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理財擔保合同範文3篇-擔保書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投資理財擔保合同範文3篇-擔保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投資理財擔保合同範文3篇-擔保書

投資理財擔保合同範文3篇-擔保書1

擔保機構: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項目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爲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 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爲多邊機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裏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 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項目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 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 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 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_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 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 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 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 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後的_________年。

第10條 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爲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信息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信息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展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 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 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爲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

第13條 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 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投資理財擔保合同範文3篇-擔保書2

合同編號:民借字第 號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營業執照號註冊號:

電話:

丙方(擔保人):湖南和德信用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譚鬆國

地址:臨武縣舜峯鎮向陽路61號

電話:0735-6260928

營業執照號碼:43102500000547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爲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爲月息 ‰,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爲經營 週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爲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爲:按月還息,每月20日爲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20日之後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第一個月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後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願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爲乙方代爲償還借款後,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爲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 借款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於違法行爲。

2、 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 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元。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後管理與風險監控。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萬元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丙方成爲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 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並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於三日內代爲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後,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媒體發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爲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湖南和德信用投資擔保公司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繫,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湖南和德信用投資擔保公司聯繫,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丙方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爲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丙方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5、 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丙方公司採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丙方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6、 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保證金。在乙方按時付清本息後,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爲,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滯納金,且在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8、 若丙方違反上述第七條約定,則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即每超過一日賠償甲方人民幣100元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聲明條款

1、 甲方、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乙方、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 據

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_人民幣(大寫) ,用於經營週轉,月利率 ‰,借款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 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擔保人自願爲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按照《借款合同》(民借字第 號)的約定執行。如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合同簽訂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本借據一式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理財擔保合同範文3篇-擔保書3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出借人實際放款日起至約定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止,借款人以還款計劃書約定日期支付利息及本金。實際交付借款日起計息至本息結清之日止。還款計劃書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利率

2.1借款利率爲月息 ‰

2.2計息方式爲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第四條 提款

5.1借款人授權委託人進行提款,授權委託人爲:

5.2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1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第五條 還款

6.1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

1、借款到期一次償還本金;2、分次還款,還款計劃見補充條款。

6.2計息、還息方式爲

6.3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下列帳戶:

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憑據作爲還款、付息的憑據。

第六條 保證金

借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前需向保證人1支付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完還款義務後保證人1全部退還借款人。

保證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按本合同第九條的《保證約定》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八條:保證範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出借人所有其 他應付費用。

其他條款

第九條 保證約定

保證人承諾在借款期滿後接到出借人通知三個工作日內向出借人墊付借款人應付未付的本金、利息。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1.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11.2出借人於本合同簽定日當天內在保證人1的見證下按本合同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1.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保證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11.4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

11.5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註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有關事項。

11.6借款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有關費用。

11.7借款人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爲。

11.8借款人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爲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1.9借款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1.10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1.11合同各方均服從某擔保對整個借款以及借後的全程跟蹤管理,並按約定向某擔保支付擔保、諮詢服務費與履約保證金。

第十一條 轉讓

12.1 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12.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二條 公證

合同各方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可以依法向 保證人所在地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三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5.1 出借人未按約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應出借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15.2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借款人需按實際用款期限支付利息。

15.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5.4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借款人還應自逾期之日起向某擔保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費,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違約金及差旅費;經催收後借款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借款而導致某擔保代償的,借款人還應支付保證人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數額的20%執行,並按違約利率支付代償期間的利息。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16.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保證人審查同意展期,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 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6.3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保證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8.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抵押物清單、質物清單、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項下有兩種以上保證人中的“保證人”指所有提供保證的合同當事人。

18.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 補充條款

出借人(自然人簽字):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