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協議書(6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保險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保險協議書(6篇)

關於保險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甲方於 年 月 日到乙方處工作,雙方簽訂了爲期 年的《勞動(務)合同》。

年 月 日,乙方通知甲,由乙方統一爲其在深圳市社保機構購買養老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甲方應負擔的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方在充分了解到養老保險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養老保險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風險後,仍然堅決拒絕由乙方爲其購買養老保險。

在此情況下,經商定,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不強制爲甲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養老保險。而由乙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戶籍所在地參保,或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

乙方將不扣取甲方應支付的參保費用。

二、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重新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申請爲其辦理參保手續。甲方接到申請後,按照深圳市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甲方參保的當月起,爲甲方購買養老保險。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當月起,乙方按規定從甲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甲方負擔的參保費用。

三、有因未購買養老保險而產生的任何狀況,如在購買養老保險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甲方自行全部負擔。

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名/蓋章)

(公章)

年 月 日

關於保險協議書2

甲方:XXXXX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已於二○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一份,現就其中社會保險繳納等內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協議書如下。

一、據乙方反映,其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社會保險已全部由其他單位繳納(即乙方爲協保人員),故其並不需要甲方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用,實際上甲方也無法爲乙方繳納。

二、經乙方要求,甲方將不爲其繳納社會保險,並不再代扣代繳原本應由乙方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部分,並將該部分作爲乙方的`收入直接發放給乙方。

三、鑑於此,乙方承諾不得再要求甲方繳納相關的社保費用,或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並且,由於不繳納袝保險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反悔,要求甲方補繳納或被有關部門要求按規定補繳的,除需經甲方同意且客觀上可以補繳外,乙方需向甲方退還直接發放在其工資內屬於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後。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後續的工資內扣除。

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書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不同之處,以本協議書爲準,未盡之外,以《勞動合同》爲準。

甲方:XXXX乙方:

年月日

關於保險協議書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統一信用代碼:

資質證書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統一信用代碼:

資質證書號碼:

爲保證廣大城鎮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會保障及衛生事業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甲方確定乙方爲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規定及統籌地區政府頒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及各項配套規定。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教育參保人員和醫務工作者自覺遵守醫療保險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有權向對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檢舉和投訴對方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爲。

第三條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爲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的相應措施,爲參保人員就醫提供方便;乙方必須有一名院級領導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並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定點醫療服務管理工作;乙方有責任爲甲方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材料和數據;甲方如需查看參保人員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乙方應予以合作。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有關的參保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按規定向乙方撥付應由甲方提供的醫療費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製作的定點醫療機構標牌,設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和"基本醫療保險投訴箱",將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本協議的重點內容向參保人員公佈。

第六條乙方所使用的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軟件,應與甲方的管理軟件相匹配,並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統相連接的接口,能夠滿足甲方的信息統計要求(甲方與乙方間的計算機通訊費用(網絡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方負責組織與基本醫療保險計算機管理有關的人員培訓。

第二章 就診

第七條乙方診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第八條乙方應堅持"以病人爲中心"的服務準則,熱心爲參保人員服務;參保人員投訴乙方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的,乙方應認真查實,如情況屬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時,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具體期限由各統籌地區規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發生醫療責任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十條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認真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

(一)乙方在參保人員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手續時應認真審查醫療保險卡並根據甲方提供的名單審查該證件是否有效,憑無效證件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進行身份識別,發現就診者與所持醫療保險證身份不符時應拒絕記帳並扣留醫療保險證件,並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乙方應爲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並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應保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應保存15年。

第十二條乙方應使用由甲方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專用處方箋、專用收據和結算單等。

第十三條乙方必須保證爲在本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提供符合基本醫療服務範圍的住院牀位。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掌握住院標準,如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入院,其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有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乙方應及時爲符合出院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出院手續,故意拖延住院時間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參保人員拒絕出院的,乙方應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記帳,按自費病人處理,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乙方因限於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診治的疾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爲參保人員辦理轉診手續,對符合轉診條件,乙方未及時轉診造成參保人員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將有能力診治的病人轉出,轉出後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過危險期,經甲方及參保人員同意,轉入級別較低的定點醫療機構的情況除外)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轉出後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十七條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 日內因同一疾病重複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結算費用,參保人員對出院決定有異議時,可向甲方提出,費用暫行自付。

