、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1.3、對共有房屋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按照各產權人的份額負擔。

二、關於管理事務執行人

2.1、各方一致推舉方爲此房屋的共有事務的管理執行人,以及按照本協議約定以及誠實信用原則,負責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執行人爲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照產權份額承擔。管理人應向全體產權人提供相應的票據、以及賬本記錄。

2.3、關於房屋共同事務所產生的資料,原件由管理執行人保存,管理執行人應向其他產權人提供複印件。

2.4、關於房屋共同事項需要經全體產權人討論決定的,一般情況下,由管理執行人負責召集、並負責書面記錄。

2.5、管理執行人的報酬,由全體產權人討論,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後執行。

2.6、管理執行人在銀行以管理執行人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作爲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賠償款等)存放的專用賬戶。

三、關於房屋出租

3.1、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體業主應該簽署租賃合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配合、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包括租賃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可獲得的租金收益。

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對的,全體業主均不得簽署租賃合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堅持簽署、執行的,其因此而獲得的利益仍屬於全體產權人,其他產權人有可期待利益損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仍應賠償。

3.1、租賃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戶直接存進專用賬號,或者由管理執行人收取後,存進專用賬號。

3.3、存進專用賬號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進專用賬號的租金,由管理執行人在2日內辦理轉帳,將各產權人應得的份額轉存進各產權人預留的銀行帳號:。

屬於管理執行人的份額也應該轉出,以確保專用賬號的資金屬於全體業主按份共有的狀態。

四、關於房屋佔有、使用

4.1、房屋沒有出租的,應保持空置狀態。

4.2、部分共有人要求佔用的,應該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並按照市場價格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支付租金。未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佔用的,應按照市場價格的2倍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賠償侵權損失。

五、關於產權份額轉讓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係。

所謂同等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以下3大交易條件:1、同樣的價錢;2、同樣的稅負方式;3、能夠在天內付清全部款項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本協議作爲份額轉讓的附件,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接受並簽署本協議,否則轉讓人不得轉讓。轉讓人堅持轉讓的,由此而造成其他產權人糾紛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3、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應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產權人,比如:電子郵件、電話短信、郵寄快遞等,轉讓人應收到通知10日內書面回覆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不作書面回覆的,視爲放棄購買權。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數)業主主張優先購買權的,由該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參照以下方式協商:

1、共同受讓,受讓比例自行約定;

2、以抽籤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其餘方退出;

3、以競價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價高者得、其餘方退出;

4、其他能夠操作並達成一致意見的方式。

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在10日內不能向轉讓人提供就行使優先權達成的一致書面意見的,轉讓人有權決定將其份額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中某一位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而無須再另行通知其他業主。

六、關於分割、析產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析產)。

6.2、要求分割的產權人應將其分割請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其他產權人不希望分割的,則應在30日內與分割請求人協商,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轉讓份額的意見執行,分割析產程序終結。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未能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分割析產程序繼續。

6.3、分割析產程序按以下方式進行:(可以同時選擇、同時進行)

1、委託房地產中介機構放盤,發出出售房屋的要約邀請。簽訂買賣合同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決定拍賣成交保留價,與拍賣機構簽署委託拍賣協議,委託拍賣機構發佈拍賣公告,公開拍賣。

6.4、自分割請求人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內,通過上條分割析產程序後房屋仍無法處分的,分割請求人有權提起分割析產訴訟,請求法院拍賣房屋,對拍賣所得價款予以分割。

6.5、對於析產分割所發生的合理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產權份額承擔,包括:中介佣金、拍賣公司的手續費、法院訴訟費、評估費、執行費(執行程序評估費、拍賣費)等。

七、關於通知

7.1、各產權人有效書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手機短信號碼:

電子郵箱:

郵寄快遞地址:

乙方:手機短信號碼:

電子郵箱:

郵寄快遞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種地址(號碼)發出通知的第2日即視爲對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號碼)有變化的,應該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

八、其他

8.1、本協議一式份,各方簽字生效,共同執行。

甲方: (簽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市__________地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市__________地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登記結婚。雙方爲了避免糾紛,現就雙方財產做如下約定:

(一)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具體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權(詳細說明)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說明)

