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合作協議書(15篇)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夥合作協議書(15篇)

合夥合作協議書1

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甲、乙、丙)三方簽訂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____________項目,總投資爲總投資爲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項目,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夥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後,所有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潤額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項目債務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項目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夥項目經營期限爲工程項目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項目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概況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爲大河糧站房地產開發建設,

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平方米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本次合作模式爲資產置換模式,甲方以南江縣大河鎮大

河糧油購銷公司土地共_____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共計_____元作爲本次項目置換房屋,待乙方規劃設計完成後甲方一次性抵扣完土地金額,具體如附件2。

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同爲本項目建設的初期合同,到項目可以開工建設時再簽訂正式合同,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爲本項目前期的規劃、設計及相關事項,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及銷售。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前期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項目活動所必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如甲方的土地使用證、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爲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開發所需的文件資料(包括老百姓的拆遷,項目開發必須的土地、建設手續,協調周邊相鄰關係)

3、負責協調關係並使乙方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圍中標。

乙方責任:

1、承擔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

2、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3、負責辦理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保證與承諾

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2、雙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僞陳述。

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六、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爲兩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兩年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乙方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爲止。

七、違約責任

因本協議是在項目開發前期簽訂的(未立項,未規劃,未設計及其他相關手續)所以若單方違約,須承擔此次項目另一方開支費用的四倍。

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八、適用法律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九、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合作協議書3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茲委任乙方爲___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乙方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並轉告甲方;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製造廠徵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甲方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範圍

爲了便於工作,甲方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甲方備查;

由於個別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甲方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佣金

甲方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2%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餘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當需要由甲方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佣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甲方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對甲方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甲方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甲方的職責

(1)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祕密外泄。

7、職權範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甲方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甲方。

8、利害衝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甲方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甲方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於甲方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甲方定爲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合作協議書5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合作協議書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夥團體名稱:

第六條團體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合夥目的:爲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合夥經營範圍及期限: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預結算項目,合作期限爲1年(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1日)。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夥人共3個,分別是:

1、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2、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3、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以上合夥人爲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第五章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注此內容爲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後補充到本協議)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按季度結算)

第十一條合夥團體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1、採取工薪制度,每月5號按3000元/月發放,並記錄存檔。

2、按季度結算處於盈利狀態時,按利潤的15%作爲流動資金,10%作爲固定資產(不得以時不能挪用),剩餘75%平均分配,並記錄存檔

3、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合作團體的共同財產。

第十二條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按季度結算處於虧損狀態時,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根據其具體金額平均分配到合作人,並及時將其上交到合作團體中,並記錄存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合夥人享有否票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合夥合作協議書7

甲方: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住所: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XX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木材加工廠,總投資爲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萬元,甲方佔_______分之_______,乙方佔_______分之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本次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由_______負責,其他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加工廠合作協議書加工廠合作協議書。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現合夥人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合作協議書8

甲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木材加工廠,總投資爲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萬元,甲方佔_______分之_______,乙方佔_______分之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本次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由_______負責,其他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加工廠合作協議書加工廠合作協議書。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現合夥人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合作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使中國祕書儘早走向職業化,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合作基地

同時爲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職責

1、向乙方提供合作範圍內的《授權書》;

2、向乙方頒發_________合作基地的銅牌;

3、負責協助乙方辦理_________證書;

4、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複印件等有關證明文件;

5、負責學生入學資格的審覈、面試及錄取工作;

6、負責乙方教學大綱的制定及教學質量的監督和檢查;

7、學生在甲方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由甲方負責畢業證書的發放;

8、精品祕書班、現代高等祕書班的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甲方負責安排就業。

三、乙方職責

1、負責在當地辦理合作辦學的有關手續;

2、負責在當地的招生宣傳、報名及入學資格的初步審定等事宜,並及時與甲方聯繫安排學生入學註冊;

3、負責學生在乙方學習期間的教學及生活管理,並提供教學所需要的教室及教學設施;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制定的教學大綱,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

5、負責學生在乙方學習期間的安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6、乙方辦學、培訓期間自行管理,自負盈虧,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四、項目名稱

(一)精品祕書班合作項目:

1、生源定位:專科、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6週歲以下);

2、開班條件:每班不少於_________人;

