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爲加強商品住宅銷售後的服務,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本公司對所銷售的' 區 路 裏 幢 門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質量保證:
一、本住宅工程已經竣工驗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設設計標準,工程質量合格,由本公司負責按規定進行保修。工程竣工驗收日期爲 年 月 日。
二、本住宅執行《天津市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
□ (db29-1-2015) □(db29-1-2015)
三、本住宅所在幢號已按規定辦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使用證》,批准日期爲 年 月 日,批准部門爲: ,證號爲 。
四、本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保修。
五、本住宅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防滲漏的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六、本住宅交付使用後,在購房人正常使用情況下,凡有以下工程質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費保修:
1、供熱或供冷系統,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2、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3、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4、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5、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6、管道堵塞,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7、衛生潔具,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8、燈具、電器開關,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9、外牆保溫抹灰層開裂、脫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
10、中空玻璃密封失效,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1、關於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約定: 。
七、本住宅交付使用後,購房人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覈驗。經覈驗,確屬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本企業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本住宅用戶進住後如因質量問題來信、來訪,本公司將於3日內直接或委託 物業管理公司派員予以答覆和檢修。
九、本住宅交付使用後,因用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等造成的質量問題,本公司不承擔保修責任;因用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他用戶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損害,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十、本公司質量保證的其他內容(見附頁)。
十一、本保證書在住宅交付使用時由開發企業向購房人簽發。 十二、本保證書作爲住宅商品房銷售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發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發日期:
公司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售後服務部門及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