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行爲承諾書

爲了積極構建平安甘肅、和諧甘肅、幸福甘肅,維護文明甘肅的良好形象,推動養成文明交通行爲習慣和保障全省道路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本人願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抵制交通違法,摒棄交通陋習,爭當“甘肅好司機”、“隴原最美駕駛人”。在此,我鄭重承諾:

文明交通行爲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自覺養成良好的交通職業習慣,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堅決做到謹慎、安全、文明駕駛。

二、牢記“安全第一、以人爲本,預防事故、從我做起”的理念,不超速行駛,不超員超載,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開車不接聽手機。

三、遵守交通信號,繫好安全帶,不闖紅燈,不搶黃燈,不違反交通標誌標線規定。

四、增強文明交通意識,做到按道行駛。自覺禮讓行人,不爭道搶行,不隨意變更車道,不搶道猛拐,不向車外亂扔雜物。

五、維護公共秩序,做到按位停車。確保停車有序,不違法停放車輛,不影響別人正常通行。

六、遵守社會公德,做到文明規範。市區、學校不鳴喇叭,不亂開遠光燈,遇路面積水減速慢行。

七、恪守職業道德,嚴格操作規範。遵守單位規章制度,隨車攜帶好相關證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持車容整潔。

八、聽從指揮,服從交通警-察管理。如有交通違法,自覺接受處罰,主動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九、爭當文明交通志願者,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及交通安全公益事業,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十、本人駕車發生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或具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依法願意承擔刑事追究、治安拘留、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的法律責任。

文明交通承諾書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從我做起。交通文明關係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也是 現代文明人必備的基本素質,每一位幹部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來維護交通文明 安全,增強自身交通安全意識與遵守交通規則的自覺性。爲了維護道路交通安 全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生命健康安全。我鄭重承諾:

1、認真學習有關交通法規和安全知識,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嚴格遵守行人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和交通信號: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杜絕“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等。

3、嚴格遵守乘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上車時不擁擠、遵守“先下後上”規則、文明讓座、下車時不急於過馬路。不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資格的非客運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車輛、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酒後、疲勞等)的車輛。

4、嚴格遵守騎自行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騎自行車靠道路右側通行、不違章行車亂穿亂行、不雙手離把、不嬉戲打鬧並行或攀扶其他車輛、轉彎前減速慢行、不突然猛拐、過街時走人行橫道、做到超標電動自行車不違法上路。

5、嚴格遵守駕駛機動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不酒後駕車、不違章停車、不違規超車隨意併線、不加塞搶行開鬥氣車、不開車打手機亂鳴笛、不超載超速闖禁行、不違法佔用專用車道、不非法安裝使用警燈警報器、不隨意向車外拋散物品、行車時要繫好安全帶及禮讓斑馬線、按規定安裝使用號牌、發生輕微事故不糾纏儘快挪車協商解決。

6、服從交-警指揮,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7、做和諧交通的宣傳者和實踐者,勸告家人、親戚和朋友,時刻遵守交通法規,對自已負責、對家人負責、對社會負責,用自已的行動尊重生命,善待生命。 本人自願遵守以上承諾,對本人行爲負責,做文明守法公民。

文明交通承諾書

爲了營造文明和諧交通氛圍,形成安全有序、暢通和諧的城市文明交通環境,推動華龍區交通緩堵保暢工作,我將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樹立文明交通意識,養成文明交通行爲習慣。爲此,作出如下承諾:

認真踐行“六大文明交通行爲”: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規劃。

堅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駕車隨意變更車道或不打轉彎燈、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繫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等設施。

堅決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爲”: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現象。

我將按照以上承諾,接受社會監督,用實際行動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傳播者和踐行者。

承諾人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文明行車承諾書

爲了積極構建平安上良、和諧上良、多彩上良、幸福上良,維護文明上良的良好形象,推動養成文明交通行爲習慣和保障全省道路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本人願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抵制交通違法,摒棄交通陋習,努力爭當文明駕駛人。在此,我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自覺養成良好的交通職業習慣,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堅決做到謹慎、安全、文明駕駛。

二、牢記“安全第一、以人爲本,預防事故、從我做起”的.理念,不超速行駛,不超員超載,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開車不接聽手機。

三、遵守交通信號,繫好安全帶,不違反交通標誌標線規定。

四、增強文明交通意識,做到按道行駛。自覺禮讓行人,不爭道搶行,不隨意變更車道,不搶道猛拐,不向車外亂扔雜物。

五、維護公共秩序,做到按位停車。確保停車有序,不違法停放車輛,不影響別人正常通行。

六、自覺消除無證駕駛、酒後駕駛、醉酒駕駛、違反規定客貨混裝,禁止“雙超”和拖拉機貨箱載人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

七、爭當文明交通志願者,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宣傳安全活動及交通安全公益事業,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承諾人(駕駛人)簽名: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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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交通安全承諾書範本

爲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爲準則。

二、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公司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覈。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因下列原因發生交通事故,本人自願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的相關處罰:

1、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

2、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

3、行經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4、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效《機動車行駛證》的車輛,無《從業資格證》者駕駛營運車輛;

5、造成交通事故後擅離事故現場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報告給公司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7、將車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公司考覈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

8、其它嚴重違法行爲。

公司簽章: 承諾駕駛員: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