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夥協議書九篇

現如今,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合夥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項目合夥協議書九篇

項目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方提供養殖資金;乙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元,股東合作協議書。用作啓動資金,乙方進行實際操作並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甲方。

三、運行後,乙方每晚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甲方。

四、甲方如果半途而廢,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賠償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資金。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乙方執行或由甲方派一人來場協助乙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餘的利潤部分,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雙方協商或者打入對方銀行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甲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學習合作協議書。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民地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項目合夥協議書 篇2

項目開發合同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茲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從甲方處承接開發工作,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及義務,保證雙方的利益,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項目內容

1、開發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待開發的模塊基本要求並簽訂本合同之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該模塊的《詳細開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3.乙方收到合同規定預付款項後____日內開始開發,預計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開發,預計完成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開發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認定本合同開發費用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元(大寫)。

2、甲方應按如下方式將開發費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賬號: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即____元;

4、驗收之後____日內支付合同餘款即____元。

5、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幫助。

6、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開發費用,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驗收標準和驗收後修改補充

1、甲方應該在項目開發完成後____天內完成驗收,驗收合格,甲方應以書面方式簽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後____天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爲甲方驗收合格。

2、驗收合格後,如果甲方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增加模塊或功能,乙方可根據改動情況酌情優惠收取模塊增加維護費用。

四、雙方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方便條件,協助配合乙方進行模塊的開發、調試、安裝及實施。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模塊開發費用。

3、甲方有權在雙方商定的維護期內,要求乙方對驗收完畢的模塊出現的非人爲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4、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開發工作,依合同收取開發費用。

5、乙方有義務在雙方商定的維護期內,對驗收完畢的模塊出現的非人爲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6、乙方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知識產權

1、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________方所有。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公佈文件源碼,不得複製、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開發的作

品及其程序等。

2、雙方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祕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延遲向甲方交付,每逾期一天,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如延遲付款,每延遲一日,_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有任何其他違約情形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七、不可抗力

1、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爲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颱風、洪水、地震)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

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八、爭議解決方式

1、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____項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註解、附件、補充協議爲本合同組成部

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簽字)(簽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項目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吉林省信達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1、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 河蟹養殖基地,主要從事河蟹養殖項目。

2、養殖基地地址: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經營場地,乙方提供技術和養殖管理。經營地點: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四、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1、經雙方協商,共同投資100萬元進行河蟹養殖項目投資,甲方出資70萬元,佔投資比例的70%;乙方投資30萬元,佔投資比例的30%。

2、爲確保本項目能夠如期、正常運轉,甲乙雙方出資款項必須在以下期限前入賬:

第一期:在20xx年5月15日前入賬,出資金額40萬元,佔投資比例的40%,甲方出資28萬元,乙方出資12萬元;

第二期:在年 月日前入賬,出資金額30萬元,佔投

資比例的30%,甲方出資21萬元,乙方出資9萬元;

第三期:在年 月日前入賬,出資金額30萬元,佔投資比例的30%,甲方出資21萬元,乙方出資9萬元。

3、如需追加投資,由甲乙雙方按原投資比例或雙方協商後各自重新追加。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河蟹養殖的經營場地、辦公、食宿場所設施。

2、甲方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甲方負責養殖基地的經營、採購、銷售及財務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殖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但甲方只提供食宿及辦公場所,不提供勞務費用。

2、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的形象及信譽,必須保證養殖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3、乙方無權銷售給產品,必須交由甲方進行統一銷售。

六、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淨利潤在100萬元以內,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淨利潤超出100萬元,超出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進行分配。

3、若經營不善發生虧損,甲乙雙方各負擔50%。

4、債務由甲乙共同承擔。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甲乙雙方的比例(? )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 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七、違約責任

1、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協議所涉及到的爲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雙倍賠償該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嚴重違犯協議,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終止合作,先行投資一律不返還,並按投資額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項目合夥協議書 篇4

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_________生態養殖基地建設及養殖品種開發,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礎上,經雙方考察論證,達成一致共識,具體如下:

第一章 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_________生態養殖基地,主要從事_________生態養殖基地建設及綜合開發應用。

第二條 地址:_________。

第二章 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條 甲方以_________作爲投資,價值爲_________元,佔總種源投資的百分之_________。乙方負責其餘百分之_________的種源投資,及基地基礎建設投資。基礎建設指養殖場地、有關設施,水、電、路、通訊等。

第六條 雙方股份比例爲甲方佔_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_。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2.甲方負責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