(二)甲方婚後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購買的、並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產權登記的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房地字第__________號、位於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號室房屋的權屬約定如下: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號室房屋歸甲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三)雙方結婚之後實行夫妻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具體補充說明,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四)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夫妻一方給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法說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協議書3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 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相關事宜。根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 元整(大寫)(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購買座落於__市 __縣__街__小區__房__樓__單元__室( __室__廳__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規定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規定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並簽字,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簽字也無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的行爲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三、規定全部稅費由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規定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代爲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規定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規定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4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方式:

鑑於: 1. 甲乙雙方欲共同購買房產一套; 2.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購房款承擔比例及房屋產權歸屬方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本協議項下共有房產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術語解釋:

本協議中,除非協議文本清楚表明有其它含義,以下名詞均爲其後註釋所確定之含義: 1.按揭:指目前中國大陸通行的由購房人將其房屋買賣合同項下之權益質押於按揭銀行,或將其所購房屋之所有權抵押於按揭銀行,按揭銀行將一定數額的款項貸給購房人並以購房人名義支付給房產開發商的一種市場行爲。 2.按份共有:指多個主體按照一定份額對本協議項下房產共同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一條 房產概況

1.本協議項下房產位於 。

2.本協議項下房產面積爲 平方米。

3.購房全款爲人民幣 元(小寫:)。

4.本協議項下所述房產購房合同編號爲 (如有)。

第二條 價款承擔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以下方式承擔本協議項下所述房產之購房款。

A.由甲方承擔全部房款

B.由乙方承擔全部房款

C.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比例承擔購房款,其中甲方負擔 %,乙方負擔 %(如爲按揭支付方式,則首付及月供均按以上約定比例承擔)

D.如爲按揭支付方式,由 方支付首付款,方承擔月供。

E.其他方式:

2.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以下方式承擔本協議項下其他價款(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產權交易中介費、房屋產權轉讓應繳納的稅款、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費等房產交易過程中應當支付的價款)

A.由甲方承擔全部價款

B.由乙方承擔全部價款

C.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比例承擔,其中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D.其他方式:

第三條 房產共有份額 1.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本協議項下房產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項下房產共有份額爲甲方 %,乙方 %。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及時支付相應價款。 2.甲乙雙方對本協議項下房產爲按份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出租、處分共有房產。未經另一共有人同意的任何處分行爲均是可撤銷行爲。

3.共有房產爲一方經營或居住使用的,另一方可以要求使用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具體數額及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共有房產爲一方經營或居住使用的,使用方應當妥善保管共有房產,因使用方重大過失導致共有房產損害或滅失的(包含共有房產內裝修、裝飾物及擺設物品),另一方有權要求相對方予以賠償。

5.共有房產出租給第三方使用的,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以下方式收取。

A.租金所有權歸甲方

B.租金所有權歸乙方

C.租金按約定比例由甲乙雙方分別佔有,其中甲方 %,乙方 % 。

D.其他方式

6.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欲轉讓其所佔份額之房屋產權,另一共有人均享有優先購買權。

7.一方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時,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確定欲轉讓份額的房產價值或委託中介機構根據當時市場狀況評估決定。

8.一方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另一共有人應當積極配合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第五條 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解除本協議時,選擇按以下方式處理共有房產。

A.由甲方購買乙方共有份額,甲方取得原共有房產產權

B.由乙方購買甲方共有份額,乙方取得原共有房產產權

C.轉讓共有房產產權,所得轉讓款按甲乙方所佔份額分配

D.其他方式

第六條 部分無效

1.本協議若有任何屬於法律規定爲違法、無效或不能執行的條款或經法律程序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合法、有效和可實施性。

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確認屬於違法或無效條款,或由於法律政策、規定等情況變化已成爲違法或無效條款,雙方應善意協商並將其修改爲具有相同效力的合法有效條款。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存在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A.向共有房產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B.向共有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各條款標題不應在對本協議進行解釋時作爲考慮因素。

2.除非由甲乙雙方書面簽署補充協議或補充約定,本協議條款不得更改,任何單方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修訂、棄權行爲均屬無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應採用書面形式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共有協議書5

甲方(產權人):