3、合作模式:實施“半年+半年”教學方式;收費標準及結算辦法:每年每生學費_________元。前半年在乙方開班由乙方收取學費_________元,爲保證教學正常進行,乙方可以預留_________元,餘款全部交於甲方,甲方從開學後第三個月開始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直至餘款付清;後半年學生在甲方學習的學費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收取。如乙方不能獨立開班而直接將學生送到甲方學習,則甲方按該生全年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

(二)校際直升合作項目:

1、生源定位:國中畢業生;

2、開班條件:每班不少於_________人;

3、合作模式:“2+3”五年專或“2+2+2”六年本;招生與管理:乙方招生時可使用“校際合作,直升北祕”宣傳語,學生前兩年在乙方學習,期間的一切教學活動由乙方負責。學生入學後須在甲方註冊,甲方將進行全程教學監控。學生前兩年學業證書由乙方負責頒發,成績合格者經面試由甲方直接錄取,其後在甲方完成大專或本科階段的相應課程。如乙方不具備獨立開班條件亦可將學生直接送入甲方完成“五年專”或“六年本”學業。收費標準及結算辦法:前兩年學費由乙方根據當地情況自定並收取,同時向甲方繳納學費的15%教學質量保證金(不足一萬元按一萬元收取),爲有利於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後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

(三)現代辦公管理證書培訓項目:

1、生源定位:在職祕書及辦公管理人員及在校大學生;

2、教學管理:甲方負責制訂教學計劃並提供師資培訓及教材;乙方負責組織招生及正常教學活動;

3、收費辦法:由乙方根據當地市場自行制定收費標準並收取費用;甲方每年一次性收取管理費_________元;

(四)劍橋辦公管理國際證書項目:

1、生源定位:在校大學生、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等;

2、教學管理:乙方負責組織招生及教學管理,如招生人數超過_________人(已交費),甲方可協助申請開班;

3、收費辦法:由乙方根據當地市場自行制定收費標準並收取費用;甲方每年一次性收取管理費_________元;

(五)合作代理招生項目:

乙方可作爲甲方的招生代言人,爲學生及家長提供諮詢服務並代表甲方對學生進行預面試。爲有利於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直至該生畢業爲止。如乙方希望一次性結算的,甲方將按照普通代理招生標準加100元支付給乙方(普通代理標準爲:招收1—30人每生_________元、31—60人每生_________元、61—100人每生_________元、101人以上每生_________元)。爲解決乙方在當地招生時的流動資金,乙方可代表甲方收取預錄費_________元及_________元報名費,甲方統一發放收據,學生入學憑收據可抵等額學費,甲方將此預錄費直接衝抵乙方的部分收入。

五、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授予乙方的銅牌及有關證書

1、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無關的活動;

2、乙方違規辦學;

3、乙方違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乙方爲地市級合作方的,學歷班招生低於20人、精品祕書班低於15人,或總數低於40人;乙方爲省會級合作方的,學歷班招生低於35人、精品祕書班低於20人,或總數低於60人。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交於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正式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屆時可優先續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合作協議書10

合夥人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年_月_日以前繳交至。逾期不交或未足額繳交的,對應交未交金額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條件:

①全體合夥人同意;

②認可本合同約定的條款;

③同意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條件:

①有正當理由;

②不得在合夥經營困難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月書面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資的轉讓:轉讓合夥份額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其他合夥人同意,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組織,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蔘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

地點:

合夥合作協議書11

合夥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全部,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夥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夥人丁---(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所有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所有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由。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方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方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合作協議書12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名稱:___________公司;

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公司性質: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爲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該公司已經註冊並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根據全體股東的意願,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爲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爲50%、50%,並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全部註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爲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__年__月__日前第二期出資爲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並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爲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爲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於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爲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瞭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爲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爲。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爲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爲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爲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合作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產業,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自願入股甲方投入_____產業

第二條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萬元

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爲: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爲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爲限。公司的稅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後,應當在10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60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爲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爲準。

第九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合夥合作協議書14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丙方:身份證號:丁方:身份證號:戊方:身份證號: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

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爲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爲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爲保證公司高效運營,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方爲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合作協議書15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爲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爲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4、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自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夥: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爲);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爲者,依照退夥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___項目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