3.甲方負責深加工指導及營銷指導,負責產品的回收。

4.甲方保證種蟲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5.甲方負責乙方技術人員的免費技術培訓。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基地建設所需的場地、場房以及辦公經營的設施及加工設施。

2.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負責按總部的運營模式在當地組織、管理養殖戶。且負責當地養殖戶的技術指導、產品回收。

4.負責當地產品及深加工產品的品質。

5.積極維護總部的形象及信譽,協助保護總部的各種知識產權。

第五章 保障機制及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方保證乙方基地的地區獨佔經營,不得在當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條 甲方保證產品的回收。

第十條 乙方保證不跨地區推廣品種及發展養殖戶。

第十一條 乙方無權將產品銷售給所轄區域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交由總部回收。第十二條 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爲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嚴重違犯合同,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四條 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研究通過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約,被侵權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時除參考協議外還應該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章 合作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期限爲_________年,在合同到期日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參照本合同的原則可訂立附屬協議視爲本合同組成部分,經雙方簽字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養殖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表:

爲大力發展生豬養豬殖業,真正使農民增收致富,甲、乙雙方通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下,達成如下養殖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的協助下完成土地租憑工作,完善好用地相關手續,並且土地租金一次性撥付在雙方協定賬戶上。

2、甲方在建設工程中要堅持環保設施建設同步進行,完善好環評等相關手續,做到不污染環境

3、股權由甲方組織逐一明確到各社員戶(含龍頭企業和農戶),並統一發放股權證明書;股權的具體管理辦法(含社員戶之間的股權流轉等)由甲方研究決定。

4、甲方優先解決重點貧困戶就業,支持貧困戶參予生豬養殖,並給與勞動報酬。在滿足重點貧困戶需求的前提下,再行考慮其他農戶參與生豬養殖;如當地願意參與養豬的非貧困戶已超出用工需求,則按一定方式進行輪迴(重點貧困戶不納入輪迴範圍,待脫貧後納入輪迴);如本村參與養豬農戶用工不能滿足需求時,甲方有權打破行政轄區界限解決其他村貧困戶進行養殖。

5、甲方負責項目建設過程組織管理以及建成後生產全過程的一切管理工作。

6、甲方將年收益按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7、甲方所佔用土地養殖臨時用地,不得變更其使用性質。因其它原因終止養殖後,必須對所佔用土地進行復耕,並交還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項目要求負責召開民大會,討論確定土地租用、貧困戶和非貧困戶入股等事項,並做到公開、透明。

2、依據自願、公開和優先照顧重點貧困戶的原則,結合村民大會的決定,對參與養殖的農戶進行公示和公告。

3、按項目要求配合甲方做好村民聯建圈舍事宜,並做到公開、透明。

4、組織、協調甲方做好養殖場建設用地事宜,甲方在建設過程中,乙方不得阻擾甲方施工、建設和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不得損害甲方的人、財、物,若乙方阻擾甲方施工、建設和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致使甲方造成損害的,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面賠償。

5、每年將股本金(即扶貧資金)取得的年度收益情況進行公示和公告,並主動接收全體村民的檢查和監督。

6、與甲方配合做好項目其他相關事宜。

三、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爲五年(協議期滿後,再根據雙方意願,再續簽),從-----年 月 日起到年月 日止。協議到期後,甲、乙雙方根據需要簽訂新的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縣扶貧辦、縣財政局、縣畜牧局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地址: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 地址: 簽約日期:

項目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爲了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區域經濟,壯大經濟實力,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雞苗、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周邊圍欄、雞舍、盛蛋器具等)、疫苗;乙方(人及家庭成員)負責平時的養殖生產及管理。

二 乙方本人或其家庭成員負責對蛋雞的飼養、管理、產蛋等事項;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養殖技術養殖;

四、 蛋雞所產蛋必須由甲方進行收購,收購價格由甲方按市場情況進行收購。乙方不得擅自將蛋出售給他人或企業;

五、乙方飼養的蛋雞到產蛋尾期時由甲方派人進行回收,乙方不得將其由於、私留、出售等自行處理活動;

六、乙方每天出售蛋個數由甲方收購負責人收購併確定其個數,並經乙方確認,確認無誤後由甲乙雙方簽字;

七、乙方每月底憑相關單據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

八、乙方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在月底前去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如有特殊原因,須向有關人員申明,經乙方有關人員確定後方可領取;