第十八條乙方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費用時,應徵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應籤文字協議)。

第三章 診療項目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統籌地區關於診療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參保人員在甲方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所做檢查的結果,乙方應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檢查。

第二十一條醫生爲參保人員進行檢查治療的收入不得與醫生及醫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掛鉤,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可拒付相關費用,並將相關項目排除在約定項目外,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面中止協議。

第二十二條在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新開展超出協議規定的診療項目,如該項目在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內,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診療項目的申請;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乙方應提供甲方審查所需的有關資料,併爲甲方進行實地考察提供方便;對於乙方提供的資料,甲方有保密的義務;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後應在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過程(不含乙方因資料不齊補報的時間),如不同意申請,應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如同意申請,應同時確定給付標準,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時限未答覆視爲同意。

第四章 藥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嚴格執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的規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照急性疾病 天量,慢性疾病 天量,最長不超過 天量的原則給藥。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允許參保人員持本醫療機構醫生所開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不得干涉參保人員的購藥行爲,外購藥品的處方應書寫規範,使用漢字,字跡工整,並加蓋乙方門診專用章。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供的.藥品應有小包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關於劑量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使用本院生產的、並列入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的醫院製劑,其費用甲方按照規定給予支付;乙方新生產的醫院製劑如申請進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可參照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辦理申報手續。

第二十八條報銷範圍內同類藥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如符合GMP標準)的情況下,乙方應選擇療效好、價格較低的品種。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物價政策,所售藥品價格高於國家或省級物價部門定價的,差額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條乙方爲參保人員提供的藥品中出現假藥、劣藥時,藥品費及因此而發生的相關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給付,並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員非法收取藥品回扣的,一經查實,甲方應扣除該種藥品的全部費用。

第五章 費用給付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統籌地區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在每月______日前,將參保人員上月費用及清單報甲方,由甲方進行審覈。

第三十三條甲方定期對門診及外購藥品處方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於處方總量的 %,對違反規定的費用應先按比例放大 倍,其後對於放大後的金額在給付時扣除。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管理辦法處理,由於醫療事故及後遺症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投訴乙方違反規定不合理收費,甲方查實後,乙方應負責退還。

第三十六條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虛報費用或醫護人員串通參保人員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應在償付時扣除違約金額,具體違約金爲 ,並報有關行政部門處理;觸犯刑法的,甲方應向司法機關舉報。

第三十七條乙方負責收取應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並使用專用收據。

第三十八條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按統籌地區費用結算的有關規定給付。

第三十九條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費用申報 天內向乙方撥付合理醫療費用的 %,其餘 %留作保證金,根據年終考覈審定結果最遲於次年 月 日前結清。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二條協議執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調整的,甲乙雙方按照新規定修改本協議,如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可終止協議;協議執行期間,乙方的註冊資金、服務條件、服務內容、法人代表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條甲乙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議,必須提前 日通知對方。

第四十四條協議期滿前 個月內,甲乙雙方可以續簽本協議。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換文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協議相同。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關於保險協議書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號)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收繳失業保險費。協議雙方須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全額上繳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

甲方(收繳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付款單位)(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腦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保險協議書5

第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爲欺詐行爲。

第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

第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1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爲,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搬出房屋,則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_________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1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_________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1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12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爲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1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11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15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1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_________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17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爲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關於保險協議書6

甲方: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現在處於失業狀態,沒有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係,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失業期間,由甲方爲其代爲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爲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企業和個人負擔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個人全額負擔。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以及其他任何經濟糾紛,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自20xx年8月開始,甲方爲乙方代爲繳納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若乙方沒有書面通知甲方其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係,視爲乙方一直處於失業狀態。

2、乙方以現金形式按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乙方預計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含企業負擔部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爲乙方代爲繳納養老及醫療保險,無論甲方事先有無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於甲方預先扣除的款項有異議,應在扣款之日起次月向甲方提出,經覈對後,按多退少補原則處理,否則視爲乙方確認扣款金額無誤。

4、乙方若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係,想辦理轉移手續時,應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由甲方爲其辦理保險終止繳納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失業期間委託甲方代爲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甲方除收取發生的養老及醫療保險費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屬於無償代理。甲方還承擔了由此產生的用工風險。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