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安全承諾書

弄 號 室業主: 電話:

居民安全承諾書

一條龍服務老闆: 電話:

爲了更好的服務於本小區業主,在條件及環境允許的情況下對本小區居民所提出的需臨時借用宴席用場地、臨時用水及臨時用電給予適當的幫助併合理解決。爲了便於管理處對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臨時用電的業主進行有序管理,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臨時用電的業主需遵守以下規定:

1.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的業主及一條龍服務的老闆需出示本人有效證件於管理處進行登記備案並簽訂本協議;

2.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的業主必須是金葵新城住宅區業主;

3.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須是在管理處的指定區域;

4.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須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

5.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的業主須配合管理處管理人員及保安的合理安排及管理;

6.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的業主需支付水電費、垃圾清運費及管理費每場次300元人民幣;

7.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用電及垃圾清運費需一條龍老闆支付押金500元整人民幣;

8.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時常原則上不超過三天;

9.在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安全的情況下如在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借用業主及一條龍老闆負責;

10.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的一條龍老闆借用結束後須對借用地進行場地清理,清理後的垃圾須放入規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堆放在綠化、草皮內,否則從押金內最少扣除100元;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和業主各執一份,所在地居委會備案一份,退還押金時需居委、小區負責人在押金收條上簽名後,方可退款;

12.在法律法規政策範圍內管理處負責本協議的最終解解釋權。

臨時借用場地、臨時用水及用電地點: 弄籃球場

管理處: 弄 號室業主:

簽訂日期 一條龍服務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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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承諾書

爲確保我縣(市、區)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順利實施,保證將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切實落到實處,使每一位符合條件的農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都能夠享受到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我縣(市、區)着重承諾:

1、在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在途期間,由縣級財政預付資金,確保按月足額發放養老金;

2、及時、足額撥付縣級財政對個人繳費補貼資金和爲重度殘疾人蔘保代繳養老費,確保做實個人賬戶;

3、保證按照上級要求開展試點工作,確保試點經辦機構人員到位,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充足。

4、如不能兌現上述承諾,由本縣政府承擔全部責任。

______縣(市、區)人民政府(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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