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保險收司法建議

本報訊 (記者王秋實)因存在違約行爲和未積極履行查勘定損義務等,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稱天安保險北京分公司)在經營保險業務中引發的案件大幅增加。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民三庭已就此向天安保險北京分公司發送了司法建議。

天安保險收司法建議

海淀法院民三庭法官介紹,去年,天安保險北京分公司保險案件增幅顯著,同比增長73.68%,且案件呈現鑑定申請高、判決數量多、上訴比例大等特點。爲此,法院聯合市保險行業協會進行走訪,發現該公司存在未履行締結說明義務,即未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投保人注意免除或限制保險人責任的條款;未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存在違約行爲,以及未積極履行查勘定損義務等問題。

對此法院發出司法建議,建議該公司及時向投保人履行說明義務,並採取合理方式提請投保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促進行業誠信。同時積極履行保險條款中約定的義務,避免因自身違約行爲造成被保險人行使合同權利的障礙,增加當事人支出。加強對員工技能的培訓,制定查勘工作細則,完善查勘定損流程,及時履行定損義務,提高企業風險管控能力及社會認知度,促進保險行業公信力的提升。

據悉,該公司收到司法建議後,制定了整改措施。其司法建議書回函表示,將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投保人注意免除或限制責任條款;積極履行保險條款中約定的義務,改善退保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公司理賠服務水平。對於不能收集足夠證據的情況,已制定了疑難案件會商制度,成立了會商小組,重點審覈擬拒賠案件、產生糾紛案件、被保險人提出異議案件等,對於證據不充分等訴訟風險較大的`案件,儘可能與被保險人協商解決。

因存在違約行爲和未積極履行查勘定損義務等,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稱天安保險北京分公司)在經營保險業務中引發的案件大幅增加。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民三庭已就此向天安保險北京分公司發送了司法建議。

海淀法院民三庭法官介紹,去年,天安保險北京分公司保險案件增幅顯著,同比增長73.68%,且案件呈現鑑定申請高、判決數量多、上訴比例大等特點。爲此,法院聯合市保險行業協會進行走訪,發現該公司存在未履行締結說明義務,即未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投保人注意免除或限制保險人責任的條款;未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存在違約行爲,以及未積極履行查勘定損義務等問題。

對此法院發出司法建議,建議該公司及時向投保人履行說明義務,並採取合理方式提請投保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促進行業誠信。同時積極履行保險條款中約定的義務,避免因自身違約行爲造成被保險人行使合同權利的障礙,增加當事人支出。加強對員工技能的培訓,制定查勘工作細則,完善查勘定損流程,及時履行定損義務,提高企業風險管控能力及社會認知度,促進保險行業公信力的提升。

據悉,該公司收到司法建議後,制定了整改措施。其司法建議書回函表示,將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投保人注意免除或限制責任條款;積極履行保險條款中約定的義務,改善退保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公司理賠服務水平。對於不能收集足夠證據的情況,已制定了疑難案件會商制度,成立了會商小組,重點審覈擬拒賠案件、產生糾紛案件、被保險人提出異議案件等,對於證據不充分等訴訟風險較大的案件,儘可能與被保險人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