乙方(共有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出資購買位於xxxxxx《xxxx》小區號住房一套,建築面積爲方佔有房屋產權份額_________%,乙方佔有房屋產權份額爲_________%,房屋產權份額共計100%。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所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6

甲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爲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相關事宜,依據《民法典》,訂立以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 元整(大寫)(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購買座落於 市 縣 街 小區 房 樓 單元 室( 室 廳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並簽字,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簽字也無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的行爲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三、全部稅費由 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 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 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代爲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 法律 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 (簽名或蓋章)

乙方 (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二、房屋共有的類型

在房屋共有的類型上,房屋共有可以分爲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二者的具體內容如下:

1、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2、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三、房屋共有中管理費用的分擔

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其中,管理行爲和費用可以分開,例如共有人甲乙丙三人約定由甲承擔管理義務,但管理費用由甲乙丙三人按照各自份額分擔。

總的來說,房屋共有協議書是房屋共有人之間簽訂的合同,其只對房屋共有人之間產生法律效力,並不對外產生效力。

房屋共有協議書7

甲方: 性別:男 身份證號:

乙方: 性別:女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 年月日結婚系夫妻關係,坐落於 房屋一套其產權人爲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該套房屋的共有權人爲 ,甲方擁有50%的房屋產權份額,乙方擁有50%的`房屋產權份額,房地產權證由持有,房地產共有權證由 持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8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相關事宜,依據,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購買座落於__市__縣__街__小區__房__樓__單元__室(__室__廳__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並簽字,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簽字也無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的行爲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三、全部稅費由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共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代爲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購買房屋一事,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房屋並處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共同出資購買位於 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合夥房屋”),該合夥房屋合同面積爲 平方米,總價款 元(大寫: )。

第二條

甲乙雙方享有該合夥房屋的產權份額如下:甲方 %,乙方 %。雙方按各自的產權份額比例承擔該房屋總價款。該合夥房屋的總價款採用“首付款+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其中首付款(包含定金) 元(大寫: ),由甲、乙雙方分別支付 %即 元(大寫: );餘款 (大寫: )。

雙方約定將該合夥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該產權登記並非合夥房屋真實的權利歸屬,合夥房屋之所有權由甲、乙雙方按份享有,兩人分別享有的 %和 %的權屬。乙方有權利隨時要求甲方將乙方所有份額的房屋過戶到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名下,甲方應積極配合(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若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則甲方返還乙方在該合夥房屋中支付的所有費用,並按發生爭議時該合夥房屋總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購房、按揭貸款及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律師費、稅費、維修經費、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費、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三條

物業管理費、裝修費、稅費等經營合夥房屋時所產生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甲乙雙方對該合夥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經營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甲乙雙方共同執行合夥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經營事務。如將合夥房屋出租給第三人,則《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與第三人簽署,否則不予出租。合夥房屋的租金可以由乙方收取,但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餘額視爲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其所佔的房屋產權份額分配,不足支付銀行貸款本息部分由甲乙雙方按其所佔的房屋產權份額予以補足支付。如採用其它方式經營合夥房屋,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四條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佔有、使用、出租、收益、處分等權利,除下列情況外,如有一方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代爲行使:

(一)合夥房屋的轉讓;

(二)合夥房屋的經營事項;

(三)合夥房屋的抵押、擔保事項;

(四)其他有關合伙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重大事項。

因一方單獨對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一方違反本條約定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並按該損失額的百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

若雙方對前款所述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而影響該房屋經營時,雙方可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各自產權份額的區域,並依照約定各自獨立經營; (二)雙方解除本協議,對合伙房屋進行產權分割並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雙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各自獨立經營;

(三)雙方解除本協議,合夥一方可按該房屋當時的市值受讓另一方的全部產權(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雙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

第五條

房屋所有物權出賣及優先購買權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該合夥房屋,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其所佔房屋產權份額享有或承擔。

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房屋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若甲乙一方決定出售該合夥房屋,應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該合夥房屋的一方應按合理公平的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一方的房產份額。接到售房通知書15天不予書面答覆的則視爲同意出售該合夥房屋。接到售房通知書後既不同意出售又不願購買,或在15天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爲同意出售該合夥房屋,並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履行等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該合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屋共有協議書10

