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保人員承諾書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學校安保人員承諾書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繫,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啓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學校學生安全保證書

爲了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學校做如下要求:

1、珍愛生命,不斷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2、在校外行走時不追車、不爬車;自行車做到車鈴、閘、鎖齊全,不乘坐“三無”車輛、超載車輛。

3、不吃變質瓜果和食物,不亂吃零食,不亂喝飲料,不在無衛生保證的攤點就餐。4、不私拉電線、不私自使用電器;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學校。5、不攀爬校牆、宿舍、教室及樹木等;不進入建築施工現場。6、不逃學、曠課;不進入網吧、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7、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放學後不在外逗留或夜不歸宿。

8、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上體育課時不擁擠或狂奔。

9、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吸菸,不喝酒,着裝整齊,不在穿拖鞋、背心。

10、正確處理同學關係,不打架鬥毆,不攜帶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11、 不私自動用他人的物品;不勒索、盜竊、損毀他人財物和不盜竊、損毀公共財物。

12、正常上課時間確需離校時必須當面向班主任請假,由班主任同意並開據假條後方可離校;學生自行外出和擅自離校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13、不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洗澡、游泳;發現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洗澡、游泳者,學校將嚴肅處理;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洗澡、游泳發生意外,後果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14、教育好您的孩子,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請家長與學校密切合作,加強監督,讓學生遠離危險,確保安全。敬請家長簽字或蓋章。

二年級(2)班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蓋章):

學校保安人員工作責任書 責任書怎麼寫 責任書格

學校的安全工作是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是維護學校治安環境穩定,維繫師生家庭幸福安定,維持社會和諧溫馨的組成部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工作方針,爲使保安工作管理建立規範化、經常化、制度化的長效機制,強化保安人員對安全工作的崗位責任意識,特制訂以下責任制度:

1、責任對象爲與學校政教處簽訂崗位安全工作責任書的保安管理負責人。

2、責任範圍根據保安管理責任人的崗位職責而定。保安管理責任人對管轄的門衛崗位,校園治安環境的安全責任範圍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凡因保安管理負責人工作不負責或工作失誤造成嚴重的治安安全事故(學校、個人財物受損、師生受人爲傷害),可直接追究其責任。

3、保安輪流值日,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電話暢通,不得出現脫崗、空崗現象。

4、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盡職盡責。嚴把學校大門關,白天大門關閉(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除外),學生放學時佩戴綠卡方可放行,注意晚上放學後大門、側門全部關閉。白天在室外值班,晚上可在室內值班,但必須隨時注意觀察出入校門人員。

5、嚴禁外來車輛私自進入學校,因業務往來者可請示有關領導問明情況並進行登記後,方可放行。載重車不要損壞路面或者鋪在操場上的水泥板等。

6、對於來校檢查或者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的車輛問明情況後馬上通知學校領導並迅速放行(事後登記);注意觀察領導要離開學校時,應該及時開門送行。

7、注意盤查外來人員和可疑人員,屬於探望學生的家長要在門口登記後讓他們在值班室門口處等候,不准他們私自進入校園內;對私自入校打球或者滋事生非者勸阻不讓其進入學校,並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嚴禁將不法社會青年放入。

8、學生到校後,非放學時間不準學生私自外出(外出者必須持班主任批假條或由班主任領送)。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要在門口附近協助值班教師維持秩序。

9、對外出校門的車輛要盤查,對拉有貨物而出校門的車輛問清原因並徵得有關領導同意並進行登記後可放行,以防學校或者師生的財物被偷運出校。

10、負責及時開關門口照明燈和路燈。值班室內要保持潔淨,注意保持門口附近的衛生良好狀況。不準在值班室內私自亂接電源(電線);不準在值班室裏使用用電器做飯;不準在值班室裏打牌、下、設立酒局;不準讓學生或者外來人員在值班室玩耍或留宿。

說明:《保安人員工作責任書》學校與保安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因保安工作疏漏、不負責任、私自脫崗離崗而造成學校(或者師生)財物財產受到損失、師生安全受到威脅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學校有權扣發工資或予以辭退,並要求保安賠償損失。嚴重者可送執法機關進行司法處理。

責任方簽名: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蘭田民族學校(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