九、養殖期限爲從爲止,乙方爲到養殖期限前不得提前退出;如有續養者乙方須在到期前兩個月與甲方簽訂續養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項目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參與項目施工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1.1本協議爲雙方一次性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僅對項目施工具有約束力。

1.2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1.3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項目的安排及費用

2.1該工程項目全部由乙方組織施工,並承擔該項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稅金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和法律義務。

2.2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項目部,協調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2.3甲乙雙方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標價%的管理費用(不含稅金、暫定金額按實際發生計取)。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第三條甲方職責

3.1項目部由甲方委派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各一名,參加工程及財務管理,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現場設立雙控銀行賬戶,取款時需經甲方加蓋公章乙方加蓋財務主管印鑑共同確認。工程計量款到位後扣除甲方管理費用,餘款在三日內撥付給乙方用於工程施工。

3.3甲方在青島完稅後,甲方根據分包協議,負責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3.4協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第四條乙方職責

4.1項目部由乙方委派項目副經理,同時組織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設備,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理驗收爲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並使人員穩定。如工程施工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此協議,拒絕撥付工程進度款,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撤換。

4.3乙方對所承擔的工程任務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因該工程施工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承擔的工程任務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4.4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項目部的統一領導。

4.5支付甲方現場人員的工資、食宿、差旅及通訊等費用。

4.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項目部的名義賒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機械設備。

4.7乙方的財務管理實行財務自主、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4.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項目合夥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自願、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爲準) 畝,地租爲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築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後,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4、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內建設完工。

5、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持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6、乙方養殖戶產生的糞便、沼液、污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7、乙方有配合甲方項目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

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8、關於養豬廠的國家扶持項目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9、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10、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並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羣關係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係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污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污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文件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

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合同建築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爲30年,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月日

項目合夥協議書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 鎮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 合作經營項目是由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和經營範圍

第五條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項目合作主要經營範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 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項目合作人共 個,分別爲:

1、 ,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爲: 。

2、 ,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爲: 。

3、 ,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爲: 。

4、 ,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爲: 。

第四章 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願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爲股東)。

第九條 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元,後稱出資金額如下:

1、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2、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3、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4、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後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餘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祕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 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爲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 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爲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是:

(一)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二)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議作爲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表決形式爲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二十四條 合作項目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合作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合作項目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合作項目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行使職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合作協議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合作項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項目的地位和職權爲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合作項目的財務。

(二)不得挪用合作項目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合作項目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不得以合作項目資產爲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三)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在任職合作項目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合作項目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活動的所

篇五:養殖場合作協議

合 作 協 議 書

甲方:孫海梅(以下稱甲方)

乙方:井永庫(以下稱乙方)

丙方:井寶會(以下稱丙方)

丁方:陳紅峯(以下稱丁方)

戊方:孫海龍(以下稱戊方)

甲、乙、丙、丁、戊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合作養雞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期限爲年,從20xx年3月1日至20年 3月1日止。

2、甲方以場房、場地、現有設備、生產工具、產品商標爲資本入股,不計價值,其他各方以等額投資的方式入股,生產利潤爲五家共有,分別佔五分之一。

3、乙、丙、丁、戊方必須在20xx年3月1日前將投資股金100000.00元(拾萬元)到賬,否則視爲退出,在合同期內如有退出者,本金不退,利潤不分,合同期滿後退還本金。(分別於 月 日和 月 日到位)

4、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其他各方生產經營用房,如有延誤包賠損失,其他各方合理安排場房用途,分批次育雛,不得空餘房間,20xx年10月前雞、雛總數必須達到6萬隻以上。

5、乙方負責全部生產經營的管理,其子井寶龍回來後可自願加入。

6、生產經營只與以上五方有關,其他人員及親屬可參加義務勞動,不準參與經營管理。

7、在合作期間內,乙方負責生產安全,防止火災,不得損壞房屋和其他設備。如有損壞,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使用期滿,將場房和設備完好無損地交給甲方。

8、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場房損壞與其他各方無關。

9、在使用水電時,應按照安全使用規定進行,不得隨意更改用電線路和竊電,出現任何問題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後果由其他各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0、在生產經營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行爲,保護周圍生態環境,不準獵殺野生動物,否則,後果自負。

11、戊方現有生產經營與將要開始的合作無關,在20xx年10月現有生產經營結束後加入合作。

12、甲方在場地內從事的其他經營與其他各方無關,其管理人員不得干預養殖場的各項管理。

13、未盡事宜: 此協議一式五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已方:

二〇xx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