甲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座落於邵陽縣中宏商業步行街1棟1107號臨街門面,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二人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出租、使用的權利。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權人一方在共有產權房屋單獨經營,由經營方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物業費等經營所產生的費用,並應給付另一方產權人相關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具體給付金額、給付時間、給付方式,應單獨訂立協議。

二、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各得50%。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使用。

三、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出租中,簽訂合同一方,有義務將房屋出租時間、價格收益等情況,通報另一房屋共有產權人,並將房屋出租費用的50%,給付另一共有房屋產權人。如共有產權房屋在經營、出租過程中,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在外地、國外或需共同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及時趕回,爲避免利益損失,雙方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委託第三人代爲辦理,委託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書,簽訂的協議,應視爲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四、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房屋共有產權人的法定繼承人由雙方婚內生育的兒子張騫所有。五、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出租、轉讓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該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產權人簽字有效,協議自雙方共有產權房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訂,終身有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11

甲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現訂立如下共有協議,以維護雙方權利。

鑑於歷史原因,甲乙雙方共同繼承老宅宅基地一處(位置:寫清楚),由於辦理土地使用權時只登記辦理了一方的名字(爲什麼?原因寫明白,比如你伯伯家的哥哥當時一個人去辦理的,並且怎麼怎麼樣?),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該處宅基地應當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都享有該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

於某年某月某日,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在該處繼承的宅基地上修建了現在的房子(小別墅,具體寫清楚),坐落於某市謀區某街道某村房屋一處。因爲土地使用權是雙方共同繼承的,房屋是共同出資建設的。甲乙雙方現將今後該房屋的產權及歸屬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轉讓該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轉讓房屋的行爲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

三、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繼承人你、你姐姐、你伯伯家的哥哥、(名字寫清楚),四人(人數確定)繼承該共有房產,且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共有權,四繼承人共同享有該房產的使用、收益、處分等產權。

四、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轉讓、居住等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一式2份,

六、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一同協商,現甲方購買位於 市 區 街(路道) 號 小區 號樓 單元 號房產(以下簡稱房產),乙方按公司有關文件規定給甲方提供購房補貼,現就購買該房產的費用分擔及產權歸屬等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產概況

1、位置: 市 區 街(路道) 號 小區 號樓 單元 號房;

2、結構: ,戶型: ,建築面積: (以房屋產權證件載明面積爲準);

3、價款及其付款方式:該房產單價 元每平方米,總價款 元,乙方提供給甲方 萬元,乙方選擇按揭貸款方式付款,其中首付款爲 元,向 銀行貸款 元,年利率 %,採用等額本息法還款,每月本息還款額爲 元。

4、購置該房產所需的其他各項稅費:以實際發生爲準。

5、房產價款及購置該房產所需的其他各項稅費之和以下稱爲該房產的總價。

第二條 甲乙雙方已於 年 月 日與 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文本複印附後作爲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就房產總價的分擔

1、甲方負擔該房產的首付款及其他各項稅費 元;

2、甲方負責償還該房產銀行貸款本息;

第四條 該房產爲甲乙雙方一同所有,房產所有權登記在甲乙雙方名下並體現於房產管理部門的房屋所有權登記簿及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上。

第五條 甲乙雙方對該房產享有的所有權比例爲:

1、甲方的所有權比例=甲方所付款項/房產總價*100%;

2、乙方的所有權比例=公司提供的購房補貼款/房產總價*100%;

3、如甲乙雙方償還的銀行貸款本息數額與本協議約定不符,則應以各方實際償還的銀行貸款本金數額計算前述比例。

第六條 甲乙雙方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單獨將該房產出租、出借、轉讓、抵押或設定其他形式的擔保保證,不得單獨改變該房產的建築結構、裝飾裝修及其他附屬設施。

如發生前款事項,過錯一方應負責將該房產恢復原狀、維修維護,撤銷出租、出借、轉讓、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擔保保證並單方承擔因此所致各種法律責任。因此給無過錯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發生但不限於以下情形,甲乙雙方應依照本協議書第七條規定的比例確定各自份額:

1、自房產證領取之日起甲方在乙方服務期十年,乙方將所擁有的房產份額過戶給甲方;

