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供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 乙雙方本着 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 立如下買賣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桃樹苗木 28 棵(單價 300 元/棵) ,共計人民幣 8400 元。
二、供苗時間、地點、方式乙方負責將苗木由貴溪塔橋運往道源山莊,2015 年 3 月 10 日進 場,其中運費爲 880 元。
(卡車兩輛)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負責栽植。
三、苗木質量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1.驗收標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達到上表中的規格要求外,還應滿足如 下質量要求:植株強壯、完整、樹杆挺直、不偏 冠、無病蟲害。 2.驗收方法:交貨時,甲方安排專人到交貨地點,按上述質量要求現場驗收苗木數量和質量。
四、付款方式苗木進場栽種後一次性付給乙方人民幣 9280 元(含運費) 。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 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甲方:
簽字(蓋章) :
時間:乙方:
簽字(蓋章) :
時間:
樹苗種植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合作的意圖和目的:爲增加經濟收入,改變農產品的經濟結構。經甲、乙協商在甲方的土地內栽植樹苗,甲方出資樹苗、技術負責、苗木價格信息、出售、環節的疏通等事宜,乙方投資土地包括苗木栽植、灌水、施肥管理等。
二、栽植苗木地界以及樹苗種類:
第一塊:面積 畝。四址:東: 南: 西: 北:
第二塊:面積 畝。四址:東: 南: 西: 北:
第三塊:面積 畝。四址:東: 南: 西: 北:
第四塊:面積 畝。四址:東 南: 西: 北: 。 共計 塊 畝。若有政策性的徵佔,面積以國家政府丈量的面積爲準。並附草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有權按照市場所需選擇苗木,並與乙方協商一致通過爲準,
方可栽植,購買苗木費用由甲方出資。確保苗木不能有病蟲害。若在栽植以後甲方經常關顧苗木長勢,若出現問題及時提出方案,要求及時乙方補救。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投資土地苗木栽植管理、施肥、灌水等,乙方有權建議苗木的樹種選擇。
五、甲乙共享
經甲乙雙方栽植苗木完以後,雙方協商簽訂合同,甲方調運苗木來之後,由乙方妥善管理。在苗木長到成品苗後甲乙雙方協商方可出售,出售資金各半分成;若有國家徵佔土地,土地面積的賠付歸乙方所有,土地內的產物(樹苗)所賠付資金,全部由甲乙雙方各半分成。
六、違約責任
苗木栽植以前成本全部由甲方承擔,栽植以後由乙方管理,沒有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不能擅自移除樹苗,若有那方違約按苗木當年市場價格的3倍賠付。在所買苗木資金到帳後及時分成,最多不能超過48小時,否則每天按20%支付對方遲納金。
七、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樹苗種植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 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三拱大棚一個,面積 1000 平方米左右;木薯地大 約 7 畝左右,地點的廣西農科院裏建基地內。
二、甲方提供住房一間,以上費用估價全年人民幣 整) 。
三、以後增加使用面積,雙方再按比例增加投資。
四、合作時間從 2015 年 3 月 1 日開始到 2018 年 3 月 1 日止。
五、 中途如農科院需重新調配土地, 甲方需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六、甲方佔三分之一股份,甲乙雙方共同投資,風險共同承擔。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