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承諾書

一、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爲。承兌是匯票特有的制度,因爲匯票是一種委付債券,承兌就是一種明確付款人的付款責任,確定持票人票據權利的制度。

承兌承諾書

二、承兌的程序

1、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爲。根據我國《票據法》的規定,因匯票付款日期的形式不同,提示承兌的期限亦不一樣。

(1)定日付款或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否則即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2)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否則即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3)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包括兩種:一是匯票上明確記載有“見票即付”的匯票;二是匯票上沒有記載付款日期,根據法律直接規定視爲見票即付的匯票。

2、承兌成立

(1)承兌時間。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拒絕承兌。如果付款人在3日內不作承兌與否表示的,則視爲拒絕承兌,持票人可以請求其作出拒絕承兌證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2)接受承兌。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回單上應當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並簽章。回單實際是指持票人收到的付款人向其出具的已收到請求承兌匯票的證明。這一手續辦理完畢,即意味着接受承兌。

(3)承兌的格式。付款人在辦理承兌手續時,應在匯票上記載承兌的事項包括承兌文句、承兌日期、承兌人簽章。承兌文句和承兌人簽章是絕對應記載事項,否則承兌行爲無效。承兌日期屬於相對應記載事項,即使該內容欠缺,承兌仍然有效,即以付款人3天的`承兌考慮時間的最後1天爲承兌日期。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人還應當在承兌時記載付款日期。上列應記載事項必須記載於匯票的正面,而不能記載於匯票的背面或粘單上。

(4)退回已承兌的匯票。付款人依承兌格式填寫完畢應記載事項後,並不意味着承兌生效,只有在其將已承兌的匯票退回持票人才產生承兌的效力。

三、不單純承兌

1、單純承兌,指付款人完全依匯票文義而不附加任何條件的限制或改變原匯票文義所爲的承諾;

2、不單純承兌,指付款人對原匯票文義或附加限制或予以變更所爲的承兌。我國《票據法》不允許不單純承兌,《票據法》第43條規定,“付款人承兌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爲拒絕承兌。”持票人可以請求作成拒絕證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四、承兌的效力

《票據法》第44條規定,“付款人承兌匯票後,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這是一種絕對責任,表現在:

第一,承兌人於匯票到期日必須向持票人無條件地支付匯票上的金額,否則其必須承擔遲延付款責任;

第二,承兌人必須對匯票上的一切權利人承擔責任,該等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人和追索權人;

第三,承兌人不得以其與出票人之間資金關係來對抗持票人,拒絕支付匯票金額;

第四,承兌人的票據責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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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律師,免費諮詢電話:13651658496,電子郵件:

承諾書(承兌匯票)

安徽金安礦業有限公司:

貴公司給我公司一張承兌匯票,具體信息如下:

匯票號碼:ga/01 01603190

出票人:淄博宏達礦業有限公司

出票人賬號:8018-2353

收款人:淄博世聚經貿有限公司

收款人賬號:1603 0061 1952 0166 134

出票日期:貳零壹零年零柒月貳拾貳日

到期日期:貳零壹壹年零壹月貳拾貳日

票面金額:¥50000(大寫:人民幣 伍萬元整)

由於我公司財務人員疏忽,在背書給“霍邱縣碩姿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時,忘記在承兌匯票上加蓋我公司印章。特出具本本證明,由此引發的經濟糾紛由我公司承擔。

特此證明!

邯鄲市博宇物資有限公司

2011-1-25

銀行承兌匯票承諾書

公司:

根據雙方業務約定,我公司於 年 月 日向貴公司支付了金額爲 的銀行承兌匯票 張,鑑於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環節存在不確定性因素,故我司對以下銀行承兌匯票承諾如下:貴公司收取的由我司背書轉讓的銀行承兌匯票,在辦理入賬、轉讓、貼現、查詢、查驗等業務過程中,如發現有誤,由我公司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

特此承諾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銀行承兌匯票連帶付款責任承諾書1

.......有限公司:

我司系.....有限公司,依據和貴司簽訂的...購銷合同,我司支付銀行承兌匯票肆張,金額合計人民幣捌拾萬元整(詳細見附件)。

我司保證所提供給貴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真實無訛詐,我司保證若因我司提供的虛假銀行承兌匯票而給貴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全部由我司負責。我司將願意另外支付該合同項下實際交易貨款的20%違約金給貴司作爲補償,並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

我司願意用我司直接或間接所持有資產,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包括銀行存款),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等作爲擔保。

........有限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該簽字或蓋章代表我司真實意願表示,並負擔該函法律責任)

2015年 月 日

銀行承兌匯票轉讓承諾書

轉讓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因本公司資金週轉需要,現將我方合法所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給貴公司,銀行承兌匯票具

轉讓單位將持有上述內容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給 公司,並對該票據真實性、有效性負責,保證所轉讓的銀行承兌匯票具有合法的來源和持票資格。且該銀行承兌匯票無掛失、無止付、無變造、無克隆、無凍結、無任何票據糾紛。如果該匯票出現假票、錯票、背書瑕疵、被背書人填寫不規範或到期不能兌付等情況,轉讓單位應當在當天退還給我公司票面金額全款,同時對所有前背書人前述可能存在的票據風險也應承擔全部責任。特此承諾!

如果本接收單位在使用過程中因承兌匯票本身瑕疵出現的任何退票風險和責任由轉讓單位承擔。

轉讓單位指定收款戶名: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轉讓金額:(大寫): 附:轉讓單位簽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等。

轉讓單位簽章: 接收單位簽章: 公 章: 公 章: 財務章: 財務章: 法人章: 法人章 轉讓時間: 接收時間: 轉讓單位經辦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