2、一方去世確定遺產份額;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賣該房產後分割所得款項;

4、該房產被徵收徵用拆遷後分割補償款物;

5、該房產被損壞分割所得賠償款項;

6、其他涉及分割該房產價值的情形。

第八條 甲方在負擔除與該房產無關的個人債務時,負有向債權人明示本協議書的義務,並應取得債權人確認知悉本協議書內容的書面憑證,否則一方因償還另一方的個人債務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失的,另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九條 本協議書未定事項或約定不明的事項,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書的附件,構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該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籤字過程由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公證,並自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公證存檔,一份於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交產權登記部門存檔備查。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13

甲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乙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丙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丁方姓名:_____性別: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_____

四方房屋抵賬原因按份共有房屋一套,爲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友好協商,就房屋按份共有的相關事宜,依據《物權法》、《合同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房產出資情況和比例:

甲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佔比___%

乙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佔比___%

丙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佔比___%

丁方出資____¥元,大寫:_____,佔比___%

房屋按照四方出資比例按份共有房屋產權。

二、房屋產權情況:

房屋座落於開封市小區號樓單元室,購房合同面積平米,附屬設施地下室?。現該處房產以甲的名義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甲方承認該處房產爲四方按份共有,甲方只佔___%的產權,該處房產甲方以外的產權與甲方配偶無關(建議甲方配偶以見證人身份簽名)

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代爲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四、辦理房屋產權全部稅費由四方按比例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工本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等。

五、房產交付後,如一方申請居住應承擔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並按照周邊房租價格向其他三方繳納房租,裝修費可協商解決。

六、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四方共同出資。房屋出租租金由四方按產權比例分配。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四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四方共擔,所得補償按出資比例分配。

七、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四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爲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爲實物出資的行爲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所產生的損失。

八、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四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因房屋產權變更所有費用按出資比例分擔,所得房款按出資比例分配。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其他各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一方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守約方爲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保險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方承擔。

十、爭議的處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四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丁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

見證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14

甲方:男,身份證號

乙方:女,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欲共同購買位於的房產一套,購買價格1,000,000元,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首付款300,000元,其中由甲方出資180,000元,佔60%。乙方出資120,000元,佔40%。剩餘的700,000元向銀行借貸。

三、該房產的貸款及第二條所述的債務,雙方按照份額承擔債務。向銀行借貸700,000元,貸款期限20年,本息和共1,050,000元,分240個月還清,每月需還4,375元。其中,甲還2,625元,佔60%;乙還1,750元,佔40%。房產出租後,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四、產權比例

產權的共有方式爲按份共有,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60%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40%的產權。

五、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瞭解。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4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雙方依法辦理並由雙方妥善保管。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託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爲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裝飾裝修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並以現金支付。

十、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爲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若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爲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爲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如甲乙雙方結婚,則該房產變爲夫妻共有財產,甲乙雙方平等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承擔債務,即各佔50%。如甲乙雙方分手,雙方可變賣共有物,所得價金由共有人按份額比例分配。或者進行作價補償,由雙方中的某個共有人取得共有物,並由該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補償其應有部分的價值。

十三、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

十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1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三方共同出資購買位於房屋的相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1.位於房屋一套,面積平方米;房屋內部裝飾爲:;售價元/平方米,契稅、房屋維修基金等其他費用元,共計元。

2.甲方出資元,佔產權份額的50%;乙方出資

元,佔產權份額的25%;丙方出資元,佔產權份額的25%.

二、關於房屋所有權

1.該房屋的所有權歸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其中甲方50%、乙方25%、丙方25%),三方按份享有該處房屋的所有、經營、管理、居住、使用的權利。

2.該房屋對外以名義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對內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三、各方權利義務

1.該房屋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供暖、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三方按照各自份額承擔,如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份額時,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2.非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出租、出售、不得將該房產抵押或設定其他形式的擔保,否則應賠償其他各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因該房產出租、出售、增值等所得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3.甲乙丙三方有權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係。

4.該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權屬證書》、收據、發票等相關材料由負責保管。

5.甲乙丙三方各自的產權份額可以繼承、分割,但不得損害其他共有人權益,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本協議未定事宜,三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三方簽字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附:甲乙丙三方